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工器具及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國內設備、工器具和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國內設備、工器具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按照我國現行規定,銀行、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都必須遵循結算原則:要守信用、付款及時;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銀行不墊款。
業主對訂購的設備、工器具通常不預付定金,只對制造期在半年以上的專用設備和船舶的價款,按照合同規定分期付款。比如上海市對大型機械設備結算進度規定為:當設備開始制造時,收取20%貨款;設備制造進行60%時,收取40%貨款;設備制造完畢托運時,再收取40%貨款,一些合同規定,設備購置方扣留5%的質量保證金,待設備運至現場驗收合格或質量保證期到來時再返還質量保證金。
業主收到設備工器具后,要按合同規定及時結算付款,不得無故拖欠。若因資金不足延期付款者,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2、國內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建安工程承發包方的材料往來,可按如下方式結算:
(1)由承包單位自行采購建筑材料者,發包方可以在雙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方預付備料款,并應在一個月內付清。備料款的預付額度,建筑工程一般不應超過當年建筑(包括水、電、暖、衛等)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預制構件以及工期在6個月以內的工程,可適當增加;安裝工程一般不應超過當年安裝工程量10%,安裝材料用量較大的工程,可適當增加。
預付的備料款,可從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價值相當于預付備料款額度時起,在工程價款結算時按材料款占結算價款的比重陸續抵扣;也可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2)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則由承包方負責購貨付款,并按照規定向發包方收取備料款。
(3)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由發包方供應材料的,其材料可按照材料預算價格轉給承包方。材料價款在結算工程款時陸續抵扣,這部分材料,承包方不應收取備料款。
(二)進口設備、工器具和材料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三)設備、工器具和材料價款的動態結算。
篇2:項目竣工(工程價款結算)決算預通知書
預-1
杭州市審計局關于審計項目竣工(工程價款結算)決算的預通知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杭州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和我局年度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計劃安排,我局擬對你單位負責建設管理的項目實施(竣工/工程價款)決算審計,請在年月日前向我局提供相應的工程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審計期間,你單位仍按規定負責工程款的支付事項,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支付工程款。
若有不明事宜,請及時聯系。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附件:被審計單位需先提供工程技術及前期資料清單
杭州市審計局(蓋章)
年月日
杭州市審計局編制
篇3:審計項目竣工(工程價款結算)決算預通知書
關于審計項目竣工(工程價款結算)決算的預通知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和我局年度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計劃安排,我局擬對你單位負責建設管理的項目實施(竣工/工程價款)決算審計,請在 年月日前向我局提供相應的工程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審計期間,你單位仍按規定負責工程款的支付事項,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支付工程款。
若有不明事宜,請及時聯系。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附件:被審計單位需先提供工程技術及前期資料清單
**市審計局(蓋章)
年月日
**市審計局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