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度某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
20**年的工作結束了,一年的時間過的很快,在一年的工作中,我們局的工作總體來說保持的不錯,一直穩中有升,不斷的進步,這也是我們一直以來所期望的結果。雖然在發展中我們遇到了很多的困難,但是我們都克服了,這就是我們一直以來期望的結果!
20**年,我局進一步強化、細化黨員領導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工作,并且督促各單位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任務分解和落實工作,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寓于環保各項工作之中,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注重定期檢查,嚴格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為加強對黨風廉政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年初,我們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細則》,把責任內容按百分制細化,使各項任務的落實由“軟指標”變成了“硬指標”,增加了可操作性。每季度要求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對照《細則》,對本單位、本部門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自查,每半年局黨組都要派出考核小組,對各單位、各部門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全系統內進行通報,表彰先進、鞭策后進,促進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執行。
二、注重源頭治腐工程,堅決堵塞產生腐敗的漏洞
為認真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從源頭堵塞產生腐敗的漏洞,我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推行預警機制,把發現的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二是實行誡勉機制。對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同志,通過自我檢查、紀委談話等方式進行教育,以清思想、正視聽、曉得失;三是進行獎懲機制。把黨風廉正建設情況和個人的評先、嘉獎、晉級結合起來,真正體現黨風廉正建設的重要性。
三、注重推行政務公開,提高工作透明度
我們不僅在機關內推行政務公開,同時還要求局屬各單位都推行政務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各種環保審批、排污費的征收、行政處罰、許可證的發放以及相關的服務等。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整改服務承諾,實行“四項制度”、“五不準”、“六公開”。“四項制度”:即首問負責制、局長接待日制、24小時值班制、限時服務制。“五不準”:即不準超標收費、不準巧立名目收費、不準以吃抵費、不準以物抵費、不準收已取消項目的費。“六公開”:即公開辦事職責、公開辦事依據、公開辦事程序、公開辦事條件、公開辦事紀律、公開辦事結果。
我們還在報紙上公開了為優化經濟環境服務承諾書,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杜絕互相推諉、敷衍塞責,杜絕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報,自覺遵紀守法。環保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九不準”規定,違者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四、注重廉政教育,構筑好干部職工思想道德防線
在廉政教育方面,我們堅持抓好兩個教育。一是宗旨教育。用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宗旨教育干部,幫助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引導黨員干部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利用在關心群眾疾苦,關心事業發展,替群眾著想,為群眾辦事上,而不是用在以權謀私、貪圖享受上。二是警示教育。及時組織黨員干部對中央、省、市通過報紙、電視、內部刊物或電教片公布的有關案例開展收視討論。通過以上兩個教育,有效地提高了環保系統黨員干部防腐免疫力。
五、注重提高認識,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
局黨組一班人十分注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始終把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常抓不懈。領導班子成員尤其是主要領導同志能夠身體力行,注意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中央、省、市關于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自覺遵守本單位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在子女就業、獎金福利等方面,同干部職工一視同仁,不搞特殊化。在用車、接待、通訊費等方面能嚴格執行政策,不違反有關規定。領導班子大多數成員能夠做到:凡要求干部職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干部職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幾年來,還沒有發現領導干部有違法違紀的問題,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促進了全系統干部職工廉潔從政良好風氣的形成。
六、注重制度建設,強化規范管理
幾年來,我們先后修訂和完善了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了財務和財產管理、加強了小汽車使用和維修的管理、加強物資采購、招待費的管理等等,防止因管理上出現的漏洞為干部違法違紀提供便利的問題發生。還建立了領導干部黨風廉政檔案,對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情況,如:住房、公務、工資、出國出境、重大事項、民主生活會查出的問題等都納入廉政檔案登記的內容,并在局系統內部互聯網上公布,對領導干部的廉政信息進行跟蹤管理,實行干部動態科學考核。
我們還認真執行行政集中審批制度,行政審批事項已進入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一個窗口辦事,一個口子收費,一門式服務”。
由于重點抓了以上幾個方面的工作,我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總體上講是好的,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反映領導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員違紀違規問題的舉報信。
篇2: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范本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范本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縣委、縣政府《關于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以及縣紀委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促進文化旅游系統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 責任期限:____年元月1日至____年12月31日。
第二條 責任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責任內容
甲方主要職責:
1、進一步深化黨風廉政教育,把“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的學習教育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作為全系統干部職工廉政教育的重要內容來抓,及時制定下達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2、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制,局領導班子對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3、局黨委要切實履行領導職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定期檢查了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的執行情況,聽取匯報,指導工作,幫助分管單位和基層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問題,督促基層領導在日常工作中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議事日程,抓緊抓實抓好。
4、對全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5、抓好全系統黨員干部職工的廉政教育。
6、聽取、討論紀檢信訪案件的查處意見。
7、年終對全系統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對成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
乙方主要職責:
1、積極配合縣局搞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
2、完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成立黨風廉政建設機構。
3、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書記在中紀委會議上的講話,學習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以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法規、文件,使受教育面達到90%以上,其中領導干部要達到95%以上。
4、要召開好一年兩次的專題民主生活會,開會率達100%,領導干部參加率要達到98%以上,專題民主生活會要結合實際,解決單位熱點、難點問題。
5、繼續堅持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禮品登記制度。
6、認真落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活動中招待費的開支,嚴禁公車迎親,禁止用公款出外旅游,不搞工程慶典活動。
7、實行事務公開、突出糾風重點。一是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二是要嚴格執行事務公開制度,要在公開欄按規定要求,定期公開事務內容、重大事項,接受群眾監督。
8、對上級批轉的信訪案件及時查處,及時結案,及時回復。
第四條 獎懲
1、對年度考核被評為黨風廉政優秀單位予以表彰。
2、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能參予年度先進單位的評選:
1)本單位出現重大經濟損失的;
2)本單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和惡性案件的;
3)單位不正之風嚴重,群眾反映強烈,不能及時治理查處糾正的;
4)對發生在本單位的違紀違法案件不能及時認真查處,甚至庇護的;
5)有案不查,拖案不處理的;
6)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職務上的影響獲取非法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的;
7)對國家政策和重大決策不認真貫徹執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重大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五條 本責任書由局分管領導代表甲方與乙方各單位黨務主要負責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簽訂。
第六條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篇3: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明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保證*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保證*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產章程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理論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謙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第四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立足教育,著眼防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二章 責任內容
第五條 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領導班子的正職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第六條 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 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三) 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法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四)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黨風廉政法規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并組織實施;
(五) 履行監督職責,對所轄地區、部門、系統、行業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 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 依法領導、組織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履行職責。
第三章 責任考核
第七條 黨委(黨組)負責領導、組織對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與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必要時也可以組織專門考核。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級黨委(黨組)應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入年度總結或工作報告,報上級黨委、紀委。
第八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和考核,應與民主、評議、民主測評領導干部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第九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一條 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1)有無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實際使用;(3)借用時間的長短;(4)有無歸還的條件;(5)有無歸還的意思表示及行為。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領導干部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一) 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責任范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的,給予負責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 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集體資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令負直接領導www.dewk.cn責任的主管人員辭職或者對其免職。
(三) 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風職務處分;提拔任用明顯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四) 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計法規,弄虛作假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的處分。
(五) 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搞監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給予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六) 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責令其辭職或者對其免職;包庇、縱容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其他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作出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比照所給予的黨紀處分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筆重要領導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規定于各級黨的相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十五條 各地區、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