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焊機安全操作規程(七)
1.電焊機的使用應執行JGJ 33—20**第12.1節和第12.4節的規定。
2.對焊機應安置在室內,并應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當多臺對焊機并列安裝時,相互間距不得小于3m,應分別接在不同相位的電網上,并應分別有各自的刀型開關。導線的截面不應小于表1的規定。
表1導線截面
對焊機的額定功率(kVA) 25 50 75 100 150 200 500
一次電壓為220V時導線截面(mm2) 10 25 35 45 — — —
一次電壓為380V時導線截面(mm2) 6 16 25 35 50 70 150
3.焊接前,應檢查并確認對焊機的壓力機構靈活,夾具牢固,氣壓、液壓系統無泄露,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4.焊接前,應根據所焊接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定直徑的鋼筋。
5.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應定期光磨,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應定期緊固。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排水量應根據溫度調節。
6.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配合搬運鋼筋的操作人員,在焊接時應防止火花燙傷。
7.閃光區應設擋板,與焊接無關的人員不得入內。
8.冬季施焊時,室內溫度不應低于8℃。作業后,應放盡機內冷卻水。
篇2: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
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
(1)焊接設備在室外使用時,應搭設機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風干燥。
(2)對焊機夾具應牢固,行程限位應可靠,保持冷卻水系統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燈具應裝有防濺防燙護罩。有氣動、液壓系統的對焊機,壓力機構應動作靈活,氣動液壓系統應無泄漏,壓力表靈敏可靠。
(3)焊機作業場地周圍10m內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接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不夠時應采取隔離措施。
(4)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執行。
篇3: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
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
(1)焊接設備在室外使用時,應搭設機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風干燥。
(2)對焊機夾具應牢固,行程限位應可靠,保持冷卻水系統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燈具應裝有防濺防燙護罩。有氣動、液壓系統的對焊機,壓力機構應動作靈活,氣動液壓系統應無泄漏,壓力表靈敏可靠。
(3)焊機作業場地周圍10m內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接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不夠時應采取隔離措施。
(4)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