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高處作業管理規定(標準)
一、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為防止高處作業過程中墜落、物體打擊的事故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部各部門,同時適用于進入廠區施工的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
(二)高處作業的分級
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其以上(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為墜落高度基準面。),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分一級、二級、三級和特級高處作業。
1、作業高度在2~5米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作業高度在5~15米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作業高度在15~30米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作業高度在30米以上,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三)從事高處作業的單位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方可施工。
(四)高處作業的審批
1、一級高處作業:由車間安全員對作業現場認真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填寫高處安全作業證,經車間領導簽字,方可登高作業。高處安全作業證必須一式兩份,登高作業人和登高作業崗位各持一份,作業結束后交各自車間存查。
2、二級高處作業:由車間負責人對作業現場認真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填寫高處安全作業證,經車間、分廠領導簽字初審后,方可登高作業。高處安全作業證必須一式兩份,登高作業人和登高作業崗位各持一份,作業結束后交各自車間存查。
3、三級高處作業:由車間負責人對作業現場認真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填寫高處安全作業證,經車間、分廠領導簽字初審后,報安全科終審批準,方可登高作業。高處安全作業證必須一式三份。安全科留存一份,登高作業人和登高作業崗位各持一份,作業結束后交各自車間存查。
4、特級高處作業:由車間負責人對作業現場認真檢查,落實防范措施,填寫高處安全作業證,經車間、分廠領導簽字初審,報安全科審核后,報公司主管副總或總工程師審批,方可登高作業。高處安全作業證必須一式三份,安全科留存一份,登高作業人和登高作業崗位各持一份,作業結束后交各自車間存查。
(五)高處作業的規定
1、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眩暈癥、恐高癥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了解施工要求。
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4、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場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線的位置作業時,應事先與車間負責人或工段長取得聯系,建立聯系信號,服從屬地部門指揮。
5、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高處作業應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護圍欄、擋腳板和安全帶等,跳板必須符合要求,兩端必須捆綁牢固。作業前,應仔細檢查所用的安全設施是否堅固、牢靠。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照明。
6、高處作業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必要時要設安全警戒,并設專人監護。工具應放入工具套(袋)內,有防止墜落的措施。在同一垂直下方,一般不得進行上下交叉高處作業,如需進行交叉作業,必須采取可靠措施,否則不準作業。
7、梯子不得缺擋,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擋間距以30厘米為宜。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
8、在鄰近設有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及粉塵超過允許濃度的煙囪設備等場合,嚴禁進行高處作業。如在允許濃度范圍內,也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在六級風以上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高處作業。
9、高處作業人員在鄰近有帶電導線的場所作業時,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與帶電導線保持安全距離。
10、嚴禁在無腳手架、樓梯等登高工具的情況下,攀援設備、管道、閥門或以其它不可靠的方式登高和下地。
篇2: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教育一般規定
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教育的一般規定
1、登高作業都應從規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嚴禁攀登腳手架桿、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隨同運料的吊籃吊物上下。
2、在高處或腳手架上行走,不要東張西望,在休息時不要將身體倚靠在欄桿上,更不要坐在欄桿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
3、鋼架板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斷裂或缺小拚板,竹木架板使用前要檢查有無腐爛、斷裂。
4、在外腳手架未搭設前,或在外墻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不得從事外墻安裝模板,砌墻作業。
5、腳手架、腳手架的防護欄桿連墻點、剪刀撐以及其他防護設施,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動。如因施工需要必須經施工負責人批準方可拆除或移動,并采取補救措施,施工完畢或停歇時要立即恢復原狀。
6、腳手架連墻點不準綁在門窗框上。
7、搭設內架不得有臨時支點,不得隨便用定型模板,未安裝的門、窗框、扇臨時靠墻設架,單排架子橫桿一般不準直接架在已安裝好的門、窗框、扇上。
8、單排架搭在窗臺上的橫桿應設墊木,并不得壓在門窗框上。
9、內腳手架寬度不應小于60cm,立桿間距在150cm以內,使用活動鋼筋(管)人字架,如有變形應先調直后使用,活動架豎起后,應掛上撐鉤。
10、所有內架搭設必須牢固,不得有探頭板(架板一端伸出橫桿長度大于20cm為探頭板)。不使用5×10模骨當架板,架上只準堆放小量材料和單人操作。
11、室內粉刷架不得用單桿斜靠墻上吊繩設架操作。
12、高處作業不準用砧頭墊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墊砧頭站人操作。
13、梯子(木)
⑴使用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踏板),不得小于4×4.5cm,踏板間距以30cm左右為宜;梯梁斷面應大于3×8cm,長度不得超過5m。木梯寬度不得小于30cm。
⑵使用梯子時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子與地面夾角60~70度為宜。
⑶梯子上部第二個踏板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個踏板不得站人或超過。
⑷梯子上只允許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時不準移位。
⑸人字梯(折梯)在梁中應設撐桿(鉤)并能鎖固。
⑹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篇3:高處作業安全檢查評定規定
高處作業安全檢查評定規定
1.安全帽
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的質量應符合規范要求。
2.安全網
1)在建工程外腳手架的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
2)安全網的質量應符合規范要求。
3.安全帶
1)高處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系掛安全帶;
2)安全帶的系掛應符合規范要求;
3)安全帶的質量應符合規范要求。
4.臨邊防護
1)作業面邊沿應設置連續的臨邊防護設施;
2)臨邊防護設施的構造、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3)臨邊防護設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桿件的規格及連接固定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
5.洞口防護
1)在建工程的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等孔洞應采取防護措施;
2)防護措施、設施應符合規范要求;)防護設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3)電梯井內每隔二層且不大于10米應設置安全平網防護。
6.通道口防護
1)通道口防護應嚴密、牢固;
2)防護棚兩側應采取封閉措施;
3)防護棚寬度應大于通道口寬度,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4)當建筑物高度超過24米時,通道口防護頂棚應采用雙層防護;
5)防護棚的材質應符合規范要求。
7.攀登作業
1)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
2)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宜為35度~45度,并應設有可靠的拉撐裝置;
3)梯子的材質和制作質量應符合規范要求。
8.懸空作業
1)懸空作業處應設置防護欄桿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2)懸空作業所使用的www.dewk.cn索具、吊具等應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懸空作業人員應系掛安全帶、佩戴工具袋。
9.移動式操作平臺
1)操作平臺應按規定進行設計計算;
2)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連接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毫米;
3)操作平臺應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組裝,鋪板應嚴密;
4)操作平臺四周應按規范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設置登高扶梯;
5)操作平臺的材質應符合規范要求。
10.懸挑式物料鋼平臺
1)懸挑式物料鋼平臺的制作、安裝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應進行設計計算;
2)懸挑式物料鋼平臺的下部支撐系統或上部拉結點,應設置在建筑結構上;
3)斜拉桿或鋼絲繩應按規范要求在平臺兩側各設置前后兩道;
4)鋼平臺兩側必須安裝固定的防護欄桿,并應在平臺明顯處設置荷載限定標牌;
5)鋼平臺臺面、鋼平臺與建筑結構間鋪板應嚴密、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