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學校長安全工作職責
1、把創安全文明校園作為學校的重點工作來抓,提出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新理念,制定創建安全文明校的規劃,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各項工作管理并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整體規劃,并簽訂學校綜合治理責任書。
2、構建學校安全保障體系,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3、與各部門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制定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4、負責健全預警制度,制定學校各項應急預案,完善安全保障體系,排除安全隱患。
5、如學校發生重大事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擔任主要處置工作,并按信息傳遞制度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匯報。
6、代表學校協調有關部門(派出所、交警中隊、街道社區、城市監查、文化監查等)關系,建立、完善學校與周邊協調工作機制。
7、建立安全文明校園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
篇2:(中學)安全副校長職責
> 中學(學校)安全副校長職責一、做好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精神,協助校長做好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
四、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布置開展學校安全衛生工作。
五、檢查與抽查相結合,掌握并督導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制度和崗位職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組織并制定關于分管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七、對校園安全衛生事故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處理和上報。
八、負責對學校圍墻、水、電、暖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整改工作。
九、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
篇3:學校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范例)
學校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校長對學校工作負全面責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如下: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將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
2.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要求參加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署安全工作。
5.定期(每周)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安全情況,熟悉組織學校各類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并就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給予指示。
6.做好安全方面緊急情況下的總指揮工作。
7.協調安全工作,團結帶領全體師生,做好安全工作。
8.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增加安全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