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二)
第一條 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下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團容器內,妥善保管。
第二條 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照明燈具需采用防爆燈具,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他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第三條 調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進行,穿戴好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有毒物品應戴防毒口罩、防目鏡),溶劑蒸汽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濃度,并禁止吸煙。
第四條 患有眼病、皮膚病、氣管炎、結核病等不宜從事此項工作。
第五條 使用臺梯作業,臺梯四角落地平穩,避免搖晃,臺梯上搭鋪腳手板應鋪穩,在同一塊跳板上站人不能超過2人。木臺梯應經常檢查,發現開裂、腐朽、榫頭松動等不得使用。
第六條 刷外開窗扇,必須將安全帶拴在牢固的地方。嚴禁站在或騎在窗欄上操作。刷封檐板、落水管等應搭腳手架,應設防護欄桿和安全網。
第七條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及時處理。
第八條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專人保管、保養。要有漏電保護器。
第九條 涂刷耐酸、耐腐蝕的過氧乙烯涂料時,由于氣味較大,有毒性,在刷涂時應戴好防毒口罩,每隔-小時到室外換氣-次,工作場所保持良好通風。
第十條 空氣機自然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安全氣閥正常,正常壓力為3-5kn/cm2。
第十一條 如噴槍和噴漿機嘴堵塞,疏通時噴嘴不得對人。
第十二條 噴涂人員作業中,如有頭痛、惡心、等不適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到通風處換氣,如仍不適,應去醫院醫治。
第十三條 截割玻璃,應在指定場所進行,截下的邊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 搬運玻璃應戴手套或用布、紙墊住玻璃,將手及身體裸露部分隔開。散裝玻璃運輸必須專門夾具(架),玻璃應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第十五條 安裝玻璃所使用的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隨安隨取,嚴禁將鐵釘含在口內。
第十六條 安裝窗扇(天窗)玻璃時,不得在豎直方向兩層,同時作業,以免玻璃破碎掉下傷人。
第十七條 熬油灶必須離建筑物10m以上,離危險品堆放地25m以上,上空不得有電線。地下5m內不得有電纜通過,爐灶最好設在建筑下風方向。
第十八條 油鍋四周不得有漏縫,鍋口應稍高,灶口應砌筑高度不小于5Ocm擋火墻。附近禁止堆放易爆物品。熬油鍋內不能有水,瀝青含水不能過大,裝入鍋內的瀝青不能超過容量的3/4,以防膨脹溢出鍋外。
第十九條 熬油現場應備有鍋蓋,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如發生火災,可立即用鐵鍋封鍋,同時切斷電源,熄滅爐火,如瀝青溢出鍋外著火,可用黃砂覆蓋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澆滅火。
第二十條 裝用油的桶壺、應用鐵皮咬口制成,禁止用錫焊桶壺,桶壺最好設蓋。運輸設備及工具,必須牢固可靠,豎直提升,防止油桶搖晃,吊運下方10m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
第二十一條 在玻璃較大的屋面運油,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穿防滑鞋;設置防滑梯、清掃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設置桶墊,放置平穩。
第二十二條 澆油者與鋪設者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以免熱瀝青飛濺傷人,在屋檐處應設防護欄桿。如遇大風大雨,應停止作業。
篇2:專業油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專業油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掌握本工種安全知識和技能,,對使用的涂料性能及安全措施應有基本了解,并在操作中嚴格執行勞動保護用品制度。
2.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涂必須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涂人員作業時如發現頭暈惡心,應停止作業,到戶外通風處換氣,如較為嚴重者應立即送往醫院去檢查。
3.涂料大部分是易燃品,故操作時要遠離火源。在揮發性氣體濃度過高的油料施工過程中,絕對禁止吸煙及用打火機、火柴取火。
4.使用機械操作時,事先應檢查機械各部位,并試運轉,認為完好后才能正式操作。在工作結束后,要將機械清洗干凈,妥善保管。
5.噴涂現場的照明燈,應用玻璃罩保護,防止漆霧沾上燈泡而引起爆炸,現場禁止使用高溫燈照明。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以防止跌落:腳手板要有足夠的寬度,搭接處要牢固,注意不傷害下面人員。
7.梯子豎立時,其角度(坡度)不能太大,使用高梯時必須要綁好安全繩帶,以防滑倒。
二、配料:
1.調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調制有害油漆涂料時應戴好防毒口罩、護目鏡,穿好與方相適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工作完畢應沖洗干凈。
2.料房內及附近均不得有火源,并要配備一定的消防設備。
3.料房內的稀釋劑和易燃涂料必須放在專用庫中妥善保管,切勿放在門口和人經常運動的地方。
4.經過調配好的涂料,如放在大口鐵桶內時,除在涂料上蓋上皮紙外,還需用雙層皮紙塑料蓋住桶口,再用細繩緊住,以防氣體揮發。嚴禁明放、曝曬。
5.浸擦過清油、清漆、桐油等的棉絲、絲團、擦手布,不得隨便亂丟,作業后應及時清理現場遺物,運到指定位置存放,以防止因發熱引起自燃火災。
三、屋面防水:
1.操作人員要戴口罩、手套、蓋鞋等防護用品,患有疾病者禁止操作。
2.瀝青、防水涂料、防水劑、堵漏材料等有毒性、且容易引起火災,故熬制瀝青和鋪貼油氈,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堆放易燃品。現場要配備消防器材。鍋、桶均要另蓋,材料器具不得用電氣焊,以防受熱開裂。運瀝青時要安全可靠,瀝青桶在屋面上要放置平穩。
4.禁止穿硬底和帶釘子的鞋。檐口如無女兒墻應有安全網或單排腳手架,必要時佩帶安全帶。
篇3:油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油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施工場所,嚴禁吸煙,不準帶火種(火柴、打火機等)。領用油漆、化工材料等易燃品,用多少領多少。應將用畢的油漆、化工材料等上蓋歸庫,不得隨意亂丟。
(2)要進行油漆作業時,嚴禁使用碘鎢燈。噴漆作業時要戴好保護口罩,室內要打開門窗或用排風扇驅氣,以減弱噴霧濃度。
(3)油漆倉庫、配料房除應懸掛"禁止煙火"的標志外,并根據防炎要求設置消防器材,還應與其他生產建筑物隔離。
(4)所有沾染漆類及油類的舊蓋紙、廢紗頭等物,應收集在有蓋鐵桶內,定期處理,以防失火。
(5)上班前對工具、腳手架、梯凳、跳板等,必須經過詳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
(6)在土建工程結束后,或腳手架已拆除情況下,使用倒掛梯時,繩鉤要扎緊、掛牢,并檢查后,方可使用。
(7)油漆二層以上門窗時,安全帶不得栓在窗檔上。
(8)操作含毒、酸、堿等腐蝕性的油漆、顏料、溶劑等,應遵守本規程安全生產規定中的有關規定。
(9)搬運玻璃時,應戴手套。
(10)安裝玻璃時,一律帶工具袋,嚴禁把小釘含在口里,以防吞入腹內,造成事故。并不準上下交叉立體作業,應采取流水作業。
(11)裁下的玻璃條及碎塊,禁止任意亂丟。
(12)玻璃未釘牢之前,不得中途停止,以防掉落傷人。
(13)門窗玻璃裝配完后,應將插銷或風鉤掛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