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學學生在校安全制度
為確保學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促使教職工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保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一日安全制度
1、不惹事生非,不和別人打架斗毆。
2、在校不準爬滑欄桿,縱跳高處。
3、放學路上一律排隊右行,不許亂跑亂竄,隨處逗留,禁止趕車,扒車。
4、禁止在校內及途中玩火柴,打火機、鞭炮等易燃易爆物,以免發生火災。
5、避免到危險地帶玩耍,遇到惡劣天氣,盡量遠離滑坡山體,危險建筑物。
二、學生放學安全制度
1、放學鈴響后各班學生須安靜、文明地在本班教室走廊上排好隊,由班主任教師領隊放學。
2、集中排隊時,不可追逐、玩耍。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不許亂跑亂竄。
3、放學時,學生要有秩序地排隊離校,回家路上一律靠右行走。
4、放學回家途中不得到別人家中玩。
5、放學后在教室、校園里無故逗留的每人次扣1分。
6、往公路方向走的學生需在值日教師的組織下排隊過馬路。過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隨意橫過馬路,要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7、乘車回家的同學,要聽從爸爸、媽媽的教導,乘自行車或摩托車的途中不得反方向就座,乘汽車的不得隨意探頭、伸手出窗外。
三、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并做好記錄。
2、德育處設立紀律衛生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學生課間不爬墻、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4、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
四、*活動安全制度:
1、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校長審批同意。
2、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3、所有會議的集中,都必須有良好的秩序。
4、學校開展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5、無論在何處組織集體活動,一定要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尤其是禮堂。
五、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滅鼠、自然實驗等可能觸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篇2:某學生公寓在校生寒暑假離校規定
> 學生公寓在校生寒暑假離校規定為加強放假前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和學校財產及個人物品不受損失,特作如下規定:
放假前,住宿學生要認真檢查所在宿舍的門、窗、櫥和照明燈具、供電線路等公物設施,需維修的,由舍長及時報該公寓值班室并登記,以便假期期間公寓中心維修組集中維修。
學生離校時,要將現金、存折及貴重衣物隨身攜帶或托人保管,嚴禁放在宿舍內。
在離開宿舍前,舍長要對宿舍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整理好室內衛生,關閉水電開關,并把各自的其他物品妥善放置好,最后一個學生離開時要關好門窗、鎖好門,把陽臺晾曬的衣物放好。
學生個人的自行車,離校時應騎走或托人保管,嚴禁放在車棚或宿舍內,否則按廢舊、無主自行車處理;
自放假后第三天至開學前第三天止,學生公寓將采取斷電、斷水等措施進行封閉式管理;
學生離校后,公寓中心將對公寓進行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凡屬舍長未按規定辦理而存在的問題,開學后舍長將受到嚴肅處理并通知所屬學院(部);
假期因參加社會實踐、全國或省組織的有關比賽不能回家的學生憑學院(部)開具的證明經校團委、教務處蓋章,與放假一周前到公寓中心辦公室辦理臨時住宿手續,領取臨時住宿證,由公寓中心安排到指定公寓房間住宿。無臨時住宿證者,嚴禁在宿舍居住。
篇3:在校學生失蹤事件應急程序(3)
在校學生失蹤事件應急程序(三)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盡快查清學生去向,找回學生,維護學生安全。
一、發現學生失蹤的人員應當立即向值班負責人領導和學校領導報告。
二、學校應當確認學生是否已失蹤:
1.應當確認學生不在學校建筑物和校園內;
2.應當有同學、教師或保安人員看見或了解學生已離開學校;
3.應當向學生家長、親友、同學等了解失蹤學生去向;
4.外地學生失蹤,應當了解該學生近日是否有家長、親友、老同學來本地;
5.應當了解當日是否有外人來校探望過該學生;
6.應當了解該學生最近在學習成績、同學交往、經濟負擔、社會關系、精神狀態或身體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問題;
7.在學校周邊的游戲機房、網吧、舞廳和其他場所是否有該學生。
三、學校確認學生已失蹤,并與學校、家庭、親友、同學失去聯系,應當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報警,請公安部門和社區協助學校尋找該學生;
2.立即通知家長,希望家長配合學校尋找該學生;
3.立即向 戶部鄉中心小學和當地政府等相關部門報告,由戶部鄉中心小學與有關部門協調尋找失蹤學生工作
4.學校領導應當召*議,通過失蹤學生同班同學、同寢室同學、班主任、宿舍生活老師、醫生、任課老師、班干部和家長,了解失蹤學生的思想和精神狀況,出走時可能攜帶多少錢款,以及可能的去向。應當耐心細致地做了解學生去向的同學的思想工作,讓他們說出實情。
四、學校應當成立尋找失蹤學生的專門小組,制訂切實可行的尋找計劃,組織人員到失蹤學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尋找,并保持與警方和社發局的聯系,電話應當安排人員值班,一天24小時暢通。
五、失蹤學生找到后,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并向公安機關和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等相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