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學校汽車駕駛員培訓安全責任書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認真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意識”的要求,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本年度的安全培訓工作,特制定安全責任書:
二、責任目標與責任要求
1、教練車由專人負責管理,車組教練員為該車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教練員必須無條件的接受學校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
2、每次出車前,必須檢查車況。若發現有故障時,必須修復,無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時方可出車。非培訓期間,教練車需無條件歸庫。
3、教練車必須在指定訓練路段進行駕駛培訓。從學校到道路訓練路段和從學校到場地訓練路段以及在其它非指定訓練路段都必須由教練員駕駛。同時,在此行駛過程中,駕駛室不準超載。小汽車教練車車廂內不準坐人,大貨教練車必須安裝好加護墻板,學員必須在車廂內的座椅上坐穩,不準在車廂內行走或站立。
4、培訓時,教練員將車輛開到指定訓練路段后,在確認車輛無妨礙安全行車的情況下,方能將車輛交由學員進行教練活動。訓練結束后,必須由教練員從訓練路段將車輛開回到學校指定的停車地點,已便發現一天訓練后車輛的技術狀況,若有問題,急時送修。確保行車安全。
5、培訓期間,不準飲酒,更不準酒后駕車,訓練結束后車輛必須停在學校內(三臺樁訓大車須停新莊坪訓練場內 )。
6、學員到恩施考試時,駕駛室不能超載,車廂內不準載人,更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向學員收取費用(主要包括車費、生活費、車輛維修費、加班油料補貼費)。
7、因特殊情況,須超出規定訓練路段培訓的需報告汽訓辦公室,同意后方可。同時,選擇的路程必須在當天內能返回。
8 、在道路訓練過程中,教練員不能離開車輛,大貨教練車、小汽車教練車車廂內均不準坐人,駕駛室內最多只能坐三人(含教練員)。
9、場地訓練時,教練員不能離開訓練場地。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時,必須委托好其他教練員看管后,方可離開。
10、車輛發生故障后,必須立即報修。培訓過程中的修理:報告后送指定修理廠維修,由汽訓辦公室填報“鶴峰職校維修審批單”, 建立一車一臺帳,非培訓期間,先填寫“審批單”,按審批權限,批準后再修理。
11、教練車培訓用油管理:建立加油臺帳,一車一臺帳,實行跟車加油,每次加油后,加油站加油員,本車教練員,跟車加油管理員三方共同簽字。
12、教練員應嚴格遵守《教練員工作職責》和《教練車輛管理制度》,不準打牌賭博特別嚴禁與學員賭博、保證精力充沛,嚴格按《培訓教學大剛》要求認真執教。
13、服從學校指揮,堅守工作崗位,訓練期間不做與培訓無關的事情。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將教練車交給與教練活動無關人員駕駛。
14、教練車除每天例行檢查(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防止四漏(油、水、氣、電)外,要定期對所駕駛的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修,防止車輛出現大的故障,減少修理成本,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15、若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并及時報告當地交警部門,聽候處理。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1、以上條款教練員必須嚴格遵守。對服從管理、培訓安全無事故的教練員每期發放安全獎80元。
2、在學校安全巡查過程中,若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的,扣發當期安全責任獎。并視情節給予警告、待崗。并與年終獎金、全年的安全責任考核掛勾。
3、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因工作疏忽、履行職責不到位,除扣發安全獎及待崗外,視事故程度按比例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處室相關管理人員一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鶴峰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章)分管領導(簽字):
教練車號:教練員(簽字):
年月日
篇2:酒店駕駛員安全工作責任書
酒店駕駛員安全工作責任書
1、駕駛員必須持有符合駕駛車型的有效駕駛證,妥善保管車輛證件,出車時必須帶齊所有行車證件。在出車期間內不得擅自同意無關人員搭乘車輛,更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當車駕駛員自負。
2、樹立愛崗敬業的思想,認真鉆研駕駛和修理技術,愛護車輛,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車廂內經常打掃,保持整潔,車體經常洗刷、養護,始終保持良好的車況,不準開病車上路。
3、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酒店對駕駛安全責任的有關規定,嚴禁酒后或疲勞駕駛。嚴禁開“斗氣車”、“霸王車”。若違反交通法規肇事,一切后果自負。
4、駕駛員要自覺遵守用車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嚴守崗位,服從調度,服從大局。做到不見用車單或主要領導未批準,不隨便出車;無用車單私自出車者,以曠工論處理,并給予經濟處罰。
5、駕駛員沒有出車任務時,車輛無特殊情況應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地點。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外出(包括駕車外出),有事找不到的視為曠工,駕車外出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因擅自駕車外出造成傷亡事故或經濟損失的一概由駕車者承擔責任。
6、熟悉并學習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制定行車安全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及時報告,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7、認真參加交警部門或酒店組織的安全培訓活動,平時要刻苦學習,對技術精益求精。
8、增強保密意識,領導在車上談論的不宜外泄的有關問題,駕駛員不得對外泄漏。
9、用車部門要服從行政部意見,部門間要通力協作,駕駛員發現用車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有義務向行政部舉報,如發現有此類情況沒有舉報的駕駛員將追求其連帶責任。
10、駕駛員要對本人負責的車輛本身和車內的所有設備設施安全負責,嚴防損壞、丟失。如出現損壞、丟失事件,將追究駕駛員www.dewk.cn的責任。
11、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如發生車輛和人員的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駕駛員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2、要服從并認真做好酒店安排的其他事務工作。
13、駕駛員簽訂的《天目輝煌溫泉度假酒店駕駛員安全工作責任書》要及時上報行政部存查,便于分清和落實責任。
14、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行政部、駕駛員各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車牌號 駕駛員簽字:
年 月 日
篇3:民辦幼兒園園長與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民辦幼兒園園長與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 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近3年未發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近3年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4、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5、未受過刑事處罰;
6、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
二、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三、駕駛員應定時間、定線路停放車輛
四、駕駛員必需讓幼兒上、下車安穩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五、校車駕駛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校車駕駛人證》
六、校車進入學校區域時,應按規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
七、駕駛員應定期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八、駕駛員必須經常保持車內整潔衛生
( )幼兒園園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