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工程主要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
1 現場布置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 設置安全標志,在本工程現場周圍配備、架立安全標志牌;
② 施工現場的布置符合防火、防洪、防雷電等安全規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用房、倉庫、材料堆放場、停車場、生產車間等按批準的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布置;
③ 現場道路平整、堅實、保持暢通;現場道路一側或兩側遇有河溝、排水溝、深坑等情況時,有防止行人、車輛等附落的安全設施;危險地點懸掛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標志》規定的標牌。夜間有人經過的坑洞設紅燈示警。施工現場設置大幅安全宣傳標語;
④ 現場的生產、生活區均要設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網點,消防器材應有專人管理不得亂拿亂動,要組成一個由15-20 人的義務消防隊,所有施工人員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⑤ 各類房屋、庫棚、料場等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全國家或公安部門的規定,室內不得堆放易燃品;嚴禁在木工加工場、料庫、油庫等處吸煙;現場的易燃雜物,隨時清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或其近旁堆放;
⑥ 氧氣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氧氣瓶與乙炔發生器要隔離存放;
⑦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的規定執行;
⑧ 施工前,根據設計文件復查地下構造物(如地下電纜、給排水管道等)的埋設位置及走向,對周圍的建筑物要確定其位置,并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中如發現觸及問題及時到地下構造物,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險品、文物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待處理完畢后方可施工。
2 施工機械的安全控制措施
① 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操作合格證,不準操作人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② 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定,嚴格按照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做到:工作前檢查、工作中觀察、工作后保養。
③ 加強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
④ 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夜間應有專人看管。
⑤ 嚴禁對運轉中的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調整等作業。
⑥ 指揮施工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可看到人了望的安全地點,并應明確規定指揮聯絡信號。
⑦ 使用鋼絲繩的機械,在運轉中嚴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觸鋼絲繩子,用鋼絲繩子拖、拉機械或重物時,人員應遠離鋼絲繩。
⑧ 起重作業嚴格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86)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980-5-20)規定的要求執行。
⑨ 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3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定配戴勞動保護用品,或安全帶等安全工具。
② 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進入施工現場。
③ 在距邊緣1.2~1.5 米處應設置護欄或架設護網,且不低于1.2 米,并要穩固可靠。
④ 從事架子施工的人員,要制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對進行模板施工,高度超過2 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
⑤ 施工作業搭設的扶梯、工作臺、腳手架、護身欄、安全網等,必須牢固可靠,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應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0)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980-5-20)規定要求。
⑥ 人員上下通告要有斜道或扶梯上下,不準攀登模板、腳手架或繩索上下,并作好防護措施的管理。
⑦ 作業用的料具應放置穩妥、小型工具應隨時放入工具袋,上下傳遞工具時,嚴禁拋擲。
⑧ 進行兩層或多層上下交叉作業時,上下層之間應設置密孔阻烯型防護網罩加以保護。
⑨ 腳手架拆除時,應經技術部門和安全員檢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進行;嚴禁將架桿、扣件、模板等向下拋擲。
⑩ 施工平臺應掛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間施工必須有充足的燈火照明。
4 水上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 在水上進行施工前,應與當地航政部門聯系,商定有關航運和施工的安全事項,并通報有關單位。
② 定時與當地氣象、水文站聯系,當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并檢查加固水面上的船只和錨纜等設施。
③ 施工使用的各種船只,按航政部門規定設置航行標志,并備有救生、消防及靠綁等設備,并加以保管。水上施工設專用救生船,派人值班。水上施工人員穿好救生衣。
④ 水上施工前應檢查各個部位的機械與設備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設施、工具是否齊全。
⑤ 在拋錨船上松放鋼絲繩的工作人員,必須穿好救生衣,并站在適當位置,以防被鏈繩帶落入水。
⑥ 當遇有霧天或大雨使視線不清時,施工船上,應顯示強烈燈光信號,并鳴鑼、喊話,引起過往船只的警惕,并且作好及時避碰準備。
5 挖孔樁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 挖孔樁施工工人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繩。提取棄渣的吊桶、吊鉤鋼絲繩、絞車或卷揚機具的性能狀況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作業,經處理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繼續施工。
② 所有電器均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每天進行檢查。
③ 孔口護壁應高出地面20~30cm,以防雜物滾入孔內,并在孔口周圍設護攔。
④ 工地設專職安全員現場監督,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⑤ 挖孔時經常檢查孔內有無有毒氣體,孔深超過10m 時,采用鼓風機通風,保證人身安全,作業人員下到孔底前先進行檢查,如無異狀,工人才可下孔作業。
⑥ 挖孔工作暫停時,孔口必須罩蓋。
6 防洪渡汛安全措施
①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預防為主,以消為輔”為指導思想,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部署、落實好各施工項目的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計劃,確保施工期間安全渡汛。
② 項目經理部成立防洪領導小組,工程隊成立防洪抗洪搶險小分隊,
負責本單位的防洪工作。
③ 汛期之前,對本單位駐地、工地、料庫、料場進行全面檢查,
了解水情和排水情況,查看有無水害隱患。對于侵占河道、阻礙排洪的工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聯合檢查,共同確定必須處理的項目,發現易受水害的隱患,限期解決。④ 在汛期中,施工用的機具、材料、設備等,放置在不易被水淹沒的高處。因施工需要或地形限制必須設在河灘和低凹地時,采取措施防止被水淹沒和洪水沖走。
⑤ 與當地氣象部門加強聯系,了解近期氣象預報,掌握雨汛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一旦遇有災害性天氣和水情,及時做出部署。
⑥ 防汛期間,領導干部24 小時輪流值班。防汛重點施工項目設專用通訊工具,以便及時了解現場情況。汛期準備充足的器材、運輸工具及勞力等,以備應急搶險。
7 施工用電和防火安全措施
嚴格按有關規定安裝線路及設備,用電設備都要安裝地線,不合格的電氣器材嚴禁使用。庫房、油庫嚴禁煙火,油庫施工場地要安裝避雷裝置。爆破器材嚴格按規定存放,炸藥、雷管設專人保管,嚴格發放制度。石方爆破中事先與地方有關部門聯系,切實采取防護措施。
① 現場照明:照明電線絕緣良好,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腳手架上。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零。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低于2.4m。
② 配電箱、開關箱:使用BD 型標準電箱,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電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進行分級匹配。配電箱設總熔絲、分開關,動力和照明分別設置。金屬外殼電箱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保險。同一移動開關箱嚴禁有380V 和220V 兩種電壓等級。
③ 架空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或腳手架上,架空線裝設橫擔和絕緣子。架空線離地4m 以上,機動車道為6m 以上。
④ 接地接零:接地采用角鋼、圓鋼或鋼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組二根接地之間間距不小于2.5m,接地電阻符合規定,電桿轉角桿,終端桿及總箱,分配電箱必須有重復接地。
⑤ 用電管理: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
⑥ 建立經理部、施工作業隊、班組三級防火責任制,明確職責。
⑦ 重點部位如倉庫、木工間配置相應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處設常規消防器材。
⑧ 施工現場用電,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器火災。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易燃材料(如油、氧氣瓶、乙炔氣瓶、油漆等)及爆破器材的存放遠離火源。
⑨ 高大結構物施工時設穩固裝置。變壓器基座、電力架空線電桿埋設穩定不至出現倒移。
篇2:冶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規范,程序更嚴格,確保安全措施從設計到審批都嚴格把關,責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根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的實際情況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體要求,將安全技術措施分為三個類型,并針對各類型制定相應的審批制度。
一、工程項目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工程項目設計必須按照“三同時”的原則進行。
2、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項目設計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部門經理審批。
二、施工作業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安全問題,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時,要向主管部門匯報。
2、施工主管部門要對施工中的安全問題排查,并協同相關技術部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部門主管經理審批。
三、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審批制度:
根據隱患級別分類,不同級別的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審批規定如下:
1、A級隱患:
公司生產技術部門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主管部門經理審批、報安全經理。
2、B級隱患:
分公司生產技術部門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生產副經理審核,報經理審批。
3、C級隱患:
生產單位現場班、隊長制定隱患整改措施,當班安全員現場監護整改。
篇3: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1.1每個工程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其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否則不得開工。
1.2編制人員(技術員、施工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現場調查,在確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再研究經濟效益和施工進度等因素。
1.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切實可行,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口號化。
1.4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應針對下述特點:
1.4.1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造成的施工安全危害。
1.4.2針對不同工序特點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
1.4.3針對選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
1.4.4針對采用有害施工人員健康的特殊材料的特點。
1.4.5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的環境給施工人員或周圍居民帶來的危害,以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因難和危害等,從技術上采取防護措施,保護施工人員安全,保證工程安全施工。
1.5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