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酒店合作協議合同書[1]
甲方:天悅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經三路與豐產路交叉口財富廣場a座12樓
負責人: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誠實、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法律,就有關品牌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品牌合作的涵義
一、天悅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服務體系是甲方授權建設和管理的全國性服務網絡,該服務體系的經營管理制度、規范及甲方的服務項目、商標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認可,其他單位、個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協議所指品牌合作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并接受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范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悅瑜伽(標準)店經營。
三、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權。
第二章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勤勉、雙贏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服務模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提高瑜伽服務體系的市場認同度,共同促進中國瑜伽事業的繁榮和健康發展。
第三章項目培訓及商標使用
一、乙方簽約后,應一次性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大寫**元,獲取天悅瑜伽品牌授權保護及**名免費培訓名額。
二、乙方簽約后,*年*月*日以前應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術提升及終端管理,逾期未交則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收回授權。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二、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甲方擁有專有權。
1、當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乙方協助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經營場所的裝飾、陳列等次營運系統的規劃有建議和指導權。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的項目、產品、商標及整套經營管理規范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開業時甲方應邀安排
名導師駐店,時間為天,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長期提供新項目、新產品、新技術,并及時、準備、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長期提供經營管理指導、咨詢及技術支持。
5、乙方滯銷的產品,在進貨后三個月內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條件下,甲方負責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7、后續培訓:經甲方驗證核實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內發生教練員流失,甲方為乙方另培訓一名,培訓期45天,培訓期內提供住宿,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貨全部款項后,7天內按照乙方定貨單發貨。
四、乙方權利
1、獲得甲方指定的項目、商標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的使用權。
2、獲得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
3、獲得甲方在服務營銷及市場宣傳的支持。
4、甲方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新技、新產品或其他項目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的規范,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2、乙方應積極采納支持導師的合理化建議,并進行具體實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員未順利繼續開展工作,甲方有權撤回相關工作人員。
3、在經營中不得任意損害消費者利益,不得擾亂市場。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統一裝修經營場所。
5、乙方須具有獨立工商營業執照,保證正常經營。
6、乙方所屬店鋪開業后一個月內,提供所屬店面照片一套給甲方存檔備案。
第五章協議雙方的法律關系
1、協議雙方的法律關系
甲乙雙方是合作關系,雙方在本協議期間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關系,乙方及其雇員并非甲方的雇員、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2、雇員的招聘、管理及歸屬
乙方自得招聘員工并與其建立勞動法律關系,其員工不隸屬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后,在原授權區域內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超出授權區域外,須按甲方設定相應合作級別交納相應費用,不論何種方式,都須與甲方另簽品牌合作協議,并領取甲方頒發的授權書。
第六章產品供應
1、產品購貨價應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報價價格或在甲方接受訂單之日有效的價目表上所列之價格。甲方可對價格進行調整。變動價格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不含增值稅。
3、乙方申請補貨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訂單之后的二十四小時內,乙方無另行通知,訂單自動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發出訂單的同時,二十四小時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額貨款,則不產生向乙方供貨或提供任何補償或賠償的責任。
6、甲方在收到貨款后負責產品的合理配送并辦理托運,運費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產品,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7、乙方收到貨物后如發現貨物與訂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三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乙方完全接受該貨物。
8、乙方收到貨物時,應及時檢查貨物到達的完好情況,如出現破損或損壞,可向交貨人提出原價賠償,并向甲方通報情況。
9、乙方應作為一名獨立的協議當事人從甲方購買產品,運用自己的資金,進行產品銷售。
10、乙方應依照甲方的服務承諾負責其已售出產品的維護、換貨或退貨。
11、如屬于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維修或換貨的責任。
第七章協議期限
1、協議的期限為二年。即從年月至年月。
2、協議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約權
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十萬元以上的違約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間接經營或商譽之全部損失,甲方還將視情況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1)把甲方提供的產品在授權區域以外的地點銷售。
(2)將瑜伽商標、標識使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鋪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詆毀其它合作商,發表有損天悅瑜伽聲譽的議論實施損害天悅瑜伽整體形象的行為。
(4)未經甲方許可,注冊本合同規定的天悅瑜伽的商標、標識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盜用天悅瑜伽標識或動作規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項目,或引導第二者模仿盜用。
(二)乙方的解約權
1、甲方破產清算:
2、法規政令禁止甲方繼續開展天悅瑜伽事業。
第九章合同提前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違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合同終止后乙方的責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悅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聯系或交易;
2、立即終止使用或展示天悅瑜伽的標識,并從建筑物和其它設備、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該標識,否則,甲方可親自或授權他人進行撤除或消除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免責條款
因戰爭、社會騷亂、自然災害、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不必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章協議的轉讓、修改、放棄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以轉包合同的形式處分協議的全部或一部分。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由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達成。
第十五章協議生效及其文本
本協議從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2: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編號: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z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層合計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經營范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 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范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 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范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范圍。
第五條 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并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 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并報甲方批準,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 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并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 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并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余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 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占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 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 “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托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 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 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 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表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 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____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筑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 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 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并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采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 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并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后,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并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于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 乙方的雇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應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 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并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期滿終止后,乙方應于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后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篇3:小區裝飾裝修展示合作協議
小區裝飾裝修展示合作協議
甲方:z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給z住戶提供方便的裝修服務,甲方同意乙方在z內設點展示并承攬裝修業務。為加強管理,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同意簽訂《z家庭裝飾裝修展示合作協議》,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償提供給乙方宣傳展示場地,并為乙方宣傳展示提供方便;
2、督促乙方在裝修前須到物業部辦理裝修手續;
3、裝修期間,對裝修單位實施管理,嚴格按照乙方申報的裝修方案監督其施工;
4、負責監督乙方嚴格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第五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裝修房屋必須保證房屋原有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結構,不得因裝修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進行裝修;
5、參與乙方房屋裝修的竣工驗收,清算乙方預交的費用和如期退付裝修保證金。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1、簽訂本協議后即交納展示場地費每月300元;安裝電腦的電費每月100元;工作人員辦理〈出入證〉保證金每證每月10元;〈出入證〉工本費每證2元;按月計算提前交納。乙方如不交納下月費用,甲方將視其退場。甲乙雙方如需終止此合同均應提前通知對方;
2、在不違反結構安全規定和不破壞房屋原有的整體性,不影響建筑物外觀(含外墻窗、陽臺門)的情況下可根據業主對原房屋使用性質的需要進行裝修,并取得在房管部門辦理裝飾裝修《許可證》,若未辦理上述證照,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向甲方提交裝飾裝修設計方案(含施工平、立、天棚、水電路線圖),一經甲方核準,須按圖施工。
3、在苑區內承攬工程后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交納裝修保證金(每戶3000元,完工驗收后三個月退還),建渣清運費(每戶200元)及辦理《裝修施工證》(一戶一證);在辦理完畢裝修許可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后,才能進場裝修;
4、因裝修造成對樓宇、公共設備設施的損壞,愿意承擔一切損失及費用,負責對承攬的房屋裝修出現質量問題進行維護,維修期為壹年.
5、愿意對所雇用之員工若有不端行為時依照法律、法規和各項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6、苑區內房屋、樓道、門窗上不設置廣告牌及布幅廣告.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裝修過程進行監督,依據有關規定糾正其在裝修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根據其違規行為的情況,責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報房管、城管、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處理。
四、本協議共2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簽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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