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認識到位
認識是安全之魂。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要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將安全生產責任覆蓋到全員、全組織、全過程,以最堅決的態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真正使安全生產成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
風險識別與管控到位
風控是安全之基。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構建覆蓋生產經營全過程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預防事故是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與價值所在,要加強上下貫通的安全生產風險動態研判和隱患排查治理,增強安全管控的預見性和穿透力。
制度體系建設到位
制度是安全之本。要緊密結合實際,將安全生產融入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通過制度固化下來,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傳導理念、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加強制度學習宣貫和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提升依法依規治企能力。
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措施是安全之根。要加強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充分運用工程技術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加強安全技術管理,主要技術負責人要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技術決策權和指揮權。加大科技興安工作力度,加快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信息化賦能。狠抓安全措施落實,嚴格全過程監督、全周期追責。
有效剛性培訓到位
培訓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隱患。要規范培訓標準,將有效剛性培訓到位作為從業人員準入的先決條件。積極探索推廣更加科學的安全教育培訓模式,提升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增強基層一線生產安全事故防范意識和能力。
資源配置到位
資源配置是安全生產的前提。要加強管理權限、專業人才、技術裝備等要素的資源配置,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保證安全條件達標。嚴格承分包商準入和過程管控,落實實名制管理和自有員工對分包作業實施監管。加強安監隊伍建設,加快建設以注冊安全工程師和生產技術人員為主體的專職安全監管隊伍。
安全管理組織與能力到位
“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安全組織建設必須到位,各級安全管理者要系統提升綜合能力、專業能力。強化生產、技術、保障等各部門安全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厘清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部門的管理和責任界面,做到權責清晰、務實高效。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嚴禁在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隱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組織生產。
動態監督檢查到位
監管是安全之眼。要遵循“全過程、全方位、全周期”規律,突出“點、線、面、體、質”五方面結合,做到監督檢查“動態化、全覆蓋、無死角”。安全管理部門要全面履行反違章法定責任,持續開展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和違章違規執紀問責。
獎懲機制落實到位
獎懲是安全之閘。要堅持“零容忍”促“零違章”保“零事故”高目標追求,嚴肅生產安全事故和違規違章行為問責追責。加大安全生產考核權重,堅決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強化正向激勵,激發安全生產內生動力。
應急管理與應急處置到位
應急管理是安全生產最后一道防線。要把握基層、基礎這兩個重心,構建指揮統一、反應迅速、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深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加強應急演練和隊伍建設, 強化應急準備和監測預警,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經驗教訓的總結、吸取、分享到位
“一廠出事故、萬廠萬人受教育”。要搭建自上而下的交流平臺,強化經驗成果總結提煉、學習借鑒。加強事故教訓警示通報,深挖事故根本原因,嚴防同類事故再次或多次發生,嚴控常見病與多發病的發生。
安全文化建設到位
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建設的最重要一環。要以項目文化為載體,以安全文化為主導,突出“生命至上”的道德文明,深化“珍愛生命”的價值認同,用文化糾正安全生產的思想偏頗、理念障礙、行為慣性,綱舉目張引領安全生產領域系統性、適應性變革,持續播種安全文化基因。
篇2:建筑安裝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建筑安裝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經有關的指示和決定檢查各級各部門執行情況。對不認真執行者,進行幫助、教育或批評;對違反者,予以糾正和執行必要的紀律。
2、審批安全生產中,短期規劃。對規劃不當之處,予以更正,或指定專人重新起草。
3、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切實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執行好的,進行表揚、獎勵;對執行差的,進行批評、懲罰。
4、教育職工,尤其是各級干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并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典型,教育職工向他們學習。
5、處理好安全生產與其他各項工作關系,對問題及時作出裁決。
6、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干部,充實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對他們進行考核。
7、接受黨委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向黨委提供安全生產情況,取得黨委的支持。
8、向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情況,接受職工代表的質詢與監督;當職工代表的意見與企業現實情況不符時,有權作出決定,并提請上級進行研究。
9、向上級報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情況。
篇3:建筑安裝公司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建筑安裝公司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有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生產,并負責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2、組織審定、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辦法、細則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爭議有權作出決定。
3、在主持下達生產計劃的同時,下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計劃執行中的問題,有權作出處理。
4、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有權責成有關部門,單位限期解決。
5、對各級生產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等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對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對不服管教的個別人員,有權停止其工作。
6、主持安全生產例會,研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組織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進行評比。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增減安全生產例會活動內容。
7、安排使用安全措施經費。有權按照規定,掌握支出。
8、組織檢查安全月、安全日活動情況。對活動情況有權進行表揚或批評。
9、主持重大傷亡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并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有權提出或保留個人意見,報告經理裁決。
10、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其他重要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向經理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經理臨時交辦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