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上級:保安部主管
督導下級:保安隊全體人員
一、協助保安部主管開展日常工作,具體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定。
二、對當天工作做好計劃安排,督導警衛及臨時工作人員具體實施。
三、開展對警衛人員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及崗位培訓工作。
四、協調各警衛班組的工作,對外部門請求配合的事情努力完成。
五、參與制定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方案,并負責重大活動安保工作的現場指揮。
六、負責處理警衛人員不能解決的事件,遇緊急突發事件做出迅速反應,合理安排部署,并組織消防警衛人員現場處理重大事件,及時向經理匯報。
七、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及上級領導指示,提出對園區安保工作的具體計劃及措施,根據保安部經理指示配合公安機關對刑事、治安案件進行調查。
八、審閱警衛日常各項報表、記錄、召開周例會和班前、班后例會。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篇2:警衛隊長工作量化實施細則
一、警衛隊長全面負責警衛隊的勤務和日常管理工作,每天2:00-3: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17:00-18:00;19:00-20:00;23:00-24:00檢查警衛各崗值勤、著裝、儀容儀表、禮節禮貌和自行車的擺放、機動車的停放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如工作原因不能查崗時,可在其他時間段檢查,但白班不得少于6次查崗,夜班不得少于2次查崗。
二、每天16:00-16:30;16:30-17:00帶領保安隊員參加保安部主管組織的理論學習和軍事訓練。
三、每天22:30-23:00檢查1#、4#樓的清(閉)樓工作。
四、遇有突發事件發生時,白天應在3分鐘之內、夜間應在5分鐘之內趕到現場,并按照保安部緊急突發事件預案處理。
五、遇有各崗位值勤工作登記表用完時,負責將舊登記表收集整理上交中控室存檔,同時補發新的登記表。
六、每天20:00-20:15組織保安隊點名。
七、每周五17:30-18:00帶領保安隊員參加主管組織的工作例會。
八、每周日20:00-20:30組織保安隊召開周工作例會,講評本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九、每月30日參加保安部的防火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十、每季度向主管將保安隊的工作、學習、訓練情況和隊員的思想動態以書面形式上報給保安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