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醫院藥品儲存、保管、養護制度
1.藥品的儲存原則:安全儲存、降低損耗、科學養護、保證質量、收發迅速、避免事故。
2.藥品應按規定的儲存要求分類存放、保管。
2.1藥庫應當根據藥品的質量要求,在相應的常溫(溫度為0~30℃)、陰涼(溫度不高于20℃)、冷藏(溫度為2~10℃)條件下儲存,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之間。
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
2.2在庫藥品均應實行色標管理。其中:合格藥品庫(區)為綠色,待驗藥品、退貨藥品庫(區)為黃色,不合格藥品庫(區)為紅色;
2.3藥品與庫(區)地面、墻、頂、散熱器之間應有相應的間距或隔離措施;藥品與墻、屋頂(梁)的間距不小于30cm,與地面間距不小于10cm。藥品垛堆之間應有一定距離。
2.4藥品與非藥品、內用藥與外用藥之間應分開存放:中藥飲片分庫存放;化學藥品、中成藥分類存放;易串味藥品單獨密閉存放;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危險性藥品必須設專庫存放,并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庫或藥房藥品的日常養護應做到:
3.1庫房和藥房應配備溫濕度監測與調控設施,每日應對溫濕度進行監測并有記錄,對不符合溫濕度要求的應及時采取通風、降溫、除濕等調控措施;
3.2對質量不穩定的藥品、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長時間儲存的藥品應作為重點養護品種,加強養護,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3.3藥品養護人員應對庫存藥品根據流轉情況定期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有記錄。庫存藥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藥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4.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應當設專庫或專柜存放,做到雙人保管,專帳記錄,帳物相符。庫房、藥房用于儲存和陳列藥品的貨柜、櫥窗應保持清潔衛生、干凈整潔,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衛生材料的質量。
篇2:庫房藥品保管員質量職責范本
庫房藥品保管員質量職責范本
1. 按照藥品儲存性質的要求,對藥品進行合理分類儲存,按藥品儲存溫濕度條件要求儲存于相應的恒溫庫中;
2. 負責對庫房儲存條件進行監控,在養護員指導下做好庫房溫濕度管理工作,每天上午9-10時和下午3-4時,各定時記錄一次庫房溫、濕度,如溫濕度不符合規定要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調整;
3. 憑驗收員簽字或蓋章的入庫憑證收貨,對貨與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或破損、標志模糊等情況,予以拒收并報告質量管理員;
4. 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藥品外包裝圖示或標志的要求,規范操作。怕壓藥品應控制堆放高度。五距規范,合理利用庫容;
5. 做好貨位的合理調整使用及色標管理;
6. 藥品應按批號、效期分類相對集中存放,按批號及效期遠近依次或分開堆碼,并有明顯標志,不同批號藥品不得混垛;
7. 負責對不合格藥品進行有效控制,專人專帳管理;對變質失效等不合格藥品必須存入不合格藥品專庫,作出明顯標志,并根據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的規定參與不合格藥品的報損、銷毀工作;
8. 嚴格按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辦理出庫;
9. 對質量不合格的藥品,就暫停發貨,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報質量管理員進行質量復查。
篇3:中醫院戒毒藥品保管制度
中醫院戒毒藥品保管制度
一.藥庫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戒毒藥品管理辦法》,嚴格管理,不斷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經濟管理水平。
二.藥品庫的房屋要求建筑堅實、室內干燥通風、門窗牢固,設防盜窗、防盜門。并監控報警裝置。注意隨時加鎖。庫內設有防火設備,并應經常檢查,確保安全,非藥庫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藥庫。
三.庫存藥品應按性質、劑型、分類保管注意室內溫度、通風避光及藥品的有效期,防止變霉、鼠咬等。
四.戒毒藥品有雙人、雙鎖、專柜、專帳保管。
五.戒毒藥品必須定期清查盤點,并核對帳目,達到帳(卡)帳目相符。
六.戒毒藥品領藥憑會計的領藥單經發藥人、主管人、領藥人簽名后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