第一人民醫院加班管理試行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醫院關于加班的管理規定,避免加班界定不清,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相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本院全體職工
第三條 責任:
1、各科室負責本科室人員的加班管理,同時按規定將本科室人員的加班情況上報至院人力資源科;
2、院人力資源科協助各科室做好職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在科室內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加班的原則
1、加班系指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由醫院或科室依據其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安排的相應工作。包括:法定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
2、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上白班(行政班)者,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倒班的按值班安排表執行,輪到周六、周日或節假日值班的為正常工作日,法定節假日輪值應安排輪休;
3、醫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點,醫院將安排補休(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科室負責人安排)或者支付相應加班補貼(加班費);
第五條 要求
1、無論是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雙休日或假日加班等,科室負責人均應如實記錄加班起止時間及事由,備查;
2、嚴格執行:人力資源科、監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班人員及時間進行核查。加班時間及加班事由不真實或加班為非醫院界定的加班事由,加班視為無效;
3、原則上非單人單科室節假日、雙休日必須排班,合理安排補休,不計算加班。
第六條 加班界定及要求:
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加班:
1、醫院工作人員(包括二線值班人員)非正常上班時間,因醫院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緊急加班者;
2、節假日必須上班,他人無法頂崗、且無法安排補休的崗位;
3、供應室消毒工作工人工作性質特殊及人員(目前兩人)不足,上班每日一人給予15元(含餐補)補助。人員足夠后自動取消。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不認定為加班;
2、在非正常工作日因業務聯系單位或其他來訪接待延長工作時間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的,不認定為加班(如拖班),如果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進餐半小時以上者可計算誤餐;
4、非單人單科室(包括職能科室,如B超、防保、院感、病理)節假日、雙休日排班,盡量合理安排補休;
5、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保潔、門診抽血室、收費室等;
6、節假日、雙休日或晚上開展娛樂活動、義診、參加會議、職工培訓安排、社會活動等;
7、倒班;
8、節假日、雙休日或上班及加班后補休者;
9、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非正常工作時間(中午、晚上,如抽血室、輸血科、檢驗科)上班,或正常工作時間延至到中午、晚上工作時間未超過7小時者;
第七條 加班工資計算:
1、加班者,按我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疫津貼、加班費管理規定(*醫字[20**]42號)文件執行;
2、加班補貼每月由審查小組審查后,財務發放;
3、護理APN排班:
按參與排班人數進行分類包月計算到各護理單元,由各護理單元進行再次分配。(附表)
人數 補助金額
20人以上 600元/每月
15—20人(含20) 500元/每月
10—15人(含15)400元/每月
10人以下(含10)300元/每月
第八條 附則
本規定自20**年5月1日起執行,并在執行中不斷完善,按院長辦公會議定后執行。
篇2: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
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
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篇3:X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則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經理要加強本部門員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如遇截稿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時,由部門經理于當天下午5:30分前到前臺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如遇周五則還應同時登記周六、日加班情況),注明加班工作內容和加班員工的姓名并簽名。
二、經理跟班原則
當部門有員工需要加班時,其部門經理也要同時加班。以便指導工作和督促員工工作結束后盡快離開公司,回去休息。
三、經理持鑰匙原則
由第一個申請加班部門經理領取加班鑰匙。加班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門經理之間傳遞;持鑰匙的部門如先于其他部門結束加班,可將鑰匙轉交給還在加班的其他部門的經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記錄。
四、持加班鑰匙經理全面負責原則
持鑰匙經理負有值班經理對整體的監管責任;對未列入加班申請登記表的員工不按時離開公司或有員工隨意出入公司時,要及時予以勸說和清理;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值班經理有權對其處以20元-50元的處罰(將處罰決定報知運營和財務)。
五、持加班鑰匙經理的相關職責
最后結束加班的部門經理負責關好窗戶、電源和鎖好門,鑰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