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范學院(學校)關于20**年清明節放假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年清明節放假事項安排如下:
一、放假時間
清明節休假3天(4月4日—6日)。其中:4月4日(星期四)為清明節法定假日,放假1天;4月5日(星期五)提前休4月7日(星期日)的公休假;4月6日(星期六)正常休息。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課。具體課程調整見下表:
4月4日
(星期四)
4月5日
(星期五)
4月6日
(星期六)
4月7日
(星期日)
放 假
上原安排在4月7日(星期日)的課程
繼續上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六)的課程
上原安排在4月5日(星期五)的課程
二、值班安排
請全校各單位安排好4月4日(星期四)的工作值班,值班地點在各單位辦公室。學工系統值班由學生處安排。放假期間圖書館開放,為師生員工工作、學習提供服務,具體開放時間由圖書館安排。長安校區校務樓、雁塔校區辦公樓、各教學樓、圖書館、學生宿舍和家屬區的安全值班由后勤第一集團和物業公司負責,實行24小時值班。
1.各單位工作值班時間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值班電話
學校辦公室值班電話:***,長安校區校務樓總值班室24小時值班電話:****
公安處報警電話:****(長安校區),***(雁塔校區)
3.乘車安排
按后勤第一集團通勤車服務中心的安排執行。
三、幾點要求
1.各單位要切實安排好清明節放假期間的值班工作,嚴格值班制度,落實值班責任。
2.公安處要做好安全檢查和防火防盜工作,安排部署好兩校區24小時值班,特別是要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檢查,保證值班電話暢通。
3.放假前,學生處、研究生院和各學院、教學部要在學生中開展安全宣傳和教育活動,教育學生注意外出安全和參加各種娛樂活動的安全。在校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嚴禁使用違章電器,避免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黨委宣傳部和網絡信息中心要加強對校園網絡的監控,確保校園網的安全。
5.后勤管理處要督促后勤第一集團、第二集團做好節日期間通勤車、水、電以及餐飲供應和服務等后勤保障工作。
6.校醫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確保師生就醫方便。
7.請各有關單位在4月2日 (星期二)17:30時前將值班人員名單、值班地點、值班電話和帶班領導名單電子版通過教育行政網絡辦公系統“資料報送”版塊分別報學校辦公室、公安處各1份,不再報送紙質版(學校辦公室接收人:楊柳青,公安處接收人:李利)。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緬懷、祭祀先祖的傳統節日,學校倡導全體師生員工要綠色出行、文明祭掃,過一個安全、文明、綠色、祥和的節日。
學校辦公室
20**年3月25日
篇2:大廈物業國慶節放假安排的通知
大廈物業國慶節放假安排的通知
全體用戶:
國慶節將至,根據市政府的放假通知并經大廈業主委員會批準,大廈今年國慶節放假7天(即10月1日~7日),9月29日和30日正常上班。
特殊情況需要加班辦公或裝修的單位,請于9月26日前向我公司提交加班申請。放假期間大廈辦公樓區域將暫停空調供應,如需加班辦公使用空調的用戶,也請于26日前提交書面申請,并按規定預繳空調附加費。節日期間如需回大廈辦理公務,請協助大廈保安做好出入登記手續。
請各用戶做好節日期間的室內安全及防火、防盜工作,鎖好門窗,關閉室內電掣、空調、氣窗,認真察看室內有無留下火種。貴重物品、大量現金請不要放在室內。需在節日期間遷離大廈或搬出批量辦公用品的用戶請于26日前到服務中心辦理放行手續,節日期間不受理該類申請。
為了便于遇到緊急情況時能盡快與貴公司取得聯系,請貴公司將已變更的放假期間的緊急聯系人電話于26日前書面通知我公司服務中心。
節假日期間,大廈管理公司的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和清潔部門將安排部分員工正常辦公,如需協助請致電聯系。電話:
恭祝大家節日愉快!
篇3:物業關于國慶中秋放假的通知范文10
物業關于國慶中秋放假的通知范文10
尊敬的業主、各裝修/施工單位:
大家好!
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為營造整潔、干凈的小區環境,保持公共道路的暢通,為確保小區業主/住戶度過一個愉快祥和的國慶/中秋節,請各業主、裝修單元/施工單位退場時注意以下事項:
一、停工時間:20**年10月1日-20**年10月8日,停工共計8天。
二、退場對象:各裝修單元、小區內各類建筑施工隊等。
三、各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于20**年9月30日前清理完畢,否則美加物業服務中心將依據《裝修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屆時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將以市場價格的十倍進行清運,其清運費用從裝修押金中扣除。
四、施工人員退場時應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1、切斷室內電源,妥善處理室內一切火種(油漆、涂料、松香水、二甲苯等易燃品),防止發生火災并關好門窗;
2、將室內總水閥關好,防止滲漏和水管爆裂殃及業主本人或其他住戶的安全;
3、室外陽臺與樓道內外不得堆放任何裝修垃圾和建材,保持整潔和安全;
4、不得將業主、他人以及小區內公共物資攜帶出外。
五、所有裝修人員必須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告知裝修單元負責人與物業公司進行協調。
請各業主、裝修、施工單位相互知照并按要求執行。
祝:節日快樂!
若有任何疑問或咨詢,歡迎致電住戶服務中心:**
中山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住戶服務中心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