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高空及吊裝搬運作業管理辦法
1、職責
責任部門/崗位工作內容
部門負責人審批是否可以進行高空作業
相關主辦負責高空作業現場的具體指揮、監督和落實
現場安全人員負責現場秩序維護及作業過程監護
2、定義
高空作業:指懸掛作業和高位作業。懸掛作業指從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繩索通過懸掛機構,在專門搭載作業人員及其所用工具的裝置上進行的一種作業。高位作業指在三米以上的部位或需用升降機、搭架先進進行的作業。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高空作業的手續辦理
(1)懸掛作業,必須委托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作業人員須有高空作業資格。管理處事前必須與其簽訂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2)管理服務區域內的高位作業必須事先報告部門經理,并由經理批準后指定專人負責作業現場指揮、監護。
3、2作業前的準備
(1)對顧客出行造成不便或對小區(小廈)有較大影響的高空作業,必須至少提前2天發布通知,以便顧客提前提前準備。
(2)施工現場必須用警戒帶圈出警戒區,并在明顯位置放置"高空作業,請勿靠近"等字樣的警示標識。
(3)對車輛、人行通道上方的高空作業,必須在通道兩邊放置警告標識,條件允許時,應盡可能將通道臨時封閉,指揮人行、車輛繞行。
(4)在高空作業現場附近停放的車輛、重要設施、綠化帶,應盡可能采取保護措施,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現場負責人在對高空作業進行指揮、監控時應首先注意自身安全。
(6)現場負責人應對施工作業人員交代"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其他要求事項。
(7)懸掛作業前檢查內容:
〈1〉吊板:
A座板是否有裂紋損傷。
B安全是否有斷裂;連接是否可靠;金屬配件是否完好。
C保險繩、工作繩是否有斷股、腐蝕等現象。
D自鎖鉤動作是否可靠。
E繩索固定情況:頂端固定點是否牢靠;固定點繩結是否可靠;繩索與硬件物體摩擦部位的軟墊是否可靠。
<2>吊籃:
A鋼絲繩:是否有損傷(亂絲、毛刺、斷絲、壓痕、變形、松散)、銹蝕;是否有砂漿等雜物。
B保險繩:是否有斷股、腐蝕等現象。
C懸掛機構:配重塊有無損傷、破損;懸臂梁架連接是否可靠;懸掛機構的定位是否可靠。
D懸吊平臺:扶手欄桿是否松動;底板是否破損和防滑;防撞裝置是否損壞;懸吊平臺是否傾斜。
E安全鎖:動作是否可靠、靈敏。
F電氣系統:開關動作是否正常;插頭、插座、批示燈是否完好,電纜線、電氣裝置的標牌是否完好。
G限位器:動作是否可靠靈敏。
H通訊設備:通訊是否正常。
I其他:導軌工作面有無障礙物;吊籃作業區下方是否設置警戒線及標志牌。
J升降裝置:升降裝置與懸吊平臺的連接是否有松動、裂紋、變形。K是否有異常聲音和振動。
L運行試驗:將懸吊平臺升至離底面2至3米作上下運行2-3次,運行是否正常。
(8)吊裝重物時,安全監護員應提前清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吊籃活動范圍內,嚴禁超載吊裝。
(9)高空作業、吊裝以及需四人以上的重物搬運,必須設專人指揮。
3、3作業過程監控
(1)現場安全人員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保證自身安全,維護好現場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
(2)三米以上的高位作業,必須上、下設一各安全監護員。
(3)高空作業時,不準吊繩、電纜等纏在身上。
(4)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拴安全鉤,戴安全帽,穿膠鞋,現場監護人員必須注意可能對安全繩、安全鉤等造成磨損、阻礙的構筑物、墻角、窗沿等部位,如有影響,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在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繼續施工。
3、4作業后的處理
作業完畢后應及時對現場進行清理,收回警戒帶和標識,并及時將工作結果向部門負責人或相關授權人匯報。
4、相關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程序》、《供方管理程序》
篇2:酒店工程部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作業班組領班需填寫《高空作業審批表》,內容包括高空作業內容、安全措施和現場負責人等項目,交工程總監/經理審批。
2.工程高空作業管理一般由工程總監/經理負責管理,工程總監/經理接到《高空作業審批表》后,認真審查,必要時可到現場查看,如因審批把關不嚴造成事故,工程總監/經理負有責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業可由項目主管代工程總監/經理行使高空作業管理權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業,必須由值班經理或工程總監/經理負責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1)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美尼耳氏綜合癥、嚴重貧血、關節炎、恐高癥、視力障礙等不宜登高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2)沒有《高空作業審批表》或《高空作業審批表》沒有通過,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惡劣天氣情況下,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4)安全措施不到位,無安全器械,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6)高空作業環境惡劣、無防護措施和設施,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5.高空作業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帶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過兩米,必須有人輔助;
(4)作業面不得存在垂直同時作業;
(5)高空作業所需工具、物品必須有專用工具傳遞,不得拋擲;
(6)高空作業下方為禁戒區域,人員進入必須佩戴安全帽。文章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3:公司高空作業用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高空作業及用梯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作業:
1.1距地面2米(含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震動的地方都視為高空作業;
1.2高空作業時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應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件上或金屬結構架上,不準系在活動物件上;
1.3檢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1.4高空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不得在高空投擲材料或工具等物;工作完畢后應及時將易墜物件清理干凈,以防落下傷人;夜間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1.5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
1.6嚴禁坐在高空無遮欄處休息,防止墜落。
2、用梯:
2.1使用前,必須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
2.3梯底寬度不低于50厘米,并應有防滑裝置;
2.4立梯梯頂無搭勾、梯腳不能穩固時,須有人扶梯;
2.5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2.6距地面2米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時,必須系安全帶;并應牢固系在堅固的物件上,不準系在活動物上;
2.7上、下梯子時不要單手扶著桿,手中不要攜帶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