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教局關于做好冬季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中學、中心小學,縣直各學校:
冬季風干物燥,天氣寒冷,風雪霜霧等極端天氣頻發;水域、雪域結冰;爐火取暖、用電取暖普遍;年終歲尾各項活動增多,這些因素極易引發交通、溜冰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火災等各類安全事故。為防范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現結合全縣學校安全工作實際,就進一步做好冬季學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冬季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
冬季是季節性安全事故的高發期、易發期和季節性流行病的多發期,給學校安全工作帶來巨大壓力。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這一時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重點隱患的排查整改。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認真分析、研究冬季安全工作形勢和規律,查找和解決冬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努力消除各類事故苗頭和隱患,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全工作持續穩定。
二、突出重點,切實抓好冬季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
(一)進一步強化冬季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教育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各學校要把冬季安全教育內容納入學校安全教育課,充分利用黑板報、班會、隊會等多種形式,開展扎實有效的安全教育。要使廣大學生進一步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要搭乘“黑校車”和超載車輛上下學,不到結冰的江河、水庫、池塘里玩耍滑冰,切實增強中小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積極邀請當地交警、消防、衛生等部門的專業人員到校作專題安全輔導,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同時,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學生安全素質。
(二)高度重視冬季防火安全。冬季是火災事故的高發期。各學校要抓緊研究加強冬季消防安全的具體措施,重點是學生宿舍和校內公共聚集場所。要切實加強對學生宿舍用電、防火管理,嚴禁私自接用電褥子、電爐子等取暖器具;認真排查消防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凡被封堵、鎖閉或占用的要及時疏通,消防設施缺損的要及時完善。要進一步完善寄宿制安全管理辦法,杜絕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類事故。
(三)牢牢把住交通安全關。各學校要把交通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安全的重中之重,突出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主動配合公安交管部門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嚴格的檢查、檢測,確保性能良好,堅決杜絕超員、超速運行。學校要加強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要注意了解學校周邊和學生上、下學路途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反映,提請他們加強管理。同時,要教育學生在上學、放學路上,認真遵守交通規則,避讓危險車輛,不坐不合格車輛,避免發生交通傷害事故。要積極落實應對措施,防范大霧、降雪及雪后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影響。
(四)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各學校要高度重視食品衛生安全,進一步加強餐廳伙房衛生管理,迅速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嚴格食堂進貨渠道和索證管理,原料加工、烹飪操作、食品保管要有嚴格的規程,食堂的操作間不得有無關人員進出。堅持食堂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堅持食品試嘗和留樣制度,堅持供應開水保溫桶上鎖制度,堅決禁止三無產品進入學校,堅持學校對食品衛生工作的周檢、日查制度。實行承包的學校食堂,學校要將其衛生安全監督管理納入學校工作職責,加強監管。對學校內部開設的小賣部,要進行嚴格管理,嚴禁超范圍經營,堅決關閉校園內無證經營。另外,各學校要加強教室、宿舍通風換氣、消毒等措施,要求學生經常晾曬被褥,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流感、食物中毒等傳染性疾病發生,一旦發生傳染性疫情,立即上報縣教育局和衛生疾控部門,并在衛生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傳染病疫情控制工作。
(五)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各學校要針對冬季宿舍管理特點,制定好切實有效的寄宿制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寄宿學生的安全管理,寄宿制學校要健全門衛、值班、巡邏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科學修訂火災、食物中毒和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師生進行緊急疏散演練,要充分發揮校園義務護衛隊的作用,加強夜間巡邏,值班護校,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六)切實加強樓道安全管理。目前農村學校寄宿制學生增多,很多學校的教學、生活設施在特定時段人員非常密集,對這方面的危險決不能掉以輕心。各學校要認真分析樓梯樓道管理要點,確定樓道安全的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針對問題進行再研究、再部署,落實切實措施。要確保晚自習、放學、天氣突變等時段管理到位,對臨時停電等意外情況的應急措施要進一步完善,疏散演練要進一步強化,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七)加強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學校使用取暖、做飯的鍋爐、煤氣罐等壓力容器,要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切實落實管理機構、責任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設備要有使用證,作業人員要有上崗證,設備必須依法定期檢驗,防止壓力容器爆炸事故的發生。
(八)進一步強化應急演練。各學校要將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作為冬季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要通過長期不斷地緊急疏散和逃生演習,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操作性,檢驗師生逃生知識的掌握程度,檢驗在重大災情、重大險情面前的應急指揮和配合協調能力,培養師生在緊急情況下的處置和應急能力。
三、切實加強對冬季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是要深刻認識做好冬季學校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落實責任。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勁、高度負責地抓好各項安全工作。二要強化責任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單位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實行教職員工“一崗雙責制”,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凡在工作中因責任心不強、責任制不落實、管理不嚴、隱患查找和整改不及時、報告不及時、監督不到位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篇2:鎮教局加強冬季學校安全工作通知
鎮教局關于加強冬季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教辦,縣直各學校,各民辦學校:
隨著冬季來臨和氣溫大幅下降,雨雪霧天氣增多,我縣進入冬季采暖期,一氧化碳中毒、火災、交通、滑冰溺水等事故也將進入多發期。為加強冬季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師生人身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強化安全知識教育。各教辦、學校要與氣象部門密切溝通,完善預報預警機制,認真落實因大雪、大雨、冰凍、大霧等天氣引發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可結合實際,采用推遲上學時間、調課、停課等多種形式,調整學生作息安排。要集中開展一次校長、教師和后勤管理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利用班團隊會、升旗儀式、發放明白紙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師生的取暖、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用電、防火、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搞好安全應急演練,讓每名師生知道發生險情后如何盡快逃生,如何妥善處置,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立即開展隱患排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各學校要根據天氣寒冷、用電用火增加的特點,對學校取暖、防火、用電、交通等安全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突出抓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一是檢查學校冬季采暖設備運轉是否正常,能否確保最低采暖溫度,防止由于供暖不達標造成學生大面積感冒、凍傷等;二是檢查教室、宿舍、辦公室等場所通風是否通暢、排煙管道有無泄漏;三是檢查學生宿舍專兼職生活教師職責分工落實,有無火災、用電隱患,確保學生上課和夜間休息期間采暖設備有人看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大力實施農村寄宿制學校“一暖三改”和省“211”試點工程,采用集中供暖、鍋爐供暖、空調取暖等方式,綜合利用地熱、太陽能等新型能源,為師生提供取暖、飲用熱水和洗澡熱水,改善學生生活條件。要做好采暖設備加固工作,并在采暖設備周邊劃定安全區域,防止發生學生燒傷、燙傷、砸傷事件。
三、規范用電防火管理,嚴防煤氣中毒事故。嚴查學生違章用電現象,學生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扯電線,嚴禁使用電褥子、熱得快、電爐子等。要注意對電線電路的安全檢查,防止因其老化引起火災。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證能夠有效使用。嚴密防范校內公共聚集場所及周邊建筑火災隱患,暢通消防通道、疏通樓梯及安全出口。嚴禁中小學生野外用火、玩火,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生火做飯。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小火爐等燃煤取暖設備,防止一氧化碳積聚造成煤氣中毒。在教室、宿舍、辦公室等室內安裝取暖設施,要以確保通風和安全為前提,必須安裝排煙管道,取暖設施時周圍不能存放易燃物品,有條件的學校要安裝一氧化碳報警裝置。
四、防范滑冰溺水事故,保障學生交通安全。要教育學生在上下學途中或節假日不擅自到結冰的河流、池塘、水庫上行走或滑冰,通過手機短信、家長會等形式,提醒家長高度重視學生放學時段和節假日的安全監管。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社區、村委會的聯系,完善學校及周邊水域結冰地帶的安全警示標志。要切實防范大霧、降雪及雪后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影響,必要時可停止校車集體接送學生,適當調整上課時間,同時提前告知學生家長。寄宿制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統一管理,在沒有安全保障條件下不可讓學生離校。要提醒步行上下學的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主動避讓行駛車輛,有條件的請家長接送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提示校車駕駛人按照雪、霧天氣安全駕駛要求行車,不超載運行,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運營的車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縣教育體育局
二〇**年十一月八日
篇3:學校安全用電通知
學校關于安全用電的通知
各位師生員工:
近日,全國發生多起房屋火災事故,多數原因是違規用電釀成火災。現在學校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做好用電安全工作,避免發生意外,因此,要求大家:
一、在校內的所有公用插座禁止使用“取暖器”取暖;禁止使用“熱得快”燒水;禁止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教師在宿舍內用電也要注意安全,不要使用大功率電器。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三、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
五、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縣zz中心小學
20**年0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