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教學計劃
教學內容:圓柱和圓錐、統計初步知識、比和比例、總復習
教學要求:
(一)授內容的教學要求
1、知識要求:(1)認識圓柱和圓錐的特征,會計算圓柱的表面積和圓柱、圓錐的體積。
(2)填寫統計表,會制作比較簡單或局部的統計表,會依據統計表進行初步的分析,提出一些問題;會制作比較簡單或局部的統計圖,會依據條形統計圖、折線統計圖,回答或提出一些問題。
(3)理解比的比的意義和性質,會求比值和化簡比;理解比例的意義和性質,會解比例;理解正比例和反比例的意義,會正確判斷兩種相關聯的量是否成正比例或反比例,會根據正比例或反比例的意義解答簡單的應用題。
2、能力要求:進一步培養學生的計算能力、發展學生空間觀念和思維能力,提高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能力。
3、德育要求:讓學生進一步受到辯證唯物主義的啟蒙教育和國情教育,進一步培養學生健康情感、良好的意志品質和學習習慣。
通過實踐活動,使學生初步了解數學與社會的聯系,進一步感受數學的作用。
(二)總復習單元的教學要求
通過系統的整理和復習,使學生鞏固和加深理解小學階段所學
的數學知識。正確、靈活地進行計算,會依據題目的具體情況選擇簡便的解答方法,會運用所學的數學知識解決一些簡單的實際問題。為學生升入初中,順利的完成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數學學科的學習任務,奠定良好的基礎。
課時安排
一、圓柱和圓錐…………………………………………………共9課時
1、圓柱的認識和表面積…………………………………………3課時
2、圓柱的體積……………………………………………………2課時
3、圓錐的體積……………………………………………………2課時
4、復習……………………………………………………………2課時
二、統計初步知識……………………………………………共11課時
1、統計表…………………………………………………………3課時
2、統計圖…………………………………………………………6課時
3、復習……………………………………………………………2課時
三、比和比例…………………………………………………共20課時
1、比的意義和性質………………………………………………2課時
2、按比分配………………………………………………………2課時
3、比例的意義和性質……………………………………………3課時
4、比例尺…………………………………………………………2課時
5、正比例…………………………………………………………3課時
6、反比例…………………………………………………………3課時
7、應用題…………………………………………………………3課時
8、復習……………………………………………………………2課時
四、總復習……………………………………………………共30課時
進度按排:20**年2月16日---2月20日
圓柱的認識和表面積
20**年2月23日---2月27日
圓柱的體積、圓錐的認識和體積
20**年3月1日---3月5日
第一單元復習考試、統計表
20**年3月8日---3月12日
條形統計圖、折線統計圖
20**年3月15日---3月19日
第二單元復習考試
20**年3月22日---3月26日
比的意義和性質、按比分配
20**年3月29日---4月2日
比的意義和性質、比例尺
20**年4月5日---4月9日
正比例、反比例
20**年4月12日---4月16日
反比例、應用題
20**年4月19日---4月23日
復習、第三單元測驗
20**年4月26日---4月30日
復習整數和小數、數的整除
20**年5月10日---5月14日
數的整除、分數和百分數
20**年5月17日---5月21日
分數和百分數、量與計量
20**年5月24日---5月28日
代數的初步知識、幾何的初步知識
20**年5月31日---6月4日
統計的初步知識、比和比例
20**年6月7日---6月11日
畢業考試
篇2:小學教學計劃編制、實施及控制制度
小學教學計劃編制、實施及控制制度
一、目的
對學校各門課程規定專門的質量措施、教學資源和教學程序,以確保教學質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校所有課程教學計劃的編制、實施和控制。
三、職責
1.教導處負責組織編寫教學計劃,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主管副校長負責審批教學計劃。
3.相關部門負責實施教學計劃。
四、工作程序
1.教學計劃編制時機
(1)設置新的課程。
(2)其他現有質量體系中沒有涉及的特殊事項。
2.教學計劃編制的原則
(1)編寫教學計劃時應參照質量管理手冊的有關內容,要符合學校的質量方針,并與質量體系文件中的內容協調一致。
(2)已有的質量體系中的內容可以被引用,并可根據特殊的要求增加新的內容。
(3)教學計劃中提出新的要求可嚴于原有的質量文件。
(4)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編寫總體教學計劃,也可只編寫有關的教材采購、教學過程、教研教改、教學質量評估等計劃。
3.教學計劃的編制、審批和發放
(1)教學計劃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①編制教學計劃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②應達到的目標和要求。
③學制及時間分配。
④課程設置和教學的基本要求。
⑤時間分配表和教學進度表。
⑥有關人員的職責、權限和所需配備的資源。
⑦應采用的特定程序、方法和有關指導手冊。
⑧具體的教學質量評估方法。
⑨為達到質量目標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2)教導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各年級專業骨干教師)編寫教學計劃,經主管副校長審批后,以受控文件的形式發放到相關部門實施。
4.教學計劃的實施、監督、檢查和修改
(1)各相關部門在貫徹執行質量體系各項活動中,要嚴格按照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進行控制,并將計劃的執行情況、存在問題等及時反饋到教導處。
(2)教導處對教學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督促計劃的實施,協調有關教學資源的配置,并填寫《教學計劃實施情況檢查表》反饋給有關部門。
(3)當教學計劃在教學過程中需要修改時,由提出修改的部門填寫《文件修改申請單》,經主管副校長批準后實施修改,并按照《文件控制程序》重新發放。
篇3:鎮小學教學計劃管理制度
鎮小學教學計劃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據教學目標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教學計劃。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教學全過程。
三、職責
1.教導處負責對各專業教學計劃的制定提出原則性意見。
2.負責教學計劃的制定(修訂);各教研室、任課教師負責編寫教學計劃,由教研組長負責審定。
3.總務處設備科負責資源配備。
4.主管教學校長、教導主任負責教學計劃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
1.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要求,教導處首先就教學計劃的總學時、周學時、課程的門類及教學時間安排、各類課程的比例等提出原則性意見。
2.教導處具體負責制定(修訂)教學計劃。
3.任課教師負責編寫課程教學計劃。
4.各教研組審定本課程教學計劃。
5.年級組長提供師資配置計劃和設備添置計劃。
6.校辦人事科及設備科負責資源配置計劃實施。
7.教導處根據教學計劃制定學期實施性教學計劃,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