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瓶爆炸的原因及防爆措施
氧氣瓶是用來貯存和運輸氧氣的高壓容器,最高工作壓力為15MPa。瓶裝壓縮純氧是強烈氧化劑。氧氣瓶在出廠前必須經過嚴格技術檢驗,以確保質量完好。氧氣瓶外表面漆成天藍色,并有黑漆寫的"氧氣"字樣。
①氧氣瓶爆炸的原因。
A氣瓶的材質、結構有缺陷,制造質量不合要求;
B在搬運裝卸時,氣瓶從高處墜落、傾倒或滾動,發生劇烈碰撞沖擊;
C氣瓶直接受熱;
D放氣速度過快,產生靜電火花或絕熱壓縮現象;
E末按期檢驗;
F氧氣瓶內混入可燃氣體;
G氧氣瓶解凍方法不當;
H氧氣瓶閥等處粘附油脂。
②氧氣瓶防爆技術措施。
A氧氣瓶出廠前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
B充灌前,必須先對瓶體進行外部檢查,然后化驗鑒別瓶內氣體成分,不得隨意充灌。
C貯運和使用時,應避免瓶體劇烈振動和撞擊。
D氧氣瓶應遠離高溫、明火和熔融金屬飛濺物,安全距離應大于10m。
E防靜電火花和絕熱壓縮,應注意在開啟瓶閥和減壓器時緩慢進行。
F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盡,應留有0.2-0.3MPa的余氣,使氣瓶保持正壓。
G不得使用超過應檢期限的氧氣瓶。
H氧氣瓶使用前,應重點檢查瓶閥、接管螺紋、減壓器等是否有缺陷。
I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等接觸瓶閥及減壓器。
篇2:第三中學反恐防爆安全防范工作預案
第三中學反恐防爆安全防范工作預案
根據事業管理部轉發的《**集團有限公司反恐防爆、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三中反恐防爆、加強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做好我校的反恐防爆和安全防范工作。
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書記、行政副校長、德育副校長
組員:辦公室主任、學生處主任、總務主任、各年級組長
具體工作措施
1、結合實際做好反恐、防爆,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的宣傳工作,加強對學生的公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文明禮貌教育和自我防范教育。提高警惕,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
2、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做好來客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3、學校定期由主管領導對食堂、小賣部進行衛生檢查、監督食品質量,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加強餐具消毒,飲用水消毒和飲食衛生,飲食環境衛生管理,以防發生中毒和傳染病,杜*源性和水源性中毒事件的發生,維護學生的身體健康。
4、加強學校化學實驗室的管理,建立健全《化學實驗室制度》,學校使用的化學試劑要做好登記和使用記錄,妥善保存,嚴防丟失。
5、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硬件配套和定期檢修工作。
6、抓好各項管理制度的認真執行情況。學校主要領導應經常檢查,把各種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7、做好節假日期間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值班,做好樓內、樓外巡查和巡視,出現問題及時解決,杜絕事故發生。
篇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為加強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3、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并做到以下七點:
嚴禁場所內部和外部帶入明火源;
嚴禁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
易爆危險物品混存;
嚴格控制儲存場所的溫度和濕度;
嚴禁超期超量儲存;
嚴禁違章操作;
5、每天至少每兩小時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定期對場所內的電氣設備、滅火器材、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查。
6、從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7、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