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鄉小學門衛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要以全心全意為全校教職工、學生服務為目的,看守好學校校門。
(2)門衛工作人員無節假日,晝夜值班。校門24小時必須有人看守,有權盤查進出校門的非本校人員。凡有嫌疑人員應立即向學校安全組匯報。
(3)因門衛工作人員失職造成校內被盜,非校內人員到校內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查其責任并予以一定的經濟制裁。
(4)節假日內校門口和校門走道的清潔衛生,由門衛工作人員負責打掃。
(5)校門的開關時間為:夏天早上7點開小門,冬天早上7點半開小門,晚上一律為9點關門,上班時間內,必須關好大門。若在上班時車輛進出,必須盤問清楚才能放行,校內公事進出車例外。
(6)校內教職工、學生必須遵守門衛職責制度,在規定時間進出校門。
(7)凡進入校門的非校內人員應自覺向門衛工作人員說明進校理由。教職工應將夜間出校門的親戚朋友送出校門。
(8)年終學校將廣泛吸收教職工意見,若大部份教職工對門衛工作人員評價好的,學校將繼續聘用。學校隨時可辭退不盡責的門衛工作人員。
篇2:某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 門衛管理制度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篇3:醫院的傳達、門衛制度
傳達、門衛制度
1.住院處和病房應隨時將入、出院和轉科病員的姓名送交傳達室。傳達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員一覽表,按探視制度準予探視。
2.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3.凡出入醫院住院部的人員按規定配帶證件;出、入院憑出、入院通知單;陪伴憑陪伴證。危重探視憑病危通知。門衛有權查驗有關證件。
4.凡住院病員和陪伴人員攜物品進院、出院時(憑放行證),必須經過檢查后方可放行,否則傳達室有權查問或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