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傳染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疾病。
第三條 傳染病管理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把學校衛生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制定應急預案、崗位責任制,確保傳染病防控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四條 一旦傳染病發生,學校即刻啟動預案,由校長擔任傳染病應急處理小組組長,負責對傳染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員由總務、政教、工會等有關部門組成,負責上報、接待、聯絡、跟蹤等事項。
第五條 始終堅持“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充分發揮健康教育的基礎與先導作用,充分利用學校櫥窗、課外活動、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廣播等形式普及衛止知識,提高師生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特別在組織集體性活動之際,教育學生不購買無證攤販食品,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包括指導、督促等),并做好記錄。
第六條 針對季節特點、疫情動態、校內實際及時向學校師生進行疾病預防、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教育以及其它健康教育等知識的宣傳,并舉辦家長會、家長學校,向家長講解預防傳染病的有關要求,對家長進行營養知識的教育等。
第七條 將傳染病的預防納入長效管理。在疫情高發期前,強化相關防病知識及技能的教育。一方面要加強建設傳染病應急處理小組隊伍、班主任隊伍,進行有關健康知識、技能的培訓;另一方面,向學生家長發放《告家長書》,增強學校師生及家長對傳染病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第八條 做好傳染病的專冊登記,統計好患病學生的具體情況(班級、人數、發病人數、發病閂期、離校時間、主要癥狀、就醫情況、目前情況等)主動與街道聯系,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進行突發事件的調查,同時必須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社區的工作,爭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第九條 聽從衛生部門的專業指導,對學校的環境尤其是教學區、食堂、廁所等重點區域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掃和消毒:經常開窗,保持公共場所內空氣流通,學校、班級教室、及有關食堂等場所進行終末消毒,并根據實際重新調整教學活動和各項日程安排。
第十條 學校發生傳染病后應按規定每日統計師生的出勤人數,及時發現可疑病例,做好病例登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第十一條 全程跟蹤,做好醫學觀察,除予患者及時隔離外,應根據不同類型的實際情況做好對學校師生的醫學觀察,對在家休息的所有學生,學校要與其保持電話聯系,以便隨時了解患者的病情,密切關注學生的健康狀況。在醫學觀察期內,傳染病發病學生所在班級的同學應適當限制其活動范圍,教學作適當調整。患者康復后返校,必須經學校保健教師復查,確認其隔離期滿且痊愈,做到登記后,方可進入教室上課。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傳染病責任追究制度,在傳染病應急處理工作中,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謊報、玩忽職守、疏于管理,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篇2:E中學傳染病防控制度
E中學傳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一、傳染病防控制度
1、學校做好晨檢。發現異常,立即排查。如發現傳染病早期癥狀(發熱、皮疹、腹瀉、黃疸等)及時上報,并做好檢查記錄。學校對因病缺勤的學生要及時了解,追查病因及時掌握情況。
2、學校對每日的消毒、通風等防控工作,進行檢查落實。
3、學校對防控人員、防控物資情況進行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及時掌握情況。
4、如有發現同一班一天有1例或連續2天有3名學生患病的應及時上報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5、如有多名學生(3人以上)發現不明的高燒,呼吸急促、腹瀉等癥狀時相關學部(或年級)要及時上報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6、醫務室應在第一時間將疑似病情的學生電話上報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6292540)。
7、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上報防治領導小組組長。
8、組長有權啟動任何級別應急預案,小組辦公室綜合協調救援組、救護組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9、醫務室有權立即隔離師生,診斷排查,并對現場消毒,開窗通風。
10、領導小組及時與當地醫院聯系,對疑似師生進行進一步診斷治療。
11、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應立即會同各學部對整個校園進行徹底消毒。
12、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該立即開展工作,深入細致調查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上報領導小組。
二、傳染病報告制度
校委會責成政教處,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普法教育,并要求衛生隊執業醫師嚴格執行該法,做一名醫德醫風高尚責任感強的醫生,嚴令衛生隊有義務做好傳染病的登記、報告,任何人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授權他人瞞報、遲報、謊報。執業醫生必須做到:
1、臨床醫生必須按規定做好門診日志的登記工作,填寫專卡和傳卡,要項目齊全、字跡清楚,詳細記錄學生情況,不得有缺項、漏項。
2、發現甲類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須在兩小時內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乙類及丙類傳染病須在六小時內報告。
3、發現傳染病暴發,食物中毒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首診醫生務必以最快的速度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4、小組辦公室必須每日定時對門診日志進行一次檢查核對。
5、醫院防保人員應根據《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對甲、乙、丙類傳染病疫情按要求時限網上直報。
6、醫務工作者在醫療過程中,對疑似或確診甲、乙、丙類傳染病不按要求,瞞報、緩報、謊報,一經查實將給予教育和經濟處罰,并及時補報,情節嚴重者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追究行政、法律責任
本制度自20**年9月1日起實施
篇3:學校預防傳染病日控制度(3)
學校預防傳染病日控制度(三)
1、為了防止傳染病在校園的流行,班主任每天應密切注意、關心學生的健康狀況,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勸其就醫并在家休息,并在第一時間內與家長聯系。
2、衛生老師每天7:30前巡視個班學生情況,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有38度以上高熱,必須迅速勸其就醫,并在第一時間與班主任和家長聯系。
3、班主任如在8:00前發現班級有學生未到校,必須及時做好隨訪,并與衛生室做好登記工作。
4、衛生室必須對病愈后回校的教職工或學生先進行體溫測量、檢查病歷,確診病愈方能入校。
5、校內如有醫院診斷為傳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衛生室必須當日做好消毒、隔離措施,并每日對缺勤學生、教職工進行調查,如有疑似病例及時報告區疾控中心和教育局有關部門。
上海市**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