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關于對出井人員驗身的通知
一、二分公司:
3月25日,縣公安局來我公司井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井口檢身工未執行驗身制度。針對此次檢查,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研究制定整改落實措施。現將具體整改措施通知如下:
1、分公司要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利用班前班后會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嚴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領取、使用、清退民爆物品,確保民爆物品使用安全,嚴禁任何人將民爆物品帶出洞外。
2、一、二分公司從安全科或生技科抽調一名男性人員,在零點、四點、八點交接期間班專門負責對出井人員,進行民爆物品驗身檢查,負責填寫驗身情況并簽字。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分公司值班領導或安全科匯報,分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防止民爆物品流失。
3、原檢身工負責出入洞人員登記,嚴格執行出入洞管理制度。
4、待公司購進民爆物品探測儀器后,采用儀器探測驗身。
5、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井口驗身工作,認識到井口驗身是防止民爆物品流失的最后一道關口,必須保證每班在交接班對出井人員進行驗身檢查。
6、如再發現有出洞人員未簽到或未驗身的現象發生,要追究分公司經理責任,對檢身或驗身人員一律停工處理。
7、本通知從3月26日四點班起執行。
特此通知
20**年3月24日
篇2:冶金公司對出井人員驗身通知
冶金公司關于對出井人員驗身的通知
一、二分公司:
3月25日,縣公安局來我公司井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井口檢身工未執行驗身制度。針對此次檢查,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研究制定整改落實措施?,F將具體整改措施通知如下:
1、分公司要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利用班前班后會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嚴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領取、使用、清退民爆物品,確保民爆物品使用安全,嚴禁任何人將民爆物品帶出洞外。
2、一、二分公司從安全科或生技科抽調一名男性人員,在零點、四點、八點交接期間班專門負責對出井人員,進行民爆物品驗身檢查,負責填寫驗身情況并簽字。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分公司值班領導或安全科匯報,分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防止民爆物品流失。
3、原檢身工負責出入洞人員登記,嚴格執行出入洞管理制度。
4、待公司購進民爆物品探測儀器后,采用儀器探測驗身。
5、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井口驗身工作,認識到井口驗身是防止民爆物品流失的最后一道關口,必須保證每班在交接班對出井人員進行驗身檢查。
6、如再發現有出洞人員未簽到或未驗身的現象發生,要追究分公司經理責任,對檢身或驗身人員一律停工處理。
7、本通知從3月26日四點班起執行。
特此通知
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