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醫院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職責
1、醫療廢物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暫存處管理人員與運送單位交接記錄,實行雙簽字。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檔案備查。
2、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同時做好日常定期消毒和清潔,達到環境保護和衛生主管部門要求。
3、一次性醫療器具與醫療垃圾按標識分類存放。
4、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5、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轉移聯單資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檔案備查。
6、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
7、醫療廢物暫存時貯存設置、設備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盜、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以及預防小孩接觸,實行專人專鎖、專人負責。
8、積極做好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迎檢工作。
篇2:醫院醫療廢物回收人員職責
醫院醫療廢物回收人員工作職責
(一)醫療廢物的回收工作由太平間管理員兼職,太平間管理員在做好太平間工作的同時必須要完成全院醫療廢物的回收工作。
(二)醫療廢物回收人員要每天到各使用科室回收醫療廢物,做到日產日收,同時要做好回收記錄。
(三)收集和運送醫療廢物要有專用的工具,不得與其他運送工具混用。同時,醫療廢物要有專用的儲存房間,平時房門必須要上鎖。
(四)收回的一次性注射器,要先將針尖與針筒燒毀和毀形,再經高壓消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