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物留樣及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每樣食品必須留足100克,分別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2.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便于檢查。
3.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4.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
5.經營場所發生食物中毒,應立即向衛生部門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6.停止食物銷售,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品,關閉有關通道,控制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出、接觸。
7.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如實回答調查人員的詢問,共同尋找中毒原因。
篇2:某學校餐廳食物留樣制度
學校餐廳食物留樣制度
1、由專人負責對飯堂每餐的各種食物進行留樣。
2、留樣食物必須在開餐前,按一定份量預留。
3、留樣食物必須按不同品種分別盛裝于留樣的器皿中,然后再裝進保鮮盒封好,放進專用冰柜或熟食冰柜中存放。
4、留樣食物存放時間為48小時。
5、用過的留樣器皿在洗凈、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6、每餐留樣要做好留樣菜名、具體時間的記錄,最后留樣人簽名。
篇3:職工食堂食物留樣及食物中毒報告管理規定
> 公司職工食堂食物留樣及食物中毒報告管理規定樣本1總則
1.1為了規范職工食堂食物留樣及食物中毒報告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結合公司職工食堂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1.2本規定所稱的食物留樣及食物中毒報告,指職工食堂在食品出售前,必須按規定留取樣品以及發生食物中毒時及時進行報告。
2職責
本規定由職工食堂管理員負責執行。
3內容
3.1食品留樣
3.1.1每餐食品加工烹調完成后出售前由專人留足100克,分別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樣食品冷卻后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置于留樣專用冰箱中,并作好留樣記錄,以備檢查。
3.1.2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48小時后方可處理。
3.1.3留樣負責人每天作食品留樣記錄表并由餐廳經理簽字確認。
3.2食物中毒報告
3.2.1職工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在第一時間救人,同時向公司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置中心和蓮湖區衛生部門報告。
3.2.2立即停止食物銷售,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品,關閉有關通道,控制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出、接觸。
3.2.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如實回答調查人員的詢問,共同尋找中毒原因。
3.3預防食品中毒的措施
3.1遵守食品衛生“五四”制
3.1.1由原料制成實行“四不制度”。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保管員與驗收員不收;加工人員不用,服務人員不用。
3.1.2成品存放實行四隔離制度:生熟分開,食品與非食品,成品與非成品,食品與天然冰。
3.1.3環境衛生實行“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開包干制度.
3.1.4食品用具實行“四過關”制度:“一刷、二洗、三沖、四消毒”.
3.1.5個人衛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3.2遵守外來食品索證制度.(產品合格證和化驗單)。堅持定行包裝食品“五有”有品名、廠名、廠址及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方可使用。
3.3遵守正確的食品儲存制度,同時做到’四防”:防蠅、防鼠、防塵、防霉變。
3.4堅持正確食品加工制度,同時做到食品工具(刀、墩、容器)生熟分開、每日清潔消毒.
3.5堅持有體檢合格證方能上崗制度,,加工場所謝絕一切外來無關人員入內。
4檢查與考核
本規定由職工食堂經理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定期考核。
5.附則
5.1本規定由總務管理處起草,解釋權歸總務管理處。
5.2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