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西科技大學圖書館借閱規則
外借冊數、借期規定:
一般圖書
文學圖書
藝術圖書
綜合圖書閱覽室
限借冊數
借期(天)
續借天數
限借冊數
借期(天)
限借冊數
借期(天)
限借冊數
借期(天)
注:1.文科教師、學生可借文學類圖書5冊,借期均為30天,不能續借;外文小說借期為60天,允許續借
15天;
2.藝術類圖書僅供藝術系教師、學生外借;
3. 畢業生可借書20冊,借期為120天;藝術系畢業生可借藝術類圖書5冊,借期60天。
入館須知:
1.讀者須憑借校園一卡通入館。
2.講文明,要衣著整潔;穿背心、拖鞋者謝絕入館。在館內注意保持安靜。
3.講衛生,保持館內整潔;嚴禁在館內吸煙,吃食物及口香糖等零食。
4.攜帶移動電話者,請在進入閱覽區域前關閉蜂鳴功能,不在閱覽區接聽電話。
5.要遵紀守法,不做有損公共利益之事。
6.愛護文獻資源和公共設施,不污損建筑設施、毀壞書刊資料。
7.出館時請注意辦理圖書外借手續,如遇監測器報警,應文明、禮貌地說明情況,配合工作人員檢查。
借閱證使用須知
1.利用圖書館文獻資料均應使用本人校園一卡通,轉借或使用他人校園一卡通節約文獻資料,工作人員將扣留其校園一卡通。
2.拾到他人校園一卡通時應及時歸還或交回圖書館處理,若持該證借閱則以偷書論處。
3.涂改、偽造或盜用他人校園一卡通,圖書館將予以沒收,并處以罰款200元。情節惡劣的,報告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4.補辦新校園一卡通后,應及時到圖書館信息技術部注冊,恢復圖書借閱權限。
離校須知
讀者離校時需攜帶離校通知單,到圖書館總服務臺或借還書處辦理離校手續,經核查清還圖書后注銷個人記錄,收回借閱證在“離校通知單”上加蓋公章。研究生在辦理離校手續前首先要提交本人印刷版和電子版學位論文,經審查通過后,清書辦理離校手續。
外借須知
1.入庫選書時請先拿代書板,每次從書架上只能選取一本圖書,不借的圖書應輕取緩插,放回原位,選定要借時,徐在總服務臺或借還書處辦理借閱手續,或通過自助借還設備辦理借閱手續,凡未辦手續經檢測設備查出者,按圖書館有關規定處理。
2.讀者辦理借書手續之前,應仔細檢查所借圖書是否有撕頁、眉批、勾畫等現象,如有發現,應及時向工作人員申明,由本館工作人員在有關頁面加蓋印記,方能借出。否則,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借者負責。
閱覽座位使用須知
1.閱覽座位屬于公共資源,人來即用,人去即空,任何人無權以物為己或代人搶占座位。
2.讀者離室時物隨人走,不要將各類物品留在座位上,以免遺失給學習和生活帶來不便。
3.有物無人超過20分鐘視為占座行為,工作人員將移走占位物品,并引導其他同學利用。
4.每天中午和晚上閉館后,閱覽室工作人員將全面清理閱覽室座位,處置遺留之物。
5.留有物品占據的閑置位置,請告知工作人員處理。
閱覽須知
△圖書資料閱覽須知
1.讀者憑校園一卡通進入閱覽場所。
2.進入綜合圖書閱覽室,請使用代書板,每位讀者每次限從書架上取一本圖書,閱后請將書放到書車上。
3.期刊、報紙每人每次限取同1種刊的1份或若干期,閱后請自覺放回原處。
4.限定僅供在閱覽室內閱覽的書刊,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閱覽室者,按偷竊處理。
5.復印書刊資料,須辦理復印手續,復印后請立即歸還。
△電子閱覽須知
1.讀者通過刷校園一卡通后,方可進入電子閱覽區域或多媒體閱覽區;離去時請再次刷校園一卡通,辦理下機手續。
2.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不看和輸入網上有損國家、學校尊嚴,有悖四項基本原則的*、黃色淫穢的內容。
3.為保證圖書館計算機正常運行,嚴禁刪改和安裝計算機系統配置及任何文件、軟件。
4.為保證計算機網絡暢通,防止病毒侵入,自帶U盤、光盤使用前必須進行查殺毒處理。
電子文獻下載使用須知
1.不得使用網絡下載工具批量下載圖書館購買的電子資源。
2.根據學校校園網的有關規定,嚴禁自設代理服務器。
3.任何個人不能利用網絡數據庫的數據從事商業活動,如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法律問題,一切后果自負。
4.電子文獻下載使用中出現上述所列的任何一種使用方式,圖書館將協助學校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并做如下處理:
(1)通知所在單位領導,并在全校范圍內通報批評;
(2)沒收全部下載文獻,并按實際下載費用的3倍賠償;
(3)停止借書和電子閱覽權限半年。
(4)情節嚴重者,將報請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由此而引起的版權責任追究等后果由違規者自負。
篇2:學校學生圖書借閱規則
學校學生圖書借閱規則
一、學生必須憑本人借書證借書,借書證不得涂改,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二、所借圖書應如期歸還,逾期按日付超期費。
三、愛護圖書,人人有責,借書時應當面檢查所借圖書有無破損、涂畫等情況,還書時如發現圖書有破損,則按章處理。
四、學生轉學、畢業,必須來館辦清還書手續。
五、借書室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談笑喧鬧。
六、開放時間:
篇3:學校教工借閱圖書規則
學校教工借閱圖書規則
一、本校教工每人可借教學參考書()冊,借期為一學期,文藝書冊,借期為一月,如需延長借期要辦理續借手續。
二、館內大型工具書或孤本不外借,僅限館內查閱。
三、愛護圖書,人人有責,發現遺失、損壞涂畫等,則按有關章程處理。
四、職工調離本校后應在離開前來本館辦理歸還手續。
注:教參書限專業教師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