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購置公司住宅獎助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獎助員工,謀求員工生活的安定,特制定本辦法以協助員工購置住宅。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欲購本公司興建的住宅房屋(店鋪、公寓限第二層以上)者,可依本辦法的規定申請獎助。
第三條 申請獎助的員工應具備下列各項條件,但經特準者,不在此限。
1.在本公司服務滿3年。
2.考績在乙上(75分)以上者。
第四條 申請人應詳填本公司制作的申請書,由所屬單位層呈審核。申請人有多人時(對于同一房產),按下列標準評定積點以定順位:
1.年資:服務滿3年者15點,以后每增一年增5點,不滿一年之零數不計,至50點為止。
2.考資:最近3年年終考績平均75分者。
3.撫養負擔:單身者5點,有配偶者加5點,有依法應撫養的父母子女者,每1人加2點,累加至20點為止。
4.職等:七職等者五點,每進一職等加1點,至10點為止。 積點高者為先,積點相同者以公開抽簽方式定其順位。
第五條 凡申請獲準依本辦法獎助的員工得享受下列優待:
1.在本公司公開推出其所建房屋一個月內訂購者,本公司照公開售價優惠45000元。超過一個月訂購者,優惠30000元。
2.由本公司無息貸與申請人10萬元以下,以供繳納房款(作為申請人承購本公司房地產的最后一期房款)。
第六條 前條貸款自核撥之日起分10年按月平均由財務部門于發薪時扣還。
第七條 申請人應覓得本公司認可之人為保證人,負連帶清償債務的責任。連帶保證人以保證一人為限。依本辦法申請借款的員工不應是本條所稱的保證人。
第八條 申請人在借款之日起10年內如有將住宅轉賣出租或設定抵押與第三人或未依約按月償還貸款達3個月時,本公司應選擇下列方法之一www.dewk.cn要求申請人履行:
1.要求申請人就未清償的借款及房屋優待價款即時一次清償,并追收此未清償的借款自借款日起至全部償還為止的利息。
2.要求申請人將該房地移轉與本公司,由本公司依本辦法的規定售與其他合格員工,其移轉的一切費用稅收(包括契約、增值稅等)等均由申請人負擔,至申請人已繳的房地價款,則由本公司無息退還。
第九條 申請人在借款之日起,服務未滿3年離職者,照第八條規定辦理,如服務滿3年,不追加利息,但須將未清償的借款一次清償。
第十條 申請人應將其所購房地提供抵押與本公司,其抵押金額應包括:
(一)借款金額。
(二)房屋優待價款額等。
第十一條 申請人經核準貸款,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撤銷其權利,致由其他合格員工承貸:
1.自行放棄。
2.交付貸款前離職。
3.經發覺申請人不符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或其申請書有關事項填載不實者。
4.未依本公司所規定期限辦理覓保手續或協同辦理抵押手續者。
5.因其他事故,經董事長認為不宜予以貸款者。
第十二條 每批獎助人數由董事長決定,隨時公布。如分配于第三條的申請人后,仍有剩余時,亦可獎助其他不合該條規定的員工。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董事長批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篇2:(企業)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
> 公司(企業)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第一條 本公司為獎助服務勤慎的員工,謀求員工生活的安定,特制定本辦法以協助員工購置住宅。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欲承購正統建設公司于市區或其近郊興建的住宅房屋(店鋪、公寓限第二層以上)者,可依本辦法的規定申請獎助。
第三條 申請獎助的員工應具備下列各項條件,但經特準者,不在此限。
1.在本公司服務滿3年,并達法定年齡者,男性員工須服完兵役,其免役者,不在此限。
2.考績在乙上(75分)以上者。
第四條 申請人應詳填本公司印制的申請書,由所屬單位層呈審核。
申請人有多人時,按下列標準評定積點以定順位:
1.年資:服務滿3年者15點,以后每增一年增5點,不滿一年之零數不計,至50點為止。
2.考資:最近3年年終考績平均75分者
3.撫養負擔:單身者5點,有配偶者加5點,有依所得稅法規定應撫養的父母子女者,每1人加2點,累加至20點為止。
4.職等:七職等者五點,每進一職等加1點,至10點為止。
積點高者為先,積點相同者以公開抽簽方式定其順位。
第五條 凡申請獲準依本辦法獎助的員工得享受下列優待:
1.在正統建設公司公開推出其所建房屋一個月內訂購者,由本公司洽請正統建設公司照該公司公開售價優惠45000元。超過一個月訂購者,優惠30000元。
2.由本公司無息貸與申請人10萬元以下,以供繳納自備款。此項貸款由本人直接撥交正統建設公司。作為申請人承購該公司房地的最后一期自備款。
第六條 前條貸款自核撥之日起分10年按月平均由申請人所屬部門于發薪時扣還。
第七條 申請人應覓得本公司認可之人為保證人,負連帶清償債務的責任。
(一)借款人**茲向貴公司借得**元。
前項借款自立據之日起分10年無息按月平均由借款人所屬單位于發薪時扣還。
(二)前條借款系依后附貴公司“員工購買住宅獎助辦法”申借,借款人聲明恪遵該辦法的規定,如有違反,依該辦法的規定處理。
(三)連帶保證人負連帶清償債務之責(包括借款本金及違約金 萬元),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此致
借款人:
住 址: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