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領導組成。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和12
個專業組;
3.1.2根據公司特性,將在
事業部中控室、
事業部中控室、
事業部中控室設置應急救援指揮部,24小時值守電話見附件一。應急辦公室設在各事業部調度室,由調度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當班調度員、HSE、工程師為成員,主要負責各副總指揮、應急專業組工作信息的收集、過程記錄整理、應急指令的上傳下達工作;根據現場處置情況及時為總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完成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1.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見下圖)
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
應急辦公室
副總指揮(Ⅰ)
副總指揮(Ⅱ)
物
資
保
障
組
信
息
報
送
組
事故調查
組
善
后
處
置
組
后
勤
保
障
組
通訊保障組
專家組
醫療救護組
安全疏散
組
治安警戒組
應
急
搶
險
組
環
境
監
測
組
3.
3.3應急指揮部分工及職責
3.3.1應急指揮部分工
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是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的領導者、應急方案執行的決策者,直接領導專家組和副總指揮、應急辦公室;
副總指揮(Ⅰ):由分管各事業部的副總經理擔任,主要協助總指揮做好處置事故和指揮工作,分管應急搶險組、治安警戒組、環境監測組、安全疏散組、醫療救護組。總指揮不在的情況接替總指揮全面負責應急指揮工作;
副總指揮(Ⅱ):行政副總經理,分管善后處置組、信息報送組、事故協調組、后勤保障組、通訊保障組、物資保障組。
應急副總指揮直接領導、指揮下設的各應急救援專業組,向應急總指揮負責,在應急響應中,應急副總指揮之間應相互協調、相互溝通事故處置中各方面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確保事故險情能得到及時、高效的控制與處置。
3.3.2
應急指揮部職責
1)在應急總指揮的領導下指揮、協調應急工作;
2)檢查應急指揮部布置工作的執行情況;
3)掌握突發事故動態、收集相關信息,向總指揮提供進展情況報告;
4)負責對應急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查;
5)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恢復生產及其他善后工作;
6)及時反饋應急工作情況;
7)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3.3.3總指揮職責
1)應急工作重大事項決策;
2)對處置生產安全事故提供支持、協調;
3)負責向地方政府應急機構報告情況,執行上級應急機構指令;
4)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應急情況,向社會公眾發布信息;
5)負責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修訂和審批;
6)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指導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負責公司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8)指導公司各部門應急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9)必要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3.3.4副總指揮職責((Ⅰ)分管各事業部副總經理)
1)負責組織環境監測、應急搶險、安全疏散、治安警戒、醫療救護等專業救援組開展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負責各應急專業救援組現場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負責收集各專業救援組事故處置信息,并向總指揮匯報;
4)負責協助總指揮組建各應急救援隊伍,組織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修訂及演練指導工作。
5)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演練組織協調及日常培訓教育工作;
3.3.5
副總指揮((Ⅱ)行政副總經理)職責
1)負責組織物資保障、通訊保障、后勤保障、善后處置、事故調查、信息報送組開展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負責各應急專業救援組現場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負責收集各專業救援組事故處置信息,并向總指揮匯報;
4)負責協助總指揮組建各應急救援隊伍,組織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修訂及演練指導工作。
5)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演練組織協調及日常培訓教育工作;
3.3.6各應急救援專業小組職責
1)專家組
組長:事業部分管生產、技術副經理
成員:相關裝置工藝、安全、設備工程師及外聘專家
職責: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對策和意見。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方案。
2)應急搶險組
組長:各事業部生產技術部經理
副組長:安全生產部設備主管、各事業部設備專業負責人、義務消防隊隊長
成員:各事業部設備專業人員、義務消防員
職責:負責搶救事故中受傷受困員工并轉移至安全地帶;負責排除險情,控制事態發展;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搶險任務,負責事故現場冷卻、洗消、收容處理。
3)物資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倉儲保管員、采購員
職責: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決策;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的儲備、采購、配送程序,加強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應急狀態時,確保應急物資的及時發放;針對突發事故提出物資保障方案;會議結束后立即對所需應急物資提供保障。
4)通訊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信息中心工程師、各事業部儀表負責人
成員:信息中心員工、各事業部儀表員工
職責:調動各種通訊資源,確保應急期間內外通訊暢通以及現場視頻、DCS操作控制系統完好。
5)治安警戒組
組長:
保安隊長
副組長:保安副隊長
成員:保安隊員
職責: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指令組織力量實施事故區域毗鄰廠區支干道的警戒及交通、人員通行管制;負責拉設警戒線及警戒路段執勤看守工作。
6)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綜合部員工
職責:組織建立醫療救護組,做好醫療救護的準備;迅速派出醫療救援隊伍,搶救傷病人員,并及時救護與轉送,與醫療機構的相關事宜的對接;
7)環境監測組
組長:
副組長:各事業部分析主任
成員:安全生產部環保員、各事業部分析員工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及影響區域的大氣、水質監測,及時通報監測情況。
8)善后處置組
組長:人資部經理
成員:人力資源部所屬員工
職責:
負責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及社保機構報案;負責事故后受傷人員、受損設備設施的理賠事務;負責社保、保險機構的現場勘查、接待;負責應急過程中的員工安置工作。
9)信息報送組
組長:綜合部副經理
成員:事故單位綜合管理員、綜合部相關人員
職責:負責應急事件信息的統一發布,協助公司主要領導應對媒體;收集、整理相關部門及政府所需信息的上報。
10)后勤保障組
組長:綜合部后勤主管
成員:辦公室及后勤所屬員工
職責:負責應急過程中車輛、人員食宿、會議場地、辦公用品及器材、外來人員接待引導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11)安全疏散組
組長:事故裝置負責人
成員:當班班長及其他員工
職責:負責將事故現場人員疏散至安全地點以及人員清點、心理開導安撫、消除恐懼心理等工作。
12)事故調查處理組
組
長:安全生產部經理
成
員:各事業部HSE主任、生產技術部經理、工會及其他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或當地政府事故調查處理組)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損失核算、原因分析、制定落實整改預防措施;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或提出責任追究意見;編制事故調查處理報告;督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3.3.7
人員替補
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離崗時,由公司常務副總指揮履行應急總指揮職責;總指揮和常務副總指揮同時離崗時,由被授權的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履行應急總指揮職責;部門正職離崗時,由被授權的副職履行其職責;其他人員離崗時,由被委托授權人履行其職責。
篇2:初中(學校)災害性天氣應急職責和行動指引
初級中學(學校)災害性天氣應急職責和行動指引
為應對突發災害性天氣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各部門和各崗位具體責任人應當在災害性天氣發生時明確責任,快速反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具體指引如下:
一、相關說明
1、原則:在緊急情況下,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在崗待命,保證通訊暢通,中層以上干部必須在應急崗位值班。
2、緊急情況范圍:暴雨紅色預警、大風紅色預警、臺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號發布后,即啟動災害性天氣應急預案。
3、應急要求:深圳市規定,在上列情況下,學生停課,教師必須在崗。學生已到校,學校須組織學生在安全的地方避險,并通知家長到校接學生。對不能及時接走的學生,學校要進行妥善安置。
二、各崗位工作職責:
1、應急小組:負責緊急情況下的預案啟動,組織協調各部門做好應急響應。
2、德育處:負責組織年級長、班主任在啟動預案后到樓層、教室安定學生,通知家長接學生,組織無法即時接走的學生在安全場所等待。
3、教學處:組織教師落到所任班級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維護工作,預案啟動時如果正在上課,則任課教師必須堅守課堂。
4、總務處:所有員工必須在崗--維護供電、巡查校舍、清理積水、檢查門窗、維護設施,做好緊急情況下的后勤服務工作。
5、團委:利用廣播做好應急情況下的宣傳工作,組織好學生的自主管理。
6、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的信息匯總,及時傳達上級及學校領導的應急工作指示,確保全校各部門及對外信息暢通。
7、安全辦:組織保安隊員疏通門口交通,維持出入秩序,巡查危險建筑;協調各部門做好應急工作。
人命關天,安全工作需從預估情況做起,不可麻痹大意,各部門應有前移意識,避免事故發生。
zz初級中學安全辦
篇3:初中(學校)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初級中學(學校)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龍崗區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設立以下指揮機構,設置相應職責。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的決定。
2.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擔任,分工負責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等工作。
二、指揮組成員:主管副校長、工會副主席、安全辦主任
1.現場指揮控制分隊:副校長1名、各部門主任;
2.醫療分隊:校醫;
3.運輸后勤分隊:總務處主任、車隊隊長、保安隊長;
4.通信和信息分隊:各部門副主任、相關班主任。
三、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指揮部應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了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采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時,應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醫務工作人員作緊急處置后應及時送傷員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老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安全辦和校長辦公室應及時寫出事故報告,逐級上報。學校按規定對責任事故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