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附屬醫院審計科工作職責
根據《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衛生部令51號)以及醫院的規章制度,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職能,對醫院內部經濟活動進行事前預防與事中控制及事后監督,根據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措施,具體職責如下:
一、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院有關經濟業務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審計醫院預算的執行情況;
三、審計醫院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國有資產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情況;
四、審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
五、審計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六、審計各種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審計基建、修繕等工程的預、結算項目;
八、審計設備采購、維修、維保以及物質采購、加工類的項目;
九、審計經濟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十、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開展對中層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十一、根據需要對醫院的各類工程用料等價格、預算進行市場調查;
十二、根據審計業務需要,報主管院長批準,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并檢查監督審計業務質量;
十三、參與院內招標活動,并對招標全過程進行監督,參與工程驗收;
十四、審計工作應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合作;
十五、完成上級機關和醫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審計事項。
審計科
20**-11-1
篇2:醫院審計科工作職責
審計科工作職責
一、擬定醫院內部審計有關規定和制度。
二、醫院財務預算的執行和決算情況。
三、醫院所屬部門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四、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開展干部任期經濟責任。
五、醫院的基本建設投資、修繕工程項目。
六、審計衛生、科研、教育和各類援助等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七、開展固定資產購置和使用、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對外投資、工資分配等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八、財經法規執行情況。
九、各種重要經濟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情況。
十、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
十一、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的落實。
十二、醫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篇3:醫院審計科科長職責
審計科科長職責
一、在主管院長和處長的領導下,主持審計科的日常工作,依法開展審計工作,自覺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要求和審計工作紀律。
二、負責本科室的管理和業務工作,擬定本科室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經批準后具體組織實施。
三、參與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設計、監理、物資設備、大宗材料采購等招標、核價工作以及關鍵部位隱蔽工程驗收、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四、負責委托審計項目的招標準備、跟蹤檢查及審計報告的審核工作。
五、負責本科室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和業務學習工作,不斷提高和改本職業務。
六、做好審計檔案的立卷和監管工作。
七、接受院長和主管院長交辦的其他審計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