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門衛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加強門衛管理工作,確保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序進行,并保證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安全。
二、 范圍:
適用于門衛和全體員工。
三、 職責:
1 行政管理職責:
1.1 統籌管理門衛日常工作安排。 1.2 每周查核并與門衛討論一周值勤狀況及指導門衛工作內容與缺失改善。 1.3 工作內容考核及缺失改善查核。 1.4 每月統一門衛值勤紀錄上繳。 1.5 不定期巡視保安工作狀況,并紀錄。
2保安工作職責:
2.1 負責員工進出監督并登記,及員工上下班的打卡考勤監管。 2.2 責來訪接待,并聯絡登記。 2.3 負責監管進出公司的汽車停放秩序。 2.4 負責進出公司的物品的查驗,清點。 2.5 負責廠區、宿舍的安全巡視,以及夜間查崗并登記。 2.6 協助維持公司辦公秩序,防止盜竊。 2.7 保存值班的各項記錄,定期上交行政管理。
四、 值勤規定: 1. 每隔 1 個小時要巡邏、巡視全公司各區域一次(含粉體線)共計 6 個打卡點,并每 月將考勤紀錄上交行政管理單位。 2. 形象與態度: 2.1 值班時要穿保安服并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保安室內嚴禁不相干人等逗 留,保安人員在保安室值勤需穿戴整齊。 2.2 值勤時需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謙和、認真負責并每周由行政管理單 位檢查,不合格將給予警告,再犯將請保安公司處理。
2.3 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嚴禁離崗、睡崗或酗酒等,因事離開或巡察廠 區、宿舍時,崗位應有人代班。
2.4 接待外賓時應禮貌,并請外賓登記后通知被訪對象,不得直接帶人進廠(政府機 關人員除外)。
3. 執勤時間,禁止睡崗、脫崗,如違反規定,將依照合同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4. 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并將值班中所發生的重要事項登記“交接班 記錄表”。
5. 保持保安室周圍 10 米內的環境干凈清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美觀。
6. 發現公共區域的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報行政單位及時處理。
7. 熟記廠內各處之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防突發事件無法處理。
8. 對人員、物品、車輛的管制需要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執行,并填寫相關紀錄。
9. 廠區外綠化區域需不定期檢查并協助清理。
五、 其他:
1. 如保安人員違反了上述管理辦法,將告知外包公司,輕者警告處理,再犯及要求外包公 司更換保安并追究責任。
2. 如保安人員因未遵守管理規定。導致公司損失,公司將與外包公司進行協商賠償,并更 換保安。
3. 保安人員監守自盜或配合員工將公司產品帶出,經查證后報警處理。
4. 每月與外包公司人員進行溝通,討論當月保安的管理狀況,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法。
篇2:某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 門衛管理制度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篇3:醫院的傳達、門衛制度
傳達、門衛制度
1.住院處和病房應隨時將入、出院和轉科病員的姓名送交傳達室。傳達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員一覽表,按探視制度準予探視。
2.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3.凡出入醫院住院部的人員按規定配帶證件;出、入院憑出、入院通知單;陪伴憑陪伴證。危重探視憑病危通知。門衛有權查驗有關證件。
4.凡住院病員和陪伴人員攜物品進院、出院時(憑放行證),必須經過檢查后方可放行,否則傳達室有權查問或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