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安全管理部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在總物業經理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檢查落實情況,堅持嚴格管理、依法管理、科學管理。
3.制定和組織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編制消防經費預算。
4.經常開展群眾性消防法規、常識、責任制的宣傳教育,組織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進行業務學習、訓練,督促落實崗位責任制。
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要害部位消防制度和安全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堅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遇有緊急不安全問題時,應指令先行停止作業,并立即做出處理。
7.參加新建、擴建、改建等工程項目和引進設備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及施工人員管理工作。
8.對消防設備、器材的質量和正確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9.親臨火災事故現場,組織員工撲救,并負責查明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10.具體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者沒受到教育處罰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的要求,認真處理。負責統
計分析火災、火險情況,提出預防措施,管理防火檔案。
11.總結推廣公司內外消防工作先進經驗,負責有關評比、獎懲事宜。
篇2:某學校特殊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學校特殊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1)水、電工消防安全職責
1、從事電業工作人員必須按電氣有關規章作業、掌握用電防火安全知識,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否則禁止操作。
2、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責任制,對不符合規定的用電設施,電工有權拒絕安裝。
3、安裝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電氣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源。不準隨便增容,電氣設備不準帶病運行。
4、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更換、防止由于短路、超負荷、電火花和電弧所引起的火警,火災事故。
5、加強對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烘箱,移動電具等電熱設備的安全管理。所用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對違反規定不聽勸阻的,電工有權采取斷電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領導匯報。
6、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懂得報警常識,發生火警,立即打"119"火警電話,并積極投入撲救。
(2)電焊氣焊工消防安全職責
1、焊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必須熟知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制度,不得違章作業,不準非焊工進行焊接,切割。
2、所有氣瓶壓力表、安全線、防震、膠圈和安全帽要齊全,氣瓶放置牢固,防高溫、防暴曬、防沾油污、防震動。
3、乙炔瓶和氧氣瓶與焊割地點及時火地點,不少于10米,乙炔與氧氣兩瓶之間,應不少于5米的安全距離。
4、對裝過油類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壓力管道容器,未經徹底消壓清洗和安全處理,不得進行焊、割,嚴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進行焊割。
5、電焊機上丵電源接頭要牢固,絕緣要可靠,導線破觀及時更換。安裝接地時應注意防止電火花引起火警。
6、操作前首先檢查焊接工作地點、清除作業地周圍5米以內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結束后,徹底清理檢查焊渣,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7、在防火重點部位,易燃、易爆和危險品場所焊接前必須在動火工作單上簽字,經現場監護、安監、消防人員批準后,方可焊接。其它設備動火必須嚴禁格按電力部門動火工作票制度執行。
8、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禁止動火焊接。
篇3:校教職工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教職工消防安全工作職責4
1.要提高警惕,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2.遵守用火、用電的安全規定,工作完畢或下班必須滅火源、斷電源。
3.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并有權制止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行為,同時報告學校消防負責人。
4.保護本部門的滅火器材,不得挪用或損壞,并知道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發生火災要積極撲救并及時報警,火災撲滅后要自覺保護現場,
6.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查清起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