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大廈)車輛管理制度
寫字樓停車場是大廈的配套設施,為用戶提供停放車輛服務,一般包括地面停車場、臨時停車場及地下停車場(庫)。停車場一部分為租或售與寫字樓業主或租戶作為私家車位,其余車位供寫字樓月租車輛用及外來訪客作時租臨時停泊。為保障辦公停車需要、車輛安全、交通意事件處理、區內交通秩序、故加強停車場車輛管理甚為重要!
1寫字樓停車場管理規定
(1)停車場內部管理規定:
1).停車場車管員必須24小時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并將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照片、停車場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出入口明顯位置。
2).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物業部消防人員定期檢查。
3).停車場一般需設三名工作人員,一人登記收費,二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
(2)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停車卡的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
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寫字樓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交和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戶,并收取電子出入卡按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
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交保管費,逾期不交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戶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按金。
3車輛出入停車場的管理
(1)車輛進入的管理
1).已租車位的車輛駛入停車場,電子收費系統會識別車上的電子出入卡自動放行,車管員通過電腦進行記錄;臨時車輛駛入停車場,司機需按電子收費系統上的出入鍵取得臨時停車磁票,然后電子收費系統的欄桿自動升起放行。
2).車管員指近司機按規定路線入場,并停放在指定車位上。車管員還要檢查車況,如發現問題,應與司機當面檢查、核實,并將問題記在(停車登記表)上。同時,要提醒司機帶走貴重物品,銷好車門、車窗。車管員要認真檢查車輛停放情況,嚴防車輛發生碰撞、磨擦。
(2)車輛駛出的管理。
已租車位的車輛駛出停車場時,電子收費系統會識別車上的電子出入卡自動放
行,車管員通過電腦進行記錄;臨時車輛離場,司機到收費處交電子磁票,核實停車時間和保管費金額,交款后取回磁票,出場時將磁票插入收費系統,檢查交款情況無異。
4車輛收費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各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一般來講,經濟較發達地區,收費標準較高,反之收費標準低些。一般由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最高限額或制定指導價,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并參與寫字樓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以廣州市為例,市政府明確做出規定。從20**年7月1日起各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三種管理方式。
(1)商場、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業寫字樓的配套停車場,室內專業停車場停車服務
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企業自行制定收費標準。企業在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時必須報市場價部門備案。對明顯不合理的收費,市物價部門有權糾正其價格行為。
(2)普通露天停車場、住宅區、綜合商住樓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經營者可在物價部門制定基準價格標準的基礎上,按照設施等級、地理位置、服務條件、供求關系等因素在規定范圍內向下浮動,下浮幅度不限。住宅區停車場的經營者對住宅區內住戶的停車服務收費實行優惠,優惠價格由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共同研究制定。
(3)機場、碼頭、車站、旅游景點的露天停車場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由停車場經營者提出申請,上報市物價部門批準執行。
(4)靜態道路汽車停車場(含電子咪表泊車點)停放收費標準,分白天、晚上兩個時段收費:白天每小時4元;晚上6時至次日8時按次收費,每次10元。
(5)以下三種情況免收停車服務費:a.進入居民住宅小區停車場、商住樓停車場停車不超過30分鐘的。B.進入寫字樓、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C.進入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不超過15分鐘。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車類時間住宅區室內、地下停車場(元/輛) 普通露天停車場(元/輛)
中小型車次(12小時)105
月保管600350
大型車次(12小時) 10
月保管 600
超大型車次(12小時) 20
月保管 1000
8時-18時21
(按次收費)
摩托車8時-18時22
(按次收費)
月保管6040
5車輛被損壞、被盜處理
(1)車輛被損壞的處理。
1).當發現車輛被碰撞、磨擦造成損壞時,車管員應記下肇事車輛號碼,暫不放其駛出車場,并聯系物業部負責人及受損車主與肇事車主共同協商解決。
2).如果車輛被損壞而未被當場發現時,車管員發現后也要立即通知車主,并報告高級車管員及物業部負責人,共商處理辦法。
(2)車輛被盜的處理。
1).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由物業部主管確認后,立即通知車主,協同車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2).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車主、停車場)雙方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保管單位要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3).車管員、物業部、車主應配合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3)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車輛進場時間、停放地點、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報告有關人員的情況。
篇2:公司車輛管理責任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工作工作責任制度
一、使用范圍:
1、優先提供給財務部、采購部公事用車。
2、優先提供給監察部、信息部公事用車。
3、優先提供給生產部公事用車。
4、在以上部門無需使用、并經該部門經理同意的情況下,由人力資源部調動車輛合理安排以下用車:
1) 國貿部接待客戶。
2) 人力資源部送工傷員工到醫院及外出辦公事。
3) 信息部到百年維修電腦、門市管理部接送門市員工。
4) 物流部外出辦公事。
5、不提供給營銷系統各部門日常使用,如營銷系統舉行大型活動需要借用車輛時,由營銷副總與監察部總監協商。
二、使用規則
1、 凡是使用車輛人員必須詳細登記公里數、到達地、駕駛員姓名、日期、時間,使用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前一個人員是否有登記清楚,若沒有登記清楚沒有追究,造成的公里數及違章處罰屬于該使用人員承擔。
2、 所有車輛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調配,凡是使用車輛人員使用完后必須歸還人力資源部,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嚴禁私自將車轉交給下一個使用人員,若造成車輛損壞等故障由上一使用人員承擔。
3、 上班時間嚴禁私事用車;下班時間私事用車的由人力資源部確認以上部門無公事用車后才可以安排,費用自負。
4、 請各使用車輛人員自覺愛護車輛,遵守車輛相關操作(例如起步必須使用一檔),注意水溫表(不要偏高)、油量(不要怕麻煩,要及時加油),做一個負責任的駕駛員。
5、 現要求駕駛員開去加油時必須在登記表上寫明什么時候加油,加了多少費用,以備監察部審核油費。
三、每月月初將上月各車輛使用明細統計出來,并將私用明細公布確認。
篇3:醫院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1.救護車專供搶救運送病員使用,不得調作他用。車輛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須經領導批準。
2.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救護車由醫務科調度,運輸車輛由總務科掌握使用,無派車通知,司機不得私自開車。夜間遇有特殊情況須緊急出車,可由院總值班人員直接派車。保證會診用車。
3.車輛平時停放車房內,做好檢修、清拭保養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證使用。
4.要建立車輛出勤登記制度,每次出車均應將出車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
5.車輛行駛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超載、超速,做到安全行車,節約用油。
6.救護車外出救護應按標準里程由司機統一收費,回院后及時將現款上交財務部門。
7.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立即開車,有事離開時應向值班人員說明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