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鍋爐房交接班制度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全面、認真的檢查和調整。
2、交班人應口頭向接班人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發現的問題和注意事項。
3、接班人員應按時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必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
4、交班、接班人員應共同檢查下列情況:
(1)鍋爐運行情況;
(2)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給水設備、水位報警器、排污閥等設備、附件是否靈敏可靠0140。
(3)鍋爐受熱面的可見部位是否有鼓包、變形、滲漏等異?,F象。
(4)爐墻、爐拱、爐排等有無裂紋、塌陷、卡死等異?,F象。
(5)必要的設備材料,如盤根、水位計、玻璃管(板)、潤滑油等是否齊全。
5、交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6、接班人員接班前不準喝酒,交班人員發現接班人員喝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7、接班人員未按時到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二、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應做好交班前準備工作,將所有儀器、器皿清洗干凈,放在指定位置,清掃工作場所。
2、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對軟水、爐水進行一次化驗分析,將結果填入運行記錄薄。
3、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崗,進行設備檢查,了解運行情況,認為符合交接班規定要求時,辦理交接班手續。
4、交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項目,應待事故處理完畢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員應協同處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項目。
5、接班人員未按時到班,交班人員應向有關領導報告,但不得離開崗位。
篇2:制氧車間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
制氧車間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班前、班中,嚴禁飲酒;
2、廠房內嚴禁煙火,在廠房內動火,必須有動火證;
3、在發生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等事故需要緊急停車情況下,崗位人員(班長)可先行處理,并做好記錄且盡快通知廠值班調度;
4、水泵、鼓風機、引風機嚴禁帶負荷啟動,且不得同時啟動兩臺水泵或鼓風機、引風機;
5、鍋爐房內操作設備、閥門等帶壓設備,不得少于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6、必須保證鍋爐房內各滅火器正常好用,煤氣報警裝置檢測靈敏。
7、觀察鍋爐燃燒時,須戴防護眼鏡,防護面罩或用有色玻璃遮著眼睛,在鍋爐開火期間或燃燒不穩定時,不可站在看火門或燃燒器檢查孔正面。
8、開啟鍋爐看火門、檢查門須小心,操作人員應站在門后側,并看好退路。
9、沖洗水位計、壓力表時,應站在水位計的側面,打開閥門時,應緩慢小心。
10、鍋爐運行中,不準帶壓對承壓部件焊接,緊固螺絲等工作。
11、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要準確、有效方能投入運行。
12、鍋爐排污時,操作人員必須戴手套,排污時間盡量安排在白天;排污裝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點,通道無照明時,禁止排污;開啟排污閥必須使用專用扳手,不準用套筒幫助開啟。
13、在處理煤氣泄漏事故時,操作人員必須配帶好呼吸器,且不得少于兩人,在上風口處操作,一人負責監護。
14、在鍋爐房區域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油儲罐附近20米以內嚴禁煙火。
篇3:鍋爐房安全防范責任書
學校鍋爐房安全防范責任書
一、司爐工就是鍋爐房的安全防范工作責任人,對安全防范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二、司爐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勤檢查。如預有不安全隱患應立即排除及時修復,保正正常運行。
三、上班期間不離開崗位、不干私活、不打瞌睡、不酒后上崗。
四、杜絕一切閑雜人員進入鍋爐房。
五、因工作責任性不強、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除扣除當月工資外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 任 人:
立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