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wèi)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jié)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fā)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zhí)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wèi)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wèi)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qū)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fā)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yè)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xù)。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篇2: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wèi)安全管理
1、凡進出校門的人員都應接受門衛(wèi)人員檢查。
2、來訪的外來人員須在門衛(wèi)處登記后方可入校。
3、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特殊情況下經門衛(wèi)允許,并在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后方可入校。
4、騎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推行,機動車出入校門必須減速。
5、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持有系、部、處證明,并經門衛(wèi)人員檢驗。
6、進出校門人員應自覺接受門衛(wèi)管理,不得妨礙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工作,擾亂門衛(wèi)管理秩序,辱罵、毆打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違反前項規(guī)定者,按《安順學院內部治安管理規(guī)定》處理。
7、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管理制度,并做到熱情周到、禮貌待人。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玩忽職守、刁難他人、態(tài)度精暴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校內交通安全管理
8、各種車輛在校內必須靠道路右側行駛,禁止逆行。
9、車輛轉彎時應提前減速并示意,禁止突然轉彎。
10、機動車在院內行駛時禁止鳴笛,夜間禁止開大燈,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
11、騎自行車不準雙手離把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競行。
12、各種車輛必須按劃定位置停放,不得亂停亂放。
13、院內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保衛(wèi)處參照有關交通管理法規(guī)處理。
(三)學生宿舍安全管理
14、學生宿舍由公寓管理科統(tǒng)一安排、調整,學生應服從安排,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15、學生宿舍值班人www.dewk.cn員應履行管理職責,對出入學生宿舍樓的人員進行檢查。對外來人員經登記后方可允許入內。杜絕小商小販或其他可疑人員進入學生宿舍樓。發(fā)現案件、火險或其他緊急情況應及時報告。
16、學生應愛護宿舍內的家具和各種設備,不得損壞。凡故意損壞者,應予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處分。
17、禁止在樓道內亂寫亂畫、大聲喧嘩、打鬧、踢球。
18、中午和晚上熄燈后禁止在樓道內吹拉彈唱、放高音量收錄機等。
19、男性未經學生宿舍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女生宿舍。晚上熄燈后,學生宿舍不得接待異性。學生宿舍禁止留宿異性。
20、禁止在學生宿舍賭博、觀看黃色淫穢音像、打麻將、跳舞。
21、禁止在學生宿舍亂拉電線、私拉電源、燒水做飯。
22、宿管科應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四)舉辦大型活動安全管理
23、凡在院內舉辦的超出系部范圍或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大型文體活動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24、舉辦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報經學院批準,并提前3天通知保衛(wèi)處。
25、主辦單位應負責活動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維持現場秩序,確保安全。
26、主辦單位應嚴格根據活動場所容量發(fā)放票證,嚴禁超量發(fā)放。
27、舉辦大型活動的場所應保持安全門暢通,并設有明顯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