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大樓室內裝飾工程安全防護措施
1、建立健全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同工地環保小組見圖5.1-1),切實加強安全施工的管理,確保全體施工人員在安全的前提下,圓滿完成各項施工任務。現場成立安全施工領導小組,由工程項目經理任組長,設專職安全員。
1.1、安全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1.2、安全生產目標:確保無重大工傷事故,杜絕死亡事故,輕傷頻率控制在3‰以內。
2、安全措施
2.1 指導思想:有針對性地抓好安全教育,不斷增強施工人員自我安全保護意識,逐步提高遵守勞動紀律,安全操作規程及規章制度的自覺性、積極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安全完成所分管的施工任務。
2.2、嚴格培訓工作:
1)新工人入場后,由現場管理經理、專職負責人組織安全施工基本常識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項目部定期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重點學習安全施工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講解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高處作業時,進行防墜落事故教育,夏季進行防淹亡事故,防食物中毒和防傳染病教育,冬季進行防滑、防凍和防火教育,每季度進行防火災事故教育。
2.3、制度保證:施工現場設立安全宣傳欄和安全規定,建筑樓層前懸掛醒目的安全標語和口號,樓層洞口、臨邊和出入通道設安全標志和警示牌,安全員佩戴袖標。
2.4、實行封閉管理:本工程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執行人員外出的請銷假制度。
2.5、建全消防設施及管理:
1)按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放置位置有明顯標志,夜間設紅色警示燈。
2)易燃、易爆、有毒材料設專庫存放,由專人保管。
3)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酒后作業。
4)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
1)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
2.6、加強施工期間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布置任務時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安全設施經常進行檢查。
3、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
3.2、班前檢查制:各專業施工前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檢查。
3.3、機械設備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4、周一安全活動制:經理部每周一組織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 對本周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詳細的交底,加強工人施工安全的意識。
3.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經理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措施,定時間、人員整改,并作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3.6、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實行年審制: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3.7、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與事故報告制
3.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害職工生命安全的險情,立即停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3.9、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4、交叉作業安全防護: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操作在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半徑范圍以外,不能滿足時,設置硬隔離安全防護層。
篇2: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2010修正)
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20**修正)
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遼寧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市建委重新修訂完善了《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同時原《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大建安發[20**]238號)文件廢止。20**年1月1日起,凡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承攬建設工程的建筑施工企業應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青泥洼橋支行開設本單位安措費專用賬戶,并開通網上銀行業務。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20**修正本)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的投入,提高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斷改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遼寧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條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簡稱安措費)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安措費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206號)中的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及安全施工費組成。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建筑工程造價計價時,應依據本年度執行的《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計取安措費。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措費。
安措費為不可競爭性費用,不得刪減,在計價中單列并計入總價。
第五條 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項目,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
投標方應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單獨報價。
第六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定施工合同中應依據中標通知書明確安措費額度、預付計劃、調整方式、專款專用及違約賠款等內容。非招標項目,應依照本細則或《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478號)將安措費單獨列出。合同解除或變更,建設單位應及時書面告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條 安措費是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的重要具體措施。建設單位應在辦理施工項目安全監督受理書前將安措費一次性全額存入施工單位安措費專用帳戶,存入時應在單據摘要欄或備注欄注明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在辦理安全監督受理書、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供安措費存入憑證。
第八條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青泥洼橋支行為安措費監管業務承辦行,凡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承攬建設工程的建筑施工企業應在該行開設安措費專用賬戶,并開通網上銀行業務,專戶資金不可提取現金。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列出安措費使用計劃,確保專款專用。安措費使用情況應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按單位工程專戶核算,單列備查。
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措費事項,并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分包單位應制定專項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方案。總承包單位應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措費。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按《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大連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保證每項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所需資金的有效投入,確保安措費的專項使用。施工現場必須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工地標準。
第十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施工單位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及時審查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責令其暫停施工。
第十一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應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對建設單位繳存和施工單位申請、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情況進行監督,按照現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范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對施工單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提出整改意見。對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的現場,應以書面形式告知該現場為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工地。對單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按強制性標準進行綜合評定,記入安全監督檔案。
第十二條安措費專項資金采用專款專用、階段申請的方式管理。
(一)工程開工時,經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合格,建筑施工企業可申請使用安措費總額的50%。
(二)當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包括裝飾裝修、機電設備安裝等施工工程)完成其工程量的50%時,經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合理使用第一次撥付的安措費,施工現場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標準的,建筑施工企業可申請使用安措費總額的40%,未達到的責令限期整改,合格后可申請使用。
(三)工程竣工后,經檢查核實施工現場一直保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筑施工企業可申請使用安措費總額的10%。
(四)工程建設過程中,對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書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未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標準的不予解付,工程竣工后,剩余安措費將撥回建設單位。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在向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區、市、縣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申請使用建筑工程安措費用時應分別提供以下資料:
(一)工程開工時,提供安措費使用申請表;安措費上繳報告單;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項存款憑證復印件;施工單位工程項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二)第二次申請時,提供安措費使用申請表;施工現場檢查表;施工單位已購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及憑證;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審查意見;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工程項目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工地書面告知書。
(三)第三次申請時,提供安措費使用申請表;竣工項目安全生產評價申請表;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辦理安措費解付時,需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施工單位在申請使用安措費時,應于當月10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區、市、縣建筑安全監督機構遞交相應申請階段的有關材料。
(二)各區、市、縣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應在當月15日前將審查合格的申請材料簽字蓋章報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站。
(三)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站經審查合格,當月25日前簽字蓋章將申請材料轉送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青泥洼橋支行。
(四)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行青泥洼橋支行在接到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站轉送的申請材料后,經審查合格,應在當月30日前將各項目本次申請使用的安措費解除監管,并發送短信通知施工企業。
第十五條 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未單獨列出安措費項目清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中標無效,由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責令重新招標。
投標人未單列安措費或單列但刪減的,以及對建設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其他要求的費用未一并計入安措費的,評標時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作廢標處理。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未提供安措費,對施工單位提出施工要求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五十五條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挪用安措費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處罰,并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的, 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二、六十四、六十五條或《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一條規定處罰,并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總承包單位未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措費,造成分包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第十九條 監理單位未履行本細則的安全監理責任,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或《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二十、二十一條規定處罰,并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批準減免、緩存、緩支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費。
第二十一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未按本辦法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工程受理安全施工措施審查或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二)對招投標未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及安全文明施工費未單獨列項、單獨計取或刪減不予糾正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二條 各專戶資金在未解付前所產生的利息,統一作為全市建筑安全發展和獎勵基金,用于表彰先進、提升監管能力和發展全市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使用。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原《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大建安發〔20**〕238號)文件廢止。
篇3:交通中心室內裝飾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交通中心室內裝飾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1、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定期進行安全孝育和檢查,做到不違章操作,不違章指揮。
2、施工現場要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3、施工用電由總包指定地點接用,操作用電由電工接線,并做好三級保護,加強夜間施工照明管理,保證工作面中有足夠的照明度,臨電的燈具要符合安全規定。
4、每天施工完畢,由值班電工將臨電電源切斷,以防發生事故。
5、施工工人勞保用品配齊,衣著整齊。
6、做好高處墜落、物體打擊、防觸電、防機械傷害的各項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