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總監辦獎罰規定
1監理工作獎罰規定
為配合執行總監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以達到獎優罰劣,表彰先進,促進后進的作用。
1.1處罰
①總監每月對各個崗位做不定期抽查。凡發現無故脫崗,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在總監辦全體人員大會上通報批評;第三次扣發當月工資200元,留用察看三個月;第四次清退,并承擔來工地的交通費、保險費等有關費用,返程費用自理,且三年內本公司不再聘用。
②現場駐地辦所監理的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嚴重工作失誤,駐地高監未向總監辦報告,或未加制止,若被業主代表、質監站檢查發現,口頭批評的,對該駐地高監罰款100元,對該現場監理罰款200元,并在監理例會上作書面檢討,總監通報批評。
③凡工程重要部位、隱蔽工程無故脫崗發生質量事故,給總監辦造成信譽損失的,對當事人扣除當月工資200元,留用察看三個月。
④凡違反廉政建設規定,均按本管理制度之“18.6獎懲辦法”處理。
⑤凡違反總監辦其他管理制度的,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在大會上批評;第三次罰款100元,留用察看一個月;第四次清退,并承擔來工地的交通費、保險費等,返程費用自理,如造成惡劣影響者三年內公司不再聘用。
⑥本管理制度內規定了處罰措施的一并執行。
1.2獎勵
①現場監理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努力工作,成績突出,受業主大會表揚,獎勵100元,通報表彰的獎勵200元。
②參照業主單位開展勞動競賽的有關規定,每半年評選一次總監辦先進監理人員2~3名,分別給予獎勵。
③宣傳報道稿件被業主或公司采用的每篇獎勵50元,被地方報紙、刊物、電臺、電視臺采用的每篇獎勵500元,被省級以上報紙、刊物、電臺、電視臺采用的每篇獎勵1000元。
④本管理制度內規定了獎勵措施的一并執行。
2現場監理考核獎罰規定
①總監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對各個現場監理崗位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罰的依據。
②凡無故脫崗的,每次罰款20元;凡不遵守作息時間,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的,每次罰款10元。
③凡工程的重要部位、隱蔽工程施工,負責旁站的現場監理人員無故脫崗的,每次罰款5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予以清退。
④現場監理工作不力,被業主、質監站提出口頭批評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元;被業主、質監站通報批評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⑤現場監理的工作時間根據現場施工情況可作適當調整,但應事先向總監說明。
⑥凡嚴格遵守作息制度,無脫崗現象的現場監理人員,每月給予50元的獎勵。
3總監辦內部管理獎懲制度
①凡是不遵守作息時間的,無故睡懶覺,遲到、早退者,初次罰款1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四倍,依次類推(下同)
②回家探親、離開總監辦、駐地辦或工地現場不請假者,每次罰款20元,并作缺勤處理。
③在工程重要部位和隱蔽工程的旁站過程中擅離職守的,每次罰款50元。
④現場檢查或資料簽認把關不嚴的,每次罰款20元。
⑤凡是被業主提出批評的,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50元;凡是被交通廳質監局提出批評的,相關責任人每次罰款100元。
⑥對于責任心不強,或業務能力較差,屢屢造成公司名譽損失的監理人員,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并予以清退;對于各方面表現較好,工作出色的監理人員,將給予一定的獎勵,或優先考慮提高工資待遇。
篇2:工程監理公司項目總監辦駕駛員聘用合同
工程監理公司項目總監辦駕駛員聘用合同
甲方:
單位名稱:(公章)
代理人:職務:
乙方:
姓名:性別:年齡: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年月日,河北**公路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第LJJ4總監辦(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就駕駛員聘用一事達成一致,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月,本合同于年月日終止。
第二條 合同內容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擔任甲方單位公務車輛駕駛員工作。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本合同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中旬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工資待遇:元/月(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各類津貼和福利、保險等全部待遇),乙方人身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鉆研和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做到安全守法行車。
3、完成甲方安排的駕駛任務。
4、乙方愛護車輛,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平時車輛保修,乙方必須事先報請甲方主要領導征得同意后,在指定的修理廠維修,修理費須由甲方指定人員結算、簽字,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修理所發生的費用甲方一概不予認可。遇車輛突發故障乙方可以無需請示甲方主要領導,應先處理排除安全隱患,然后向甲方單位領導報告,由單位領導到修理廠簽字認可。
5、車輛加油必須征得甲方主要領導同意,并記錄加油時的里程表讀數、加油數量、單價和金額,在費用報銷時提供給甲方審核。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乙方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與甲方員工相同。
2、乙方工作時間與甲方同步,乙方在工作時間須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早上6:00時到晚上22:00時乙方手機必須保持在開機狀態。
第六條 乙方有以下違約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合同條款或甲方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的車輛借給甲方以外的人員和其他單位使用,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25%,并給予警告;乙方私借車輛兩次以上、或借車時間連續超過兩天以上的自動解除聘用合同,并扣除當月全額工資。
甲方單位工作人員因私用車,必須報請甲方主要領導同意,否則按照乙方私自借車處理。同時,因乙方私自出車或借車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車輛損壞、保養等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因乙方駕駛或維護保養不當,造成車輛損壞和丟失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并在乙方賠償損失后,解除本合同。
3、在乙方駕駛行車期間發生事故,導致乙方傷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4、因乙方違章駕駛被交管部門處罰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因乙方違章駕駛被交管部門暫扣車輛的,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500元/天,此賠償金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5、因甲方違章指揮而造成被交管部門處罰,或被交管部門暫扣車輛,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可減輕乙方責任,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未果的可采取仲裁或訴訟解決。
6、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上班的須提前請假,并征得甲方領導同意,單次請假3天(含)以內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按天扣發工資。乙方單次請假超過10天或一年內累計請假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①工作期間酗酒駕駛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違章駕駛行車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相應的直接損失(不含精神賠償和間接損失的賠償):
①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②甲方對乙方造成經法醫鑒定為輕傷(含)以上的人身傷害。
③甲方超過三個月(含)未支付乙方工資,或超過三個月(含)未報銷經甲方同意由乙方墊付的費用。
3、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經協商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方能解除合同;乙方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扣發乙方當月工資;甲方無故解除合同,須向乙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若要變更合同條款,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訂補充條款。
6、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如因工作需要續簽本合同的,仍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并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它事宜
1、本合同一
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雙方簽字:
甲方:(蓋章)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篇3:項目總監辦防汛小組職責
項目總監辦防汛小組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防汛管理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接受指揮部防汛領導小組的業務指導;
(二)對駐地辦、施工單位的防汛搶險部署、信息收集上報,以及搶險任務具體組織負檢查督導責任;
(三)做好總監辦的防汛工作,預防各類防汛事故發生;
(四)建立和健全總監辦防汛工作組織機構和制度,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防汛職責,并報指揮部備案;
(五)對駐地辦、施工單位的防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及時要求整改;
(六)在指揮部防汛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防汛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