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工作時間、假期、打卡、簽卡、請(休)假、銷假、加班及考勤統計工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含)以下員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工作時間調整申請的審批。
3.2副總經理負責各部門經理的簽卡、請(休)假、銷假的審批。
3.3人事部負責員工考勤管理的復核與監督工作。
3.4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員工的簽卡、請銷假、加班的審批工作。
3.5管理處經理負責本管理處其他員工的簽卡請銷假、加班的審批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工作時間。公司實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一般情況下,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4.1.1每日工作時間:一般情況下,部門員工上下班時間按以下有關規定執行:
部門
上班時間
備注
公司行政、人事、財務、品質、經營部
8:30-12:00,13:00-17:30
公共事務部
8:30-12:00,13:00-17:30;
14:00-22:00;22:00-8:30
輪班
保潔部
6:00-10:00,14:00-18:00;
8:00-12:00,14:00-18:00
輪班
綠化部
8:30-12:00,13:00-17:30輪班
機電部
8:30-16:30;16:30-0:30;
0:30-8:30
輪班
保安部
8:30-16:30;16:30-0:30;
0:30-8:30
輪班
4.1.2員工工作時間可依據部門工作需要和季節變化按以下程序進行調整:
a)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工作時間變更申請報人事部復核登記后,報總經理審批;
b)人事部將總經理審批同意的工作時間調整用通知下發到各部門并在“員工公告欄”予以公告;
c)員工按通知的要求,調整工作與休息時間。
4.1.3休息日:
a)一般情況下公司機關人員周六、周日休息。管理處員工因工作需要原則上不能于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時間由部門主管安排在其他時間輪休;
b)一般情況下當月假期當月休,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員工可申請延補休欠假;不能延補休欠假的,支付不低于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200%工資報酬。
4.2假期
4.2.1法定假期:
以下假期為國家法定假期,公司機關原則上安排員工休息。管理處員工因工作需要原則上在法定假日期間不安排休息,并支付不低于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300%工資報酬。員工要求補休的,可按實際上班天數給予補休:
a)元旦:1天(元月1日);
b)春節:3天(農歷年初一、二、三);
c)國際勞動節:3天(5月1、2、3);
d)國慶節:3天(10月1、2、3);
e)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4.2.2福利假期:
a)婚假: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國家《婚姻法》規定結婚的員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申請婚假須提前一周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須將結婚證書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實;
b)產假: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持有準生證的女員工,可享有有薪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申請產假須在預產期前3個星期提出,經審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須將醫院證明或出生證明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實。女職工計劃內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流產假15天;4個月以上的給予流產假42天;
c)恩恤假:員工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外省員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員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申請恩恤假須經批準,假后須將親屬的死亡證明交人事部核實;
d)探親假: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夫妻分居兩地(跨省)或未婚遠離(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員工,按勞動法有關規定享受有薪探親假。探親假只能當年一次休完;
e)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須于病假當天申請,假后須將藥費單、醫院病休證明交人事部核實;
--員工轉正后,每月可享有有薪病假兩天,兩天以上病假可用當月休息抵消;
--探親、事假、公差時在外患病,須附當地縣級以上醫院病休證明及藥費單;
--符合醫療保險范圍內的,按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報銷有關醫療費用。
f)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用人部門須將工傷事故報告24小時內報人事部,并附鎮級(含)以上醫院住院單,由人事部按《保險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辦理。
4.2.3事假:員工如有急事申請事假,須提前1日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4.3員工打卡。員工上班(加班)執行打卡制度,人事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休)假單》計算員工出勤。
4.3.1員工在上班(加班)時間前半小時、下班(加班)后半小時打卡為有效打卡,否則視為無效打卡。
4.3.2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4.4簽卡程序。員工因公或忘記不能打卡或無效打卡必須申請簽卡。
4.4.1員工于未打卡次日前到人事部索取《簽卡證明》,填寫部門、姓名、卡號、未打卡原因等項目,報部門(管理處)經理申請簽卡。
4.4.2部門(管理處)經理根據以下情況決定是否簽卡,同意簽卡后,予以簽名確認《簽卡證明》;不同意簽卡的按曠工或事假處理(按事假處理的,必須執行補假程序);
a)因工不能打卡的,可以簽卡;
b)因員工忘記打卡的,經核實后,每月3次以內的,可以簽卡,3次以上的不予簽卡。
4.4.3人事部文員依據部門簽署確認的《簽卡證明》于3日內在員工考勤卡上予以簽卡。
4.4.4人事部文員將當月《簽卡證明》匯總存放,3個月后予以銷毀。
4.4.5簽卡權限。執行一級簽卡制度:
a)管理處經理為其以下人員簽卡;
b)公司部門經理為其以下員工簽卡;
c)副總經理為管理處經理及公司部門經理簽卡。
4.5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一級審批制度(五天以上的請(休)假須報副總經理審批)
4.5.1正常休假:
a)員工依據部門工作時間安排計劃進行休假的,無須辦理手續,由部門主管在每月月底前將員工當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
b)員工因工作關系,未能在休假當日休假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需調休的,填寫《請(休)假卡》報主管(經理)簽準;
--調休不了的執行加班程序。
4.5.2請假。員工請假5天(含)以內的需提前1天申請;5天以上的按申請休假天數提前相等的天數申請:
a)員工到人事部領取《請(休)假卡》,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門(管理處)經理根據工人需要給予審批意見;
c)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休)假卡》于休假日期前交回人事部;
d)《請(休)假卡》由人事部統一管理,人事部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請假卡由人事部按部門存入;
f)《請(休)假卡》保存期限為1年。
4.5.3請假權限:
a)公司部門經理批準其以下員工5天(含)以內請假;
b)管理處經理批準管理處員5天(含)以內請假;
c)副總經理批準公司部門經理、管理處經理請假;
d)員工之請假超過五天的,均須報副總經理復審后方可予以休假。
4.6加班。包括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行辦理加班手續并打卡,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6.1加班原則上由部門主管(公司機關的由部門經理)提出,員工也可根據工作量向部門主管(無主管的向部門經理)合理提出。
4.6.2員工于加班前填寫《加班單》,內容包括部門、姓名、加班時間起止、加班理由、加班地點、加班時數及備注等欄目。
4.6.3部門(管理處)經理審批:確因工作量過多,不能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準;屬員工工作效率問題引起的加班不予審批。
4.6.4員工當日下班前將《加班單》報人事部備案。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員工加班到崗情況。
4.6.5《加班單》由人事部統一管理,保存期為一年。
4.7遲到/早退。當月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的,給予口頭警告;當月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的,每分鐘扣款1元,累計計算。
4.8曠工。當月曠工1天者,給予記小過處分;當月曠工2天者,給予記大過處分;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給予解聘。
4.9考勤統計。人事部文員每月1日起統計上月員工出勤情況,報人事部經理審核無誤后方能計算員工工資。
4.9.1人事部文員將員工出勤情況登記在《考勤表》內,內容包括:部門、姓名、遲到、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曠工、實際出勤、加班及備注等欄目,檢查無誤后報人事部經理審核:
a)根據考勤卡統計遲到(分鐘)、早退(分鐘)、休息(由部門負責人簽名)、曠工(由部門負責人簽名)等欄目;
b)根據“請(休)假卡”統計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c)根據“加班單”統計加班(小時);
d)既未打卡、又無簽卡,又無請假單的按曠工處理;
e)加班單須與考勤卡加班時間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加班單的上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時間晚的,以加班單為準;
--加班單的上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時間早的,以考勤卡為準;
--加班單的下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時間晚的,以考勤為準;
--加班單的下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時間早的,以加班單為準。
4.9.2人事部經理審核:
a)根據以 下內容逐項審核“考勤表”:
--當月天數=休息+病假+事假+其他假期+曠工+實際出勤;
--有薪病假小于等于2天;
--休息小于等于當月休息日天數;
--當休息天數小于等于當月休息日天數時,事假=0,其他假期=0。
b)人事部經理審核無誤后,須抽查20%員工的考勤卡及加班單與“考勤表”逐項審核;
c)發現有不符的,返還人事部文員重新辦理;審核無誤的,予以簽名確認后返還人事部文員。該項審核結果將作為人事部文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4.9.3人事部文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考勤表”計算員工工資,詳見《員工工資與福利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9.4人事部文員將各部門當月考勤情況統計入《考勤統計表》,詳見《人事月報標準作業規程》;
5.0記錄
5.1《加班單》
5.2《請(休)假卡》
5.3《考勤表》
5.4《簽卡證明》
6.0相關支持文件
6.1《合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保險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人事月報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加班單
部門:年月日
姓名
加班時間起止
加班理由
加班地點
加班時數
審核人
備注
請(休)假卡
部門:姓名:工號:
審批
審核人
時間
請(休)假類別
天數
職務代理人
備注
調休、有薪()假、事假
調休、有薪()假、事假
調休、有薪()假、事假
考勤表
部門:月份:
姓名
遲到
早退
病假
事假
其他假期
曠工
休息
實際出勤
備注
制表人:審核人:批準人:
簽卡證明
人事部:
茲有我部門員工、卡號,因一事,未能打月日午卡,請予以簽署為盼!
部門負責人:日期:
篇2: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
篇3:公司員工手冊:考勤管理
有限公司員工手冊:考勤管理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考勤、加班和請假紀律,請閱讀以下內容:
一、考 勤
1、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工作時間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可對工作時間作相應調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時間為由,拒絕工作。
2、工作卡
公司的在冊員工每人配備IC卡一張(卡號在員工個人信息中登記),此卡做為該員工在公司考勤及內部消費結算的工具和有效證件。不得轉讓,如有遺失須到人力資源部說明原因重新辦理新卡,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 做為處罰。
員工上班必須將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在公司總部上班的員工使用IC卡刷卡考勤。如項目工地或售樓處安裝了刷卡機,即刷卡考勤。未安裝刷卡機的項目工地和售樓處,在員工到崗后登陸到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統上點擊考勤。每天上午考勤一次和下午考勤兩次。
上午刷卡時間為: 8:00--8:30
下午刷卡時間為:上班13:00--13:30
下班17:30--18:00
4、考勤處理
根據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延誤15分鐘以內的視做遲到一次,未經上級領導批準提前15分鐘內下班視做早退一次。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視做曠工半天。遲到和早退扣除工資20元/次;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累計三次(含)或曠工一次須作書面檢查。書面檢查存入公司人事檔案中。
由于系統或其它原因不能正??记?,本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相關表單說明情況,報上級領導簽字確認。考勤系統故障未能考勤的表單必須經網絡管理中心核實簽字后,人力資源部方可做出勤登記。未考勤的員工未在三個工作日填寫表單說明情況,逾期按曠工處理。
嚴禁請他人代為刷卡考勤,一旦發現類似情況將對當事人處以雙倍于曠工的處罰(注:當事人指帶他人刷卡者和請他人代為刷卡者)。公司考勤員如在場不予制止或知情不報將一并予以處罰。
每月工資結算前,由人力資源部對當月的考勤情況進行審核。員工考勤,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監督管理。
5、對于在網上考勤的員工,不得利用公司的網絡系統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登陸考勤。人力資源部將隨時進行抽查,如有發現則在公司通報批評并按曠工處理。
6、公司副總經理以上崗位不參照此規定。
二、加 班
加班是指,確因工作需要進行額外工作時段的工作。
1、申請和審批
1.1 確因工作原因員工需要加班時,須由本人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提出申請,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時間,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批準后生效。人力資源部須根據加班申請單對加班過程進行抽查。
1.2 法定節假日加班需由部門經理提前安排,主管副總簽字后報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備案。
1.3 特殊工作原因臨時加班的人員,須在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報上級領導審批。
1.4 未按以上規定進行的加班,人力資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記。如員工在加班時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一經發現處以雙倍于曠工的處罰。
2、加班程序
2.1 加班人員在加班當日,登陸公司辦公系統,點擊"加班開始",系統將自動記錄了該員工的加班開始時間。加班結束后,再次進入系統點擊"加班結束",系統自動記錄了加班結束時間。若無加班開始時間或無加班結束時間,系統便無法累計加班時間,則該次加班無效。
2.2 因辦公系統原因或其它情況無法在辦公系統上點擊加班時,須在加班時向上級領導或人力資源部說明情況,并于加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補辦相關表單說明情況,注明實際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時以及未點擊加班的原因,報相關領導審批。
2.3 人力資源部在收到審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請單或相關表單,方可做加班登記。
3、加班審核
人力資源部會定期核對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和系統內實際加班記錄,統計員工每月加班總工時,無上級主管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或無實際加班記錄,則不作為加班登記。
4、外出加班
外出(出差)人員無法登陸到公司辦公系統,須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個工作日填寫相關表單注明外出期間的實際加班工時,報上級領導審批后人力資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記。
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訓、考察和學習,不予加班論。
5、駕駛員加班
駕駛員加班則以駕駛員加班申請單為準,但經用車人、總辦主任簽字確認,人力資源部方可登記加班。
6、加班時間結算
6.1 按照公司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上午8:30至下午17:30,工作時間8小時。加班超出8小時或不足8小時,人力資源部將相應增減。
6.2 加班的基本計算單位為小時,低于一小時不予統計。
6.3 各人員加班,每月加班總工時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7、銷售人員根據銷售業績提成獎金,不予核算加班。
加班檢查
員工在額外工作時段加班時,人力資源部會作不定期的抽查,如發現加班人員在加班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時,人力資源部可不予登記該人員當日加班,并在辦公系統上作通報批評。
8、 注意事項
對于在公司辦公系統上點擊加班的人員,不得利用公司的網絡系統在家或除公司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登陸系統考勤,如有發現則在公司通報批評,并作相關處罰。
三、請 假
1、員工請假必須說明理由,提前辦理請假批準手續。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辦理相關手續而緊急請假時,須于上班前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且應于假后上班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若無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則視為曠工。
一個月內曠工達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內曠工達七天(含)以上者,視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與你解除勞動關系。
2、員工請病假:無論時間長短,須持醫保定點醫院的病歷和醫生診斷證明,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批準手續。病歷和診斷證明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3、員工請事假或請病假一天(含)以內,部門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核實;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內(不含三天),須報主管副總批準;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提前兩天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4、由總經理直管的部門,部門經理請假時須總經理批準。
5、員工請假,以半天為最小單位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