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新員工輔導員制度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員工隊伍建設,幫助新員工快速了解和熟悉公司經營管理理念和企業文化價值理念,促進新員工盡快融入團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綜合管理部為新員工輔導員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四條新員工輔導員資格
(一)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為當然的新員工輔導員。
(二)公司司齡一年以上,熟悉公司情況、溝通能力強、樂于助人、工作經驗較為豐富的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推薦,報綜合管理部審批后獲得新員工輔導員資格。
(三)新員工輔導員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發給新員工輔導員資格證書。
第五條新員工輔導員確定
(一)用人部門負責人須于新員工入職報到前,確定一名具備新員工輔導員資格的員工作為該新員工的輔導員。
(二)新員工輔導員的職級原則上應較被輔導的新員工高一職級或同一職級。
(三)特殊情況下,新員工輔導員也可跨部門選定。
第六條新員工輔導員須制定輔導計劃,完成《新員工輔導手冊》中規定的輔導內容,認真填寫輔導內容和評價等,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負責向新員工介紹公司基本情況,以及新員工所在崗位的職責職能、工作要求、工作標準及工作流程等,保證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工作氛圍。
(二)輔導和幫助新員工盡快熟悉和掌握公司企業文化價值理念、經營管理理念和有關制度及工作流程。
(三)負責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有關事宜的咨詢、反饋及落實,關注新員工的工作、生活及思想動態,及時幫助新員工解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四)參與新員工的日常評估及轉正考評工作。
第七條新員工輔導員每周應不少于1次與新員工進行面談溝通。面談時要著重了解新員工工作情況,對新員工提出的問題或困難要及時進行答疑解惑并幫助解決,如有必要應向公司領導或綜合管理部反映。
第八條新員工輔導員應盡職盡責做好新員工的"傳、幫、帶"工作。在新員工轉正前,原則上不得中途更換輔導員;特殊情況確需更換的,須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并落實新的輔導員后方可更換。
第九條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由綜合管理部會同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該崗位的直接管理者,以及該員工的輔導員共同進行綜合考評。符合轉正條件的,按期予以轉正;不符合轉正條件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延長試用期或解除試用合同。
第十條對相應新員工順利的輔導員,根據其輔導工作表現以及被輔導新員工的學習和工作情況,由綜合管理部按不超過以下標準提出輔導員獎勵方案報公司人事分管領導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一)輔導主管以下職級的新員工,每成功輔導一人獎勵2000元。
(二)輔導主管至部門副經理職級的新員工,每成功輔導一人獎勵3000元。
(三)輔導部門經理及以上職級的新員工,每成功輔導一人獎勵5000元。
獎勵金在新員工轉正后二個月內發放到輔導員本人。若新員工未能按期轉正或新員工輔導員未盡到其職責的,將不予計發輔導員獎勵金。
第十一條本辦法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篇2: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崗位制度
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崗位制度
1.制訂少先隊大隊委員會工作計劃,做好編隊、選舉、獎勵、處分等工作。
2.協助學校教導處抓好學生的品德教育工作,根據少先隊員的心理生活特點,組織開展各種教育活動,寓教育于活動之中。
3.抓好隊干部的培訓和培養工作,充分調動少先隊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4.配合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領導,隨時了解少先隊員的思想、學習、習慣,督促他們自覺遵守禮儀規范。
5.指導、督促、檢查各中隊的工作,抓好廣播站、禮儀隊、鼓號隊工作。
6.組織少先隊干部做好紀律、禮儀的檢查、評比工作。
7.保管和統計好少先隊的各類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