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的安全職責(三)
⑴認真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規章制度;
⑵及時布置季節性的安全和勞動保護工作,并進行形式多樣的安全大檢查,及時解決安全隱患;
⑶組織有關生產單位、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學習并定期考核;
⑷組織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發布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⑸安全事故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主持重傷以上事故、多人受重傷事故和應由經理負責辦理的機電、交通、行車、火災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提出今后預防措施,并督促實施;
⑹督促有關部門及時發放安全防護用品,并使職工正確使用。
篇2:學校建筑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學校建筑項目經理的安全職責
1) 對本項目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
2) 認真貫徹國家和行業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制度。
3)建立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制定項目的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達標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與勞務承包方簽定《安全生產合約書》。
5)對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不斷提高管理人員及職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
6)定期聽取分管生產的項目副經理和項目安全員關于安全生產情況的匯報。并定期向職工通報安全生產情況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對在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者提出獎勵意見。
7)自覺接受主管單位職能部門、上級單位、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檢查、監督,并對各級安全組門檢查提出的問題及存在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的措施、時間、人員,并督促實施整改。
8)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并組織實施改進措施。
9)參與本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討論工作。
10)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令其停工并進行行政的經濟處罰。
11)對危及安全的施工部位和場所要下令停止施工。
篇3:裝飾工程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裝飾工程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半監督實施;
3)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包隊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外聯隊職工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4)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5)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6)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