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拆除工程質量保證措施
1、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系統,由項目經理擔任總負責,參加施工的各工程隊長及技術負責人主要抓好安全、質量,責任到人,層層把關。
2、建立健全各種質量管理制度,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完善管理規定,認真自檢,搞好施工質檢資料。
3、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都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切實掌握技術標準、有關規定和要求,懂工藝及規程,會操作,達到"應知應會"持證上崗。抓住"開工前培訓及工序前培訓"二訓制度不放,努力提高人員素質,為確保工程質量打下堅實的基礎。
4、實行技術交底制度,保證參與人員熟悉掌握設計意圖、技術要求、施工任務。并及時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篇2:爆破拆除工程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爆破拆除工程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為保證本工程順利完成,特制定如下措施:
1、施工嚴格遵守青島市及**公司的規章制度,做到施工不擾民,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2、工程施工前,施工現場設置專職指揮員、安全員全面負責現場施工指揮。
3、設置必要的醒目宣傳文明標語,營造文明施工氣氛。
4、對施工人員加強文明施工教育、規范操作、所有人員一律身著工作服,掛牌上崗。
篇3:爆破拆除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爆破拆除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一、組織機構
由于本工程涉及拆除面積較大,樓層多,環境較為復雜,為了保證施工進度和施工安全,擬成立專門的施工項目部,投入充足的機械設備,保障充足的材料。充分發揮爆破拆除技術的優勢,使工程安全順利的完成。
1施工組織管理
指揮管理組織機構圖(略)
為了本工程的爆破拆除工作安全順利進行,以爆破工程項目部組成施工指揮機構,負責整個工地樓房爆破拆除的施工、技術和安全保衛等工作。工程組織機構及職責如下:
1.1項目經理(總指揮):--發布各種安全制度,審查審批設計修改文件,監督協調各組工作,確定起爆時間及發布起爆命令,與可能受爆破影響的單位和地方保持聯系,做好協調工作。
1.2項目總工(副總指揮):--負責技術及現場施工的具體實施,對施工技術安全負責。
1.3項目副經理(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安全防護及工地現場附近居民的疏散工作,并負責施工安全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現場有關單位的協調和施工宣傳工作;工程出現的一些意外事件的處理搶救工作。
1.4機械組:負責整個工程機械的保障工作。
1.5搶險組:與甲方一起,協調水、電等有關部門準備搶救車輛和器材,組織搶救排險人員,一旦出現事故和險情,立即投入搶救工作。
1.6后勤組:做好工程的宣傳報道工作,對整個工程樓房拆除的爆前及爆后現場環境進行詳細的攝像、記錄工作;負責工地現場人員生活及來賓的接待安排。
1.7安全組:對爆破現場實施警戒,杜絕違章行為,對爆破樓房周圍的被保護建筑物進行安全圍擋保護工作;發布安民告示,實施爆破當天的安全警戒方案及應急措施,按總指揮命令發布各種信號。
1.8外協組:協助總指揮與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地方保持聯系,做好爆破工作的關系協調工作。
1.9撤離組:與甲方及公安等部門協調,負責工地現場爆破區域內人員疏散及物品設備及時撤離至安全地帶。
1.10技術組:按照設計要求提交裝藥、堵塞分解圖,網絡連接圖,提交爆破器材、堵料、網路材料清單,對裝藥、堵塞、網路施工進行驗收,對爆破效果進行檢查并提出技術總結。
1.11材料組:負責各種爆破器材、網路材料、施工機具及用料的購買、保管、發放和回收工作。
1.12施工組:負責爆破樓房的布孔、鉆孔,及爆破樓房中擋墻的預拆除等。
1.13爆破組:負責爆破器材質量檢驗,電源及儀表檢查標定,網路的模型試驗,提交施工所需機具,材料清單,加工起爆體及網路,進行裝藥、堵塞、網絡連接、網路的檢測記錄,按總指揮長命令合閘起爆。
2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整個工程安全順利地完成,制定本工程制度:
2.1各個工程組負責人應在項目經理及分管領導的指揮下高質量、按期認真完成小組內的工作。
2 .2 各個小組之間要統一協調,保持溝通,保證工程順利完成。
2.3每一個工程人員要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程》,嚴禁違規操作。
2.4在工地施工期間,認真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及文明施工條約,認真處理好與當地居民之間的關系。
2.5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
二、爆破組織
1以爆破工程項目部組成指揮系統確保施工嚴格按照設計與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保證工程安全。
2裝藥時根據設計與環境特點確定警戒范圍。在爆破危險區邊界,設立明顯的警戒標志。在所有進入爆區的通道和危險區入口處,全部采用人員警戒,警戒人員持有警戒旗、警戒哨或便攜式擴音器并由公安人員協助。
3根據各部分被拆除建筑物的特點、防護要求與環境復雜程度等因素,確立警戒范圍,警戒人員在起爆前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上崗,按計劃斷絕通往或經過爆破點的通路(由交警協助),直至發出解除警戒信號后,方準離開警戒崗位。
4爆破施工期間,指揮部與爆破施工現場、起爆站,各警戒點建立通訊聯絡,由指揮長采用便攜式對講機的通訊聯絡,按程序進行互相呼叫。
5起爆前按照撤離計劃,在統一協調下,由爆破指揮長具體負責所有人員及需撤離的物品撤離至安全地帶,在交通緊張的路段由公安干警及交警予以協助配合。人員撤離后,在未發出解除警報信號后任何人不得進入爆破警戒區。
6起爆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爆區附近全體居民,明確起爆時間、警戒范圍、警戒標志和聲響的意義以及發出信號的聲響和時間,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和設備搬遷。
7警戒人員安排
在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后,立即對該樓進行警戒,特別是在預處理期間和爆破前、中、后晝夜全程警戒。
施工過程中(預處理期間)根據現場的情況四周設的警戒點為:
以施工主體為中心:
該范圍以西,(距施工點20-25m)負責人:
該范圍以東,(距施工點15-20m)負責人:
該范圍以南,(距施工點20-25m)負責人:
該范圍以北,(距施工點10-15m)負責人:
最終起爆時人員的警戒距離價達到距離爆體約100米外,在不影響警戒視線的情況下,在有防護物的背后適當作遮擋,以達最安全境界的要求。
8爆破時同時發出聲響信號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和看到。
第一次信號:預告信號。所有與爆破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危險區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點,在危險區入口處應設立崗哨。
第二次信號:起爆信號。確認人員和設備全部撤離危險區,具備安全起爆條件時,方準發出起爆信號。根據起爆信號,準許起爆。
第三次信號:解除警戒信號。經技術組檢查確認安全后,方準發出解除警戒信號。在未發出解除警戒信號之前,負責警戒的人員應堅守崗位,除爆破指揮長批準的檢查人員外,不準任何人進入危險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