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建設集團公司人才公寓分配方案
為激勵優秀青年人才積極為企業做貢獻,解決青年職工住房實際困難,留住和引進企業所需的優秀人才,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集團總公司分配我司的“甘肅建投青年人才公寓”(以下簡稱“青年人才公寓”)以成本價面向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青年職工進行統一分配。根據集團總公司甘建總發[20**]120號文件精神,現制定甘肅*建人才公寓分配方案。
第一條 “青年人才公寓”位于蘭州市七里河區晏家坪保障性住房項目的3號樓,其中分配給我司3套。
第二條 申請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必須為集團公司內所屬單位的正式在冊職工,取得全日制中專以上學歷,在集團公司范圍內工作滿三年;或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在集團公司范圍內工作滿一年(計算至20**年8月31日)。
2、申請人未購買住房(截止至20**年8月31日)。
3、青年人才公寓只限集團公司范圍內符合條件的正式職工,男女雙方均在公司的只限一套。
4、原則上為集團公司參加工作十年以內的優秀青年職工。
第三條 分配評分規則
1、學歷分:全日制學歷和非全日制學歷(成人、自考、電大、函授、夜大)分別計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計10分,全日制本科學歷計7分,全日制大專學歷計4分,全日制中專學計2分;通過非全日制教育取得更高學歷的,在全日制學歷分支基礎上再按取得的學歷累計加分,研究生加3分,本科加2分,大專加1分。但同一類別的雙學歷不重復加分。
2、工齡分:集團總公司系統內工齡每年計1分,集團總公司系統外工齡每年計0.5分。
3、管理職務分:正科級計10分,副科級計8分,業務主管計3分。
4、技術職務分:副高級計10分,中級計8分,助理級計5分,員級計3分。
5、職業資格分:一級建造師計10分,二級建造師計5分,全國造價師計10分,甘肅省造價師計5分,安全、質量工程師計3分;其他職業資格可根據重要性另行確定分值,但不得超過10分。
6、先進榮譽分:獲得集團總公司級先進榮譽計5分,獲得集團公司先進榮譽計3分,獲得兩次以上榮譽稱號的,只按其中最高的一項計算一次。
綜合評分分值相同的,依次按以上順序比較單項分值,單項分值大的優先選擇,所有單項分值也相同的比較出生年月,出生年月在前的優先選擇。
第四條 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青年人才公寓分配過程中全面接受群眾監督,將排名及打分詳細情況在天水地區和蘭州地區一定范圍內公示七天,公式期間無異議后,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報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處進行審定。
第五條 分配名單審定合格后,按集團總公司規定,在集團總公司置業公司一次性辦結所有房屋的有關手續。
第六條 具體付款方式按集團總公司規定執行。
第七條 為了吸引留住企業所需拔尖專業技術人才,集團公司決定對獲得本次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的一級建造師、造價師給予18000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第八條 分配到住房的職工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時間不得低于5年。限定服務期滿后將房產證發放到分配者手中,在此期間房產證由集團公司管理保存,個人不得持證。
第九條 根據國家和省上保障房分配管理辦法,結合企業實際,在5年限定服務期內,房屋必須由本人居住,不得私自轉讓出售、出租、出借或長期閑置。
第十條 對分配到青年人才公寓住房的職工,在單方違反與單位簽訂的服務期協議時,根據不同情況向本單位提交申請:
1、在服務期內調離建投系統或自行離職的,由單位以本人分配房屋的原價回購,本人還需退還集團總公司、集團公司給予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并以原價10%收取違約金。
2、在服務期內因工作關系轉移調動至建投系統其他單位的,本人向集團公司退還一次性購房補貼,并交納5%違約金,其中:已交清房款的,要將房屋納入調入單位統一管理;未交清房款的,由本人向調入單位還付或扣繳余購房款。
3、在服務期內另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開發用房的,由本單位按房屋原價進行回購,并按原價根據本方案規定進行二次分配。
第十一條 各單位將報名參與分配的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統一提交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申請住房提供的符合本方案第三、四條規定的學歷、職稱、資質的各類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二條 申請住房職工必須如實提供各類信息,嚴格進行資格審核,按程序進行分配,如有隱瞞虛報或欺詐舞弊行為,一律收回所分配房屋并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三條 司屬各單位必須于20**年10月15日前將報名購房人員名單及所需證件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逾期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篇2:海新集團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公司績效管理制度,使員工收入與績效掛鉤、與自己的貢獻掛鉤,充分體現公司、員工相互依存關系,保證公司績效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持續、全面提高公司績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分配的基本原則
1、按績效分配的原則。企業績效高低體現了對股東和員工的回報,員工績效大小體現了個人對公司的貢獻,按績效分配是按勞分配原則的具體體現,績效工資將以月度績效目標評估計結果為依據進行分配。
2、組織績效優先的原則。組織績效是個人收入的保證,組織績效高于個人績效。本方案按公司、部門績效工資預算和績效大小確定月績效工資額,由責任單位根據班組、員工個人績效自主、公開進行再分配。
3、動態分配的原則。本方案根據公司、企業(部門)、員工月度三級績效完成情況進行適時、動態分配。
4、循序漸進的原則。本方案根據公司績效管理初步建立,隨著績效管理制度的完善,績效工資分配的力度將逐步增大。
二、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1、績效工資一級分配:利潤額與集團公司當月最重要的績效目標--利潤目標、效益、安全和重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掛鉤等,確定集團公司月績效工資總額。計算公式:
集團公司月績效工資總額=績效工資含量×月度利潤額×公司一級指標實績評估結果(%)
說明:績效工資含量=年公司績效工資預算/年度利潤目標
2、績效工資二級分配:公司月績效工資總額確定后,按責任單位績效工資所占公司績效工資的比例,與責任單位月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掛鉤,確定責任單位月績效工資總額(來自:www.dewk.cn)。計算公式:
責任單位月績效工資總額=公司月績效工資總額×責任單位績效工資比例×責任單位關鍵績效目標評估結果(%)+責任單位非關鍵績效目標評估+領導獎懲
說明:責任單位績效工資比例,即責任單位績效工資預算占公司績效工資預算的比例。責任單位績效工資預算人數以責任單位年初核定的人數為準。
3、責任單位績效工資再分配:由各責任單位根據績效考核分配的原則自行負責,各責任單位在次月初對照班組、個人月度績效目標評估標準,對上月度班組、個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根據班組或員工的績效結果確定班組或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工資的分配額。
4、中級管理、企業負責人及以上人員績效工資分配:公司中級管理、各單位負責人及以上人員績效工資由辦公室牽頭單獨考核兌現,其中個人績效工資總額=個人年度績效工資預算×月度利潤額/年度利潤目標:
(1)公司領導:
?、倏偨浝怼Ⅻh委書記月度績效工資=個人績效工資總額×公司一級指標實績評估結果(%)。
?、诠绢I導副職月度績效工資=個人績效工資總額×公司一級指標實績評估結果(%)×〔40%×∑分管的公司一級指標評估值+40%×分管企業(部門)平均KPI績效評估結果百分數+ 20%×個人績效評估值〕+總經理黨委書記獎懲+其它例外獎懲絕對值。
(2)中級管理人員、各企業負責人:
①中管、企業正職月度績效工資=個人績效工資總額×公司一級指標實績評估結果(%)×企業(部門)KPI指標實績評估結果(%) + 個人績效目標評估絕對值+例外獎懲絕對值
②中管、企業副職月度績效工資=正職績效工資額×80%及以下 + 個人績效目標評估絕對值+中管、企業正職考評絕對值+例外獎懲絕對值
5、企業(部門)助理員、二線人員:
由企業(部門)正職考評,兌現。企業(部門)助理員、二線人員月度績效工資原則上低于本企業(部門)副職績效工資額發放,特殊情況由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確定。
三、績效工資發放程序
1、確定公司績效工資預算。每年底辦公室會同企管部、財務部等部室,在對次年利潤目標等重要績效目標進行預測的基礎上,測算出次年績效工資總額,并根據公司董事會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2、確定責任單位績效工資。辦公室根據公司績效責任單位績效和人數,確定責任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3、責任單位績效工資發放程序。
(1)績效管理辦公室15日前完成公司一、二級績效評審結果的匯總、公示工作,并將結果報財務部。
(2)財務部根據公司一、二級指標評審結果,16日前完成責任單位月度績效工資發放工作。
(3)各責任單位根據班組和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自行制訂再分配方案。每月25日前將分配情況報辦公室備案。
四、績效工資提取和使用要求
1、績效工資的考核與提取:各責任單位在績效工資再分配中,要按員工績效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進行嚴格考核,考核所扣績效工資留在責任單位。
各責任單位可提取不超過本企業(部門)績效工資總額的3%作為留存資金,留存資金和考核扣款由責任單位建立專門帳戶,公開透明使用。
2、建立績效工資分配公示制度。各責任單位要按制度規定公示再分配方案、班組內部再分配方案、提存資金使用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提高分配過程的透明度,公司績效管理辦公室定期組織檢查。
五、有關績效工資的日常管理辦法另行制訂。
六、本方案適用范圍:集團公司在崗員工
七、本方案解釋權在集團公司辦公室
篇3:售樓部傭金分配方案(5)
售樓部傭金分配方案(5)
一、項目售樓處提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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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銷售經理完成公司銷售管理部下達的任務情況下,傭金按1.5‰提取,如果在計劃的時間內未完成銷售任務,傭金按1‰提?。换竟べY不變。
?。ㄤN售主管/銷售員)
A、銷售主管、銷售代表的傭金標準為2‰,完成項目銷售經理指定的銷售指標,傭金按2‰發放,如果沒完成項目銷售經理指定的銷售指標,銷售代表的傭金按1.2‰發放。
B、取消業務人員、財務人員及其他行政工作人員的傭金提成,任何工作人員的電話費均不予以報銷(外出渠道人員例外)。取消業務人員的工資+提成方式,改用與業績掛鉤的方式進行操作(具體情況有項目經理制定,并上報銷售總監)。
二、渠道部提成方案
(經理)
渠道經理的提成方法為按照拓展的渠道分支數量銷售的總金額來進行提成,提成比例
A、五家以下(包括五家)提成比例為總銷金額的0.2‰
B、五家以上----十家(包括十家)提成比例為0.1‰
C、十家以上提成比例為0.05‰
(渠道人員)
渠道人員的提成比例按照本人拓展的渠道效益提成,比例當月總銷額的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