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業學校學生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積極、穩妥、快速地處置我校學生管理中的突發事件,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德教育教學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通過自查,我校學生存在下列安全隱患
(一)、學校周邊環境復雜,易造成學生不安全隱患。
(二)、學生在校內外活動時存在的安全隱患。
1、學生在校內活動的安全問題:
(1)、 學生在日常課間休息時;
(2)、學生在業余時間體育活動時;
(3)、個別心理疾病學生在教室上課時;
2、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時安全問題:
(1)、軍訓、實訓、社會實踐活動等;
(2)、志愿者服務和公益勞動;
(三)、正確行為規范缺失學生易發生安全事故。
二、解決措施
(一)、在治理學校周邊環境問題過程中,一方面要依靠學校保衛部門和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同時也要求學生處安排好校門口的早、中、晚的執勤及安全巡視工作。執勤老師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后解決,一時無法解決的要求馬上向學生處或學校保衛部門匯報。
(二)、要求班主任利用早自修、午自修、校班會時間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加強與同學之間的交流與溝通,以便及時掌握和了解同學的思想動向。
(三)、要充分利用板報、櫥窗展板、廣播等宣傳形式向學生進行正面宣傳,明確告訴他們什么事情該做,什么事情不該做。
(四)、課間休息時要安排專職班主任負責安全巡視,加強監管力度。
(五)、各教學部要充分利用班主任例會等形式,加強與班主任之間的交流溝通,以便教學部及時掌握學生情況,特別是對那些有暴力傾向或心理障礙的同學。要求班主任和任課老師要留意學生動態,不要激化矛盾,避免與這些學生發生直接沖突。心理咨詢室要發揮心理調節的作用,談心室要發揮思想教育的作用。班主任要經常保持與家長的聯系,及時向家長反饋情況,以免發生意外。
(六)、在外出活動時,帶隊老師要認真負責,明確規章制度,加強學生安全教育,與活動承辦單位要簽訂具有承擔安全預防責任和解法由責任帶來后果的賠償義務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七)、班主任不具備正確行為規范的學生要建立長期檔案,做好談話記錄(包括家長聯系),配合教學部、學生處采取一系列幫教措施,做好這些學生的轉化工作。
(八)、發揮校外法制輔導員的作用,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九)、針對突發事件,組織班主任進行培訓,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處置原則
(一)、堅決貫徹“安全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正確處理好學校安全穩定的關系,以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為最高原則。
(二)、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若發生突發事件,相關教師應及時匯報,同時應立即開展工作,要求做到“信息上報快,部署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四)、相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上報情況,任何人不得隱瞞事件真相。
(五)、處置突發事件必須在學?;蛴嘘P職能老師同意領導下,按照分工有序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任何承諾未經授權不得發布任何事件情況;未經允許不得接受媒體參訪。
(六)、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排除流言蜚語,消除恐慌情緒,確保師生穩定。
(七)、原則性于靈活性相結合,立足于防范,立足于協商調解,綜合運用思想教育、經濟、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規等多種形式,果斷處置,盡可能減少事件帶來的負面影響。
四、處置程序
(一)、對于群體性事件
一旦發現有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時,要立即向領導反映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采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的方法,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反映情況,及時把問題決在萌芽狀態,把矛盾化解在校園內;嚴密掌握控制現場動態,注意調查取證,了解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原因,注意從中了解群體聚集內幕和骨干人員情況,耐心細致說服他們配合做好勸散工作;疏散圍觀同學,防止別有用心的人趁機煽動鬧事;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和制定宣傳口徑,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需要,要請學校領導出面接待聚集人員,做好教育勸阻工作。在教育疏導、反復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及時報告上級部門和公安部門,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向社會蔓延,以免造成更大的負面影響。當發生學生群體*等事件時,要在第一時間向市教委報告,并迅速派員前往開展勸返。
(二)、對于學生人身傷害事件
在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設施、場地內等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時,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事故的處置,按《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學校確負有責任的,應及時籌措、兌現賠償資金,防止矛盾擴大。同時,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最大限度減少學生受傷害事故的發生。
(三)、當發現學生有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苗頭時,要及時配合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和診治。
凡經專業醫院確診為精神病、癲癇病患者應給予休學(假),由監護人負責領回;對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經治療后返校學習的學生,以及有嚴重心理障礙、言行異常等現象的學生,要加強監護和引導,特別是加強心理跟蹤服務,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必要時動員其休學(假)治療;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強溝通,了解掌握學生思想狀況和特點,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早發現、早處理;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各教學部的作用,通過多種形式,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養成良好行為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四)、個體重大突發事件
接報后,學生處管理老師、學校保衛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并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務室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余人員驅散。同時,根據具體事件情節的輕重決定是否報警;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公安“110”報警,并通知學校保安關閉校門將鬧事人員扣留。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五)被盜案件
接報后,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學校應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查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此類事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學生思想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篇2:停車場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停車場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1、目的:
停車場發生突發事件時,安管員能夠掌握突發事件正確的處理程序及相關救護步驟和方法,保護顧客生命財產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權益。
2、范圍:適用于z物業小區停車管理。
3、職責:
3.1安管部負責人負責預案的策劃、培訓和組織。
3.2安管班長負責預案的具體組織和落實。
3.3安管員負責預案的具體實施。
3.4監控中心負責預案實施過程中信息的收集和傳遞,必要時做出正確引導。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4.1.1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監控中心應立即調動安管員控制現場,同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其他崗位采取必要措施,當班班長立即趕往現場處理,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并將現場情況向監控中心匯報,監控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安全負責人 ,必要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4.1.2處理人員到現場后,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進行拍照,做好相應的事件發生經過客觀記錄,并迅速聯系被撞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
4.1.3根據當事雙方的意見,需自行解決的,處理人員僅作事實見證人。需交管部門解決的,處理人員應主動通知中心與交管部門聯系,請雙方等待執法人員的到來。因車輛事故堵塞交通時,現場安管員負責疏導車輛進出,并指引警務和保險公司車輛和人員到事發地點現場。
4.1.4處理撞車事件的人員應注意控制雙方車主的情緒,以協調處理為原則,避免與任何一方發生沖突。
4.1.5如因安管員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而引起的賠償,追究安管工作責任。
4.1.6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需照價賠償。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主本人車輛損壞的,當值安管員除禮貌地和車主明確責任外,可視情況配合車主聯系保險公司 ,用“雙贏”方式進行處理。
4.1.7在無法確定肇事車輛和人員時,上報部門經理進行處理。
4、2車輛沖崗處理:
4.2.1車場崗發現車輛欲沖崗時,首先采取應急措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系監控中心呼叫聲援。監控中心應立即調出現場鏡頭進行監控、錄像,并立即通知安管負責人和服務中心領導前往處理,同時向部門經理確定是否需報警。
4.2.2在阻止車輛沖崗時,崗位安管員應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無法阻止時,當值人員須記下其車牌號碼、車型、顏色、駕駛人的基本特征、離去時間、駛離方向,將信息立即向監控中心匯報,并維護好現場秩序。
4.2.3中心應立即與車主聯系并進行確認,必要時保存電話記錄或請其家人到現場簽字確認并妥善保管好沖崗錄像。未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轉借。
4、3車輛丟失處理:
4.3.1當值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丟失的信息后,應首先向監控中心匯報,由監控中心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4.3.2監控中心應立即通知各崗位安管員加強出入口的控制,同時檢查該車相關記錄,查明進出時間,與車主聯系并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的出入憑證及智能卡,確認事情經過。
4.3.3確認車輛丟失后由部門經理向公司領導匯報,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補救措施,同時將車場現場的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4、4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4.4.1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目擊者首先報告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4.4.2現場當班班長應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立即聯系監控中心通知受傷者家屬?,F場班長對需急救的傷者應立即設法救護,并視情況撥打120急救和送醫院,同時記錄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
4.4.3核實情況(時間、地點、事件概況),通知監控中心向公安部門報警。
4.4.4劃定保護區范圍,布置警戒;疏導車場交通。
4.4.5注意火險,車輛漏油后要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處理。
4.4.6收集在場人員對車輛事故的反映,并對在場證人進行登記,以便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護:
4.5.1車輛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開衣服、領帶、皮帶等物品,使傷者舒展躺下,姿勢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頭部有外傷時,不要使頭部低于身體,用衣服或被子將頭裹起保溫。
4.5.3嘔吐時將臉側向一邊,避免嘔吐物進入鼻子或嗆入氣管,嘔吐完后幫助傷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處理:
4.6.1首先保護好現場,必要時對現場進行拍照。
4.6.2靜脈及毛細血管出血時,應采用加壓包扎止血法,用干凈的紗布、毛巾、布塊折成比傷口稍大的墊,蓋住傷口,再用繃帶或布帶扎緊。
4.6.3四肢靜脈出、動脈的短時間臨時性出血,應采用指壓止血法。根據血的走向,用拇指壓住出血的血管上方(近心端),使血管被壓閉住,中斷血液。
4.6.4四肢較大的動、靜脈出血時,還可采用止血帶止血法,用動脈止血帶(黑色)、靜脈止血帶(黃色)上肢結扎于上臂上三分之一處。下肢結扎于大腿的中部。結扎時應先將傷肢抬高,書部墊上敷料或毛巾等軟織物,將止血帶適當拉長,繞肢體兩周,在外側打結固定。要標明扎止血帶時間,每四十分鐘放松一次。放松期間可改用指壓臨時止血。
4.6.5注意事項如傷處有骨折時,須另加夾板固定。傷口內有碎骨或異物存在時,不得應用加壓包扎止血法。用止血帶止血,一定要扎緊,如果扎得不緊,深部動脈仍有血液流出。
4.6.6若對內出血或可疑內出血傷者,不要去嘗試止血,應使傷者絕對安靜不動,墊高下肢,迅速將傷者送往最近醫院進行救治。
4.6.7車輛相撞引起頸骨受傷的處理:不要扭動脖子,絕對禁止在事故發生后扭動傷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強支撐身體;傷者不能走動時應以固定方式用擔架或救護車送往醫院處理。
4.7車輛堵塞車道的處理:
4.7.1如在停車場出入口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安全崗位應及時進行疏導,如屬于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安全崗位要保持冷靜,不得與車主發生沖突,并及時通知上級及客服人員進行處理。
4.7.2當車輛發生堵塞時,當值班長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安排崗位指引其他車輛走應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車主的解釋工作。
4.7.3當班機動崗疏散圍觀人群,并在做好車輛警戒的前提下,盡量協調顧客在洽談室等影響較小的區域進行洽談。
4.7.4監控中心人員應將車輛堵塞現場進行攝像取證,并安排班長進行拍照。
4.7.5上級及客服人員到場后,首先對事情進行了解,且在原則范圍內進行協調.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將情況匯報部門經理,經部門經理的同意,可聯系轄區警務室及公安交通部門前來協助處理。
4.7.6如警務部門不能解決或堵塞車影響較大,向公司上級領導匯報并根據指示跟進處理。
4.7.7事情處理后,要及時召集所有安全崗位針對此事件進行分析和總結,并納
入安全管理案例題庫。
4.8停車場突發事件應填寫《突發事件處理記錄表》。
篇3:會所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會所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一、會所安全要求
1.會所的安全工作要做到每月一大查,半月一小查,不定期的隨時檢查。
2.會所值班的負責人,應對安全工作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織、指揮,并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3.會所當班人員應多巡視,多觀察,如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4.會所當班人員應按時打開所有通道的柵欄門,通道禁止堆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
5.會所當班人員下班時,各部門要切斷電源,關好窗子,鎖好門。確保下班后會所場館的安全。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二、停電預案
1. 會所如遇到停電,當班人員應保持冷靜,維護會所現場秩序,并穩定客人情緒。
1.當班人員應向客人表示歉意,密切注意會所場館內的情況,向客人提供備用照明設備。
2.當班人員應及時將停電情況匯報有關領導,并報有關部門立即檢修。
3.當班人員應及時引導客人安全疏散,避免客人發生碰傷、摔傷或是遺失物品等意外事件發生。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三、火災預案
1.會所如遇到火災,當班人員應保持冷靜,按響離你最近的警鈴。
2.當班人員應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立刻切斷電源。
3.當班人員及時的組織客人安全有序的撤離火場。
4.當班人員就近使用滅火設備進行自救。
5.當班人員及時將火災情況詳細的匯報有關領導。
6.火災過后將火災情況詳細記錄在值班日至上。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四.傷害預案
1.發現客人受到意外傷害后,立即幫助受傷客人移至安全位置,并報有關領導。
2.向客人表示歉意,檢查客人傷勢。
3.客人輕傷,服務員應利用已有急救知識進行處理,如緊急情況(如客人發生溺水、骨折等事件)撥打120前來搶救。
4.維護現場秩序,避免其他無關人員圍觀。
5.將事故發生經過和處理結果詳細記錄在值班日至上。以便日后查閱。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五、遺失物品預案
1.發現客人遺失物品,應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2.在第二人在場的情況下,將遺失物品的名稱、形狀和數量等特征詳細記錄在客人失物認領單上。
3.注意尋找失物中如身份證、電話號碼本等可以查詢失主身份的物品。
4.如無線索將失物認領單交中心經理。如找回物品同失物認領單一起交給中心經理處理。
5.事務中領人前來申請,要認真確認無誤后,可將物品交還申請人,并在失物申請上單上簽字。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六、事件預案
1.服務員要提高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
2.當班人員應多巡視、多觀察,發現設備受到人為損壞。先查明事故原因,根據管理規定及可修復情況向客人提出索賠,如一時無法解決,則向有關領導反應進行處理。
3.發現故意滋事搗亂者,立即上前制止,進行善意解釋,如個人無法控制局面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事態嚴重,撥打110報警.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七、客人飲酒后游泳的處理
1.當班泳池救生員應隨時提高警惕,認真觀察游泳客人的情況,確保游泳客人的安全.
2.游泳池救生員發現客人飲酒后,游泳應立即進行勸阻,防止危險和溺水事故的發生。
3.如果飲酒后的客人不聽從勸阻,立即向當班主管報告。
4.對不聽勸阻繼續游泳的客人要做到全程關注,一旦發現客人有危險應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其繼續游泳。
5.對于醉酒客人,還應通知其家人將其領回。
6.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值班日志上。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八、溺水事故應急處理
1.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內的污物,檢查溺水者口中是否有假牙。如有,則應取出,以免假牙堵塞呼吸道。
2.墊高溺水者腹部,使其頭朝下,并壓拍其背部,使吸入的水從口、鼻流出。這個過程要盡快,不可占過多時間,以便進行下一步搶救。
3.檢查溺水者是否有自主呼吸,如沒有,應馬上進行人工呼吸,方法是:使溺水者仰臥于硬板上或地面上,一只手托起其下頦,打開氣道,另一只手捏住其鼻孔,口對口吹氣,約每分鐘16次~18次。
4.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檢查溺水者的頸動脈,以判斷心跳是否停止。如心跳停止,則應進行人工呼吸的同時進行體外心臟擠壓,方法是:雙手疊加對溺者心臟部位進行每分鐘60次~80次的擠壓。
5.迅速將溺水者送醫院急救,在送醫院途中不要中斷搶救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九、緊急服務電話
1.火警:119
2.匪警:110
3.急救中心:120999
4.供電急修:供電局95598工程部:
5.供水急修:66189955工程部: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