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勵與懲罰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規(guī)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關鍵詞:獎勵懲罰管理制度
主(抄)送:總經理室副總室廠長室 各生產職能部門
第一條獎勵項目的設立
1、精神上獎勵
(1)表揚(口頭或書面表揚);
(2)嘉獎(獎狀、獎品);
(3)記小功;
(4)記大功。
2、物質上獎勵
(1)一次性獎金;
(2)晉級提薪;
(3)其他(比如旅游、培訓機會等)。
第二條懲罰項目的設立:
1、精神上懲罰
(1)警告(口頭或書面警告);
(2)通報批評;
(3)記過;
(4)辭退;
(5)開除
2、物質上懲罰
(1)一次性罰款;
(2)降級減薪;
第三條獎懲輕重序列
1、獎勵——表揚→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級提薪;
2、懲罰——警告→通報批評→記過→降級減薪→辭退→開除。
3、一般情況下,一次性獎金和罰款通常與其它獎懲項同步進行。
第四條獎勵內容與范圍
1、對有以下表現(xiàn)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在技術、產品、專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3)對公司提出積極、有實效的合理化建議;
(4)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xiàn)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6)對突發(fā)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7)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8)全年出滿勤的;
(9)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10)其它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第五條獎勵規(guī)則。
1、表揚: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表揚獎勵(可與獎金一起獎勵,每次獎金為2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zhí)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認真勤奮、執(zhí)行、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yōu)秀者;
(4)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7)拾金(物)不昧者;
(8)其它情況應該給予表揚獎勵的。
2、嘉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嘉獎獎勵(可與獎金一起獎勵,每次獎金為50-20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維護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fā)者;
(3)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fā)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對社會做出貢獻www.dewk.cn,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5)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6)領導有方、業(yè)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7)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jié)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8)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9)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10)其它情況應該給予嘉獎獎勵的。
3、記小功: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記小功獎勵(可與獎金一起獎勵,每次獎金為200-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法,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2)策劃、承辦、執(zhí)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3)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4)努力節(jié)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5)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6)對公司業(yè)務有較大發(fā)明、革新,成效優(yōu)秀者;
(7)對公司或國家有較大貢獻者;
(8)對危害公司和國家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
(9)見義勇為,獲得好評、稱贊者;
(10)開拓公司業(yè)務,經營業(yè)績優(yōu)良者;
(11)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 (12)其它情況應該給予記小功獎勵的。
4、記大功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可與獎金一起獎勵,每次獎金為500-200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chuàng)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重大損失者;
(3)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5)對公司或國家發(fā)展有重大貢獻者;
(6)對公司業(yè)務有重大發(fā)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7)對危害公司和國家事件事先舉報或阻止,避免重大損失者;
(8)對天災、人禍、犯罪等現(xiàn)象,不顧安危,見義勇為者;
(9)開拓公司業(yè)務,經營業(yè)績(利潤、營業(yè)額)驕人者;
(10 獲得社會重大榮譽者。
(11其它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5、晉級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晉級獎勵(根據(jù)員工貢獻大小決定調整職等或職級):
(1)一年中累計兩次記小功,且無通報批評以上(含)違紀記錄者;
(2)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小功,兩次記大功,且無通報批評以上(含)違紀記錄者;
(3)在當年工作中(自然年計算)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4)工作業(yè)績突出,超過崗位所要求的能力;
(5)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晉級獎勵的。
第六條懲罰規(guī)則
1、警告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警告處分(可與罰款一起懲罰,每次罰款金額為5-2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違反公司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者;
(2)有遲到、早退現(xiàn)象者;
(3)在工作時間內打瞌睡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4)不按規(guī)定穿工衣、佩帶廠牌或穿拖鞋上班者;
(5)在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6)在公司內亂涂亂寫有礙觀瞻者;
(7)醉酒后進入工作場所者;
(8)在車間或倉庫吃食物者;
(9)用餐期間不按規(guī)定排隊者;
(10)不遵守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或不隨手關門者;
(11)工作期間喧嘩、聊天、玩游戲、打鬧嬉戲者;
(12)工作期間帶耳塞聽音樂者;
(13)私人電話過長或過于頻繁地中斷工作者;
(14)違反請假或出差規(guī)定的;
(15)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不良影響者。
(16)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2、通報批評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通報批評處分(可與罰款一起懲罰,每次罰款金額為2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未經許可進入禁止場所(車間、倉庫、辦公室)者;
(2)拒絕接受檢查攜帶物品者;
(3)借用證件給他人使用混入公司或集體宿舍者;
(4)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5)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jié)尚輕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在工作區(qū)內非特別劃為吸煙區(qū)的地帶吸煙者;
(8)造成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者;
(9)因過失導致工作發(fā)生錯誤但情節(jié)輕微者;
(10)未經同意處理私人事務者;
(11)初次不聽上司合理指揮者;
(12)工作期間不按SOP操作且情節(jié)輕微者;
(13)在工作時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員工或客戶的錯誤行為者;
(14)無故曠工一天者;
(15)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3、記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記過處分(可與罰款一起懲罰,每次罰款金額為50-20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者。
(2)無故曠工兩天者。
(4)對同事惡意攻擊、辱罵、惡意侮辱或誣害、威脅、恐嚇、制造事端者。
(5)不服從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后果者。
(6)因玩忽職守,管理不當,工作失誤導致發(fā)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fā)生較大損失者。
(7)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8)未按實申報各類費用、數(shù)量,如虛報出差費、虛開多開發(fā)票、私用公報、虛報加班時數(shù)等者。
(9)工作期間工作態(tài)度不嚴肅認真,懶散怠工者;
(10)不及時向直屬上級報告工傷或意外事件及重要情況者;
(11)發(fā)現(xiàn)公司其他同仁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不及時制止或有意隱瞞、包庇者;
(12)私用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13)非經許可,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14)故意撕毀公文者;
(15)虛報工作業(yè)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16)遺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者;
(17)違反安全規(guī)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8)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9)擅自丟棄公司財物(包括廢棄物品)者;
(20)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4、降級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降級處分:
(1)泄漏公司商業(yè)
機密者。
(2)打聽他人薪資福利情況者;
(2)因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3)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工作能力欠缺者。
(4)藐視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宣揚自身不良情緒者;
(5)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
(6)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5、辭退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辭退處分(可與罰款一起懲罰,每次罰款金額為200-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損毀公司財物,造成重大失者;
(2)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3)在其他公司或單位兼職者。
(4)在試用期內被證明是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5)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無法完成同類崗位的工作標準,經培訓后,仍不能勝任者。
(6)散播其他員工的流言蜚語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間不團結者;
(7)在生產車間、倉庫等危險區(qū)域的禁煙區(qū)內吸煙者。
(8)參加非法組織者。
(9)明知所屬人員有違反廉潔守則,而予以庇護或不予以舉發(fā)者。
(10)蓄意違反安全規(guī)定,或不遵守規(guī)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員工的安全者;
(11)填寫公司文件時,虛報資料或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單據(jù)、報表者;
(12)應征人員隱瞞真實身份,或虛報個人信息者;
(13)透露自己薪資福利給他人者;
(14)連續(xù)曠工3天或一年內(自第一次曠工之日起計算)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
(15)在任何場所做出對公司的產品、形象、聲譽不利的言行者;
(16)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6、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給予開除處分(可與罰款一起懲罰,每次罰款金額為500-2000元,并以書面形式公告):
(1)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者;
(2)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3)在公司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者;
(4)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5)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者;
(6)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收受賄賂者。
(7)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文件資料者。
(8)脅迫上級,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上級行為者。
(9)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0)煽動罷工者。
(11)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12)未經授權而擅自挪用公司錢財或在收款后不及時將公司的錢財返還公司者;
(13)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者;
(14)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者。
第七條獎懲累加
1、獎勵累加規(guī)定:
(1)1個月內被表揚2次以上(含2)升級為嘉獎;
(2)3個月內被嘉獎2次以上(含2)升級為記小功;
(3)6個月內被記小功2次以上(含2)升級為記大功;
(4)12個月內內記小功3次以上(含3)或6個月內被記大功2次以上(含2)升級為晉級。
2、懲罰累加規(guī)定:
(1)1個月內被口頭警告3次以上(含3)升級為書面警告;
(2)3個月內被書面警告3次以上(含3)升級為通報批評;
(3)6個月內被通報批評3次以上(含3)升級為記過。被記過者6個月內不得加薪;
(4)6個月內被記過2次升級為降級。被降級者1年內不得晉級;
(5)12個月內被記過3次或在降級后12個月內受到通報批評或更嚴重懲罰時直接作辭退處理。
3、獎懲抵消
(1)1年內獲2次嘉獎獎勵可抵消1次通報批評懲罰;
(2)1年內獲2次記小功獎勵可抵消1次記過懲罰;
(3)1年內獲2次記大功獎勵可抵消1次降級懲罰。
第八條獎懲程序。
1、部門內需對員工進行表揚、嘉獎獎勵,或進行警告、通報批評、記過懲罰時,由部門發(fā)文公布,文件由部門主管/經理擬制,部門負責人批準,抄送人事行政部執(zhí)行;
2、部門內需對員工進行記小功、記大功、晉級獎勵,或降級、辭退、開除懲罰時,由部門發(fā)文,文件由部門負責人擬制,人事行www.dewk.cn政總監(jiān)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3、外部門提議給本部門員工進行表揚、嘉獎獎勵,或投訴需進行警告、通報批評懲罰時,提議人需將信息反饋給人事行政部,經調查屬實后,由人事行政部發(fā)文,當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人事行政總監(jiān)批準。
4、外部門提議給本部門員工進行記小功、記大功、晉級獎勵,或投訴需進行降級、辭退、開除懲罰時,提議人需將信息反饋給人事行政部,經調查屬實后,由人事行政部發(fā)文,當時人部門負責人審核,人事行政總監(jiān)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5、人事行政部提議給本部門員工進行表揚、嘉獎獎勵,或查處需進行警告、通報批評、記過懲罰時,與當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確定后,由人事行政部發(fā)文并批準公布。
6、人事行政部提議給本部門員工進行記小功、記大功、晉級獎勵;或查處需進行降級、辭退、開除懲罰時,與當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確定后,由人事行政部發(fā)文,人事行政總監(jiān)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7、部門員工被懲罰時,根據(jù)其上級領導責任大小,必要時將追究上級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的懲罰。
8、在處罰員工違紀事件時,應遵照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9、員工的獎勵獎金和處罰罰款在其當月工資中(發(fā)文所在月份)兌現(xiàn)。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和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經全體職工大會討論
通過,同時報鎮(zhèn)總工會及勞動管理部門備案,并在公司的公告欄予以公示,公示10天期滿后自行生效執(zhí)行。
篇2:物業(yè)公司獎勵與懲罰制度
物業(yè)公司獎勵與懲罰制度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營造公平、上進、獎懲分明的良好工作氛圍,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yè)精神,使公司的經營與管理體系在穩(wěn)定有序的環(huán)境中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目的:
為了提高員工工作效率,明確責任與義務,公司制定各種規(guī)定是實現(xiàn)企業(yè)目標的保證。公司要求員工有良好的遵守規(guī)定的自覺性,但規(guī)定和制度是必要的,公司訂立的規(guī)定與制度使員工了解行為規(guī)范以及違反導致的后果。
第三條 適用范圍:集團本部及所屬二級公司。
第四條 獎懲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
2、有功必賞、有錯必糾、賞罰分明。
第五條 獎勵類別
獎勵分為:通報表楊、嘉獎、小功、大功和年終評獎。
懲處分為:通報批評、警告、小過、大過、降級處理、辭退處理。
第六條 獎懲形式
一、獎勵:是成績的體現(xiàn)、進步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賞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奮敬業(yè),勇于爭先。公司獎勵采取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辦法。
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50-100元;小功:150-250元;大功:300-500元;
1、通報表揚
員工有下列良好表現(xiàn),將會被予“通報表揚”,表揚可采取內部通報、當眾表揚等形式。被授予表揚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項目:
1)品行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為。
2)熱愛企業(yè)、愛惜公物、厲行節(jié)約等行為。
3)遵章守紀、忠于職守、任勞任怨堪為員工楷模者。
4)工作中一貫自覺主動積極肯干表現(xiàn)良好有書面表揚者。
5)熱心服務,并有書面表揚者。
6)團結同事,領導有力,較好提高部門業(yè)績的管理人員。
7)較好完成階段性工作任務(如月度銷售任務、崗位工作管理任務等)。
8)提出較為良好的工作建議或行動方案者。
9)關心企業(yè)和他人,無私奉獻愛心,受到員工一致好評者。
10)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11)能完成崗位工作,又能不斷堅持繼續(xù)學習提高者。
12)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崗位工作的良好表現(xiàn)行為,并有書面表揚者。
2、嘉獎
員工若有下列行為或表現(xiàn)(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嘉獎”,并于公司內部以發(fā)文形式公開表揚:
(1)工作盡責成績優(yōu)異者(如季度連續(xù)達標、年度達標者);
(2)忠于職守、技能優(yōu)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xiàn)者;
(3)熱愛企業(yè)、愛惜公物、厲行節(jié)約,取得較好成效者;
(4)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害后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5)維護企業(yè)利益,挽回公司損失或維護企業(yè)利益者。
(6)勇于舉報公司內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違法違紀等行為經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
(7)提出較為良好的工作建議或行動方案,并取得較好實際效果的員工。
(8)忠于職守、見義勇為者。
(9)好人好事較好的提高公司美譽度者(如好人好事獲見報等)
(10)其他類似表現(xiàn)出色行為或業(yè)績。
(1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12)認真勤奮、承辦、執(zhí)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1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者。
3、記小功
員工若有下列表現(xiàn)、行為或工作成績(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記小功”表揚,并于公司內部以發(fā)文形式公開表揚:
(1)制訂工作方案計劃確實可取,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并執(zhí)行認真,實施后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yōu)異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jié)省使用原物料,減低成本,獲得優(yōu)良效果者;
(3)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采用后確有顯著之優(yōu)良效果者。
(4)遇緊急及非常事故,應變得當,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者。
(5)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6)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心盡守,謙潔作風者。
(7)控制成本、節(jié)約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8)舉報公司內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違法違紀等,檢舉揭發(fā)違反規(guī)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行為經核查無誤,情況屬實,挽回公司重大損失者。
(9)好人好事很好的提高公司形象及美譽度者(如獲好人好事獲地區(qū)主流煤體報道表揚,使公司形象及美譽度極大提高等)
(10)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發(fā)現(xiàn)職責外事故,予以及時挽救,防止公司受到損害者。
(11)其他類似維護公司利益優(yōu)異表現(xiàn)和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行為。
(12)策劃、承辦、執(zhí)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13)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4、記大功
員工若有下列表現(xiàn)、行為或工作成績(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記大功”表揚,并于公司內部以發(fā)文形式公開表揚: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chuàng)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之惡習得排除者。
(2)改進管理技術而發(fā)揮最大功能,及節(jié)省使用辦公用品而降低成本,有據(jù)可證者。
(3)遇重大災等重大事故時,不顧個人安危,奮勇?lián)尵龋率构局畵p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4)舉報、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的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5)對公司各項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的重大改善,使公司得到明顯收益者。
(6)有益于公司發(fā)展的重大創(chuàng)新,并在實施中取得重大成績和經濟效益者。
(7)維護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損失者。
(8)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9)對公司發(fā)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10)其他給公司帶來重大利益的行為。
5、年終評獎職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yōu)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yōu)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yōu)秀工作評獎者。
二、處罰:是對犯錯誤員工的教育和指導,公司奉行有錯必糾的原則,鼓勵知錯必改,公司愿意幫助員工不斷改進自身工作。
處罰分為:通報批評;警告:50-100元;小過:200-300元;大過:400-1000元;降級處理;辭退處理。
1、通報批評
員工若初次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被處以通報批評:
(1)在工作時間從事私人的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志、上網聊天、打瞌睡、吃零食、嬉戲、玩耍、運動、閑聊、打私人電話等。
(2)上班時間,未經上司許可撤離工作崗位、串崗、空崗。
(3)未按時完成或虛假完成任務、需提交方案、工作報告等。
(4)對同事、訪客不禮貌,在接待工作中出態(tài)度冷漠、語言生硬、頂撞、推卸責任等現(xiàn)象。
(5)不愛護公物的行為(未造成經濟損失)。
(6)不按規(guī)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請事、病假、出差等。
(7)工作疏忽或不認真,幸未造成大障或損失者。
(8)續(xù)假、逾期休假但不提前申請者。
(9)未準時出席會議,屢教不改或無故缺席者。
(10)文件或工作任務傳達不及時、不到位者。
(11)其他違反公司制度規(guī)定情節(jié)輕微的或相當于以上內容的過失行為。未按時完成工作報表的。
2、警告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受到警告處罰,并于公司內部發(fā)文通報:
(1)在工作時間睡覺,大聲喧嘩、爭吵,擾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2)沒有正當理由,初次不服從上司的指示,或超越職權,擾亂職務制度。
(3)怠慢業(yè)務,經上司提醒后仍未有改善。
(4)因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5)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執(zhí)行職務者。
(6)發(fā)現(xiàn)有損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
(7)浪費財物,情節(jié)輕微者;
(8)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的團結。
(9)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10)調崗、請休假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混亂或延誤工作者。
(11)不按時歸還公司借款或結算手續(xù)。
(12)違反公司安全和消防管理規(guī)定。
(13)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者。
(14)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15)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者。
(16)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1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guī)定配戴胸卡者。
(18)不遵守考勤規(guī)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19)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jié)尚輕者。
(2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1)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22)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23)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yè)務關系飲酒者。
(24)其他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情節(jié)一般或相當于以上內容的過失行為。
3、記小過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受到記小過處罰,并于公司內部發(fā)文通報:
(1)半年內已接受警告處罰二次者。
(2)管理監(jiān)督方面松弛,致下屬工作散漫、怠情、推諉或回避責任者。
(3)涂改或撕毀考勤記錄、識別證、涂墻壁或機器設備者。
(4)未經公司批準在其他單位兼職或上班者。
(5)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份利益者。
(6)任意浪費使用原料或損壞公物者,價值500元以下。
(7)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yè)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8)托代簽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9)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
(10)虛報開支、冒抵開支、虛假銷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額在1000元以內(含1000元)。
(11)知情不報、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
(12)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者。
(13)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guī)定操作,情節(jié)嚴重者。
(14)挪用公款者。
(15)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1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17)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勤務者。
(18)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19)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0)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21)上班期間中午非工作需要飲酒者。
4、記大過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予以記大過,并于公司內部發(fā)文通報:
(1)一年內已接受兩次記小過處罰者。
(2)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財務損失者。
(3)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4)疏于監(jiān)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5)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6)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7)虛報開支、冒抵開支、虛假銷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
(8)不利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yè)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9)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10)員工評論其他同事薪資福利情況。
(11)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上司明知下屬有違紀情況或舞弊有據(jù),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者。
(13)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情節(jié)嚴重者。
(14)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guī)定操作,情節(jié)極為嚴重者。
(15)挪用公款,情節(jié)嚴重者。
(16)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7)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8)故意撕毀公文者。
(19)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0)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21)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yè)秘密者。
(22)職務下所保險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23)違反安全規(guī)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4)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25)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6)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yè)務關系飲酒者。
5、降級處理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記予降級處理,并于公司內部發(fā)文通報:
(1)疏忽工作引發(fā)事故或因其行為導致公司遭受較大損失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3)行為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之行為者。
(4)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屢次拒絕執(zhí)行者。
(5)對公司授予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6)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7)員工本人吐露本人薪資者,降低一級基本工資。
(8)人力資源行政部門、財務部門員工泄露他人薪資者,當事人工資降低一級基本工資,人力資源行政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工資統(tǒng)一降半級。
(9)背后辱罵老板經證實者。
(10)有意損害公司形象經證實者。
(11)上司明知下屬有違紀情況或舞弊有據(jù),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情節(jié)嚴重、惡劣者。
6、辭退處理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記予辭退處理,并于公司內部發(fā)文通報:
(1)在工作上供詞謊騙、隱瞞過失,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2)犯有偷竊行為;未經許可攜帶或企圖攜帶公司貴重物品離開;攜帶或企圖攜帶國家法規(guī)或公司不允許攜帶的物品,如毒品、武器、爆炸或危險性的物品進入公司。
(3)因重大過失導致公司的建筑、設備、器具及其它貴重物品丟失或嚴重損壞等,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4)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機密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權利。
(5)貪污、侵占、挪用公司財物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收受不當錢財、受賄、串通外來人員監(jiān)守自盜公司財物或在業(yè)務往來中收取回扣等非法收入(無論金額多少)。
(6)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勞教、監(jiān)禁或判刑;或做出了受社會廣泛譴責之行為。
(7)對上司、同事或下級施加暴行、恐嚇、打擊報復。
(8)加入任何非法組織(如*組織、恐怖組織、傳銷組織等)
(9)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吸毒。
(10)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guī)定操作,情節(jié)惡劣者。
(11)嚴重的不誠實行為(包括但不限以下行為)
a.在求職時提供假資料,偽造個人經歷或為達到讓公司雇傭而采取不正當?shù)姆绞健?/p>
b.加入公司之前,未報告自己所得的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將影響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問題。
c.以欺騙性理由請假、休假、續(xù)假。
d.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情節(jié)極端嚴重者。
e.員工在長病假期間至任何其他公司或機構工作。
f.向外散布對公司污蔑性言論。
(12)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jiān)督,與主管發(fā)生沖突者。
(13)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14)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1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16)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17)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
(18)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9)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20)連續(xù)曠工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天以上者。
(21)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2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2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2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25)年度內累計六次記大過行為者。
(26)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7)其它應給予除名。
第七條 獎懲關系
1、通報表揚三次等嘉獎一次,嘉獎二次等于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二次等于記大功一次;
2、通報批評三次給予警告一次,警告二次等于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等于記大過一次,連續(xù)三次記大過辭退處理;
3、記大過二次基本工資下調一級,崗位補貼下調一級;記大過三次辭退處理,此累計不做獎金、罰款僅做為年終考評依據(jù)。
4、獎懲事項將作為年終考核及升遷之依據(jù)。
5、職工獎懲經領導后生效,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50元,小功獎勵100元,大功獎勵200元;大過罰扣2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
6、職工年終被評為優(yōu)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第八條 操作細則
1、獎懲事實由各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核或審批,獎勵或懲罰事件在小過(含小過)、小功(含小功)以下者,由人力資源行政總監(jiān)簽發(fā)《職工獎罰審批表》生效。獎勵或懲罰事件在大功(含大功)或大過(含大過)以上者,由副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審核,總經理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審批后人力資源行政部將以發(fā)文形式于公司內部通報,發(fā)文后生效。
2、《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fā)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表》中,以備存查,功或過者在規(guī)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3、獎懲款項由公司人力資源行政部依獎懲通報文于員工當月工資中計入或扣減。
4、各部門負責記錄并存檔各員工的獎懲事實及相關通報文件,每年12月初收收集匯總交人力資源行政部。獎懲記錄將對員工的年終評估、晉升、降級及個人職業(yè)發(fā)展產生影響。
1、人力資源行政部作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獎懲制度的擬定、審核、培訓、推廣、解釋,并負責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饋和研究修改。
2、原則上,所有獎懲均以通報形式公布,特殊情況可由公司負責人酌情靈活處理。
第九條 其他
實際工作中,遇到無依據(jù)的獎懲條例,則以總經理臨時批復為準,并予執(zhí)行。
篇3:某公司員工獎勵與懲罰標準
公司員工獎勵與懲罰標準
簽 發(fā) 人: 責 任 人:
簽發(fā)日期: 執(zhí)行階段:
* 總則
1. 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獎勵標準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并使公司員工的行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確的獎懲標準,以強化團體紀律,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進行順暢。
2. 適用范圍
凡公司員工的獎懲,均依照本標準所規(guī)范的體制管理。
3.權責單位
(1)管理部負責本標準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標準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4. 管理單位
人事部為本標準的管理單位。
* 獎勵規(guī)定
1. 獎勵分類
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五種:
(1)嘉獎。,
(2)記功。
(3)記大功。
(4)獎金。
(5)晉升等級。
2. 獎勵標準
(1)嘉獎
有下列業(yè)績之一者予以嘉獎;
①全年從未遲到及曠職(工)者。
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效者。
③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者。
④有其他功績者。
(2)記功
有下列業(yè)績之一者得予記功;
①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等,建議改進經濟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②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③遇有災變,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④檢舉他人違規(guī)或損害工廠利益者。
⑤有其他較大功績者。
⑥曾記二次以上嘉獎者。
(3)記大功
有下列業(yè)績之一者得予以記大功:
①對各項生產設備,有所發(fā)明或改進卓有成效者。
②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失者。
③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zhí)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④維護公司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害者。
⑤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⑥曾記二次以上功獎者。
(4)獎金或晉級
有下列業(yè)績之一者得予以記獎金或晉級:
①對各項生產方法及品質的改進確有成效。
②連續(xù)服務滿五年考績優(yōu)良(乙等以上),未曾曠職(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③對于業(yè)務有特殊貢獻者。
④曾記大功二次以上者。
⑤有其他特殊功績者。
*懲罰規(guī)定
1. 處罰規(guī)定
公司員工的懲罰分為下列四種:
(1)警告。
(2)記過。
(3)記大過。
(4)免職。
2. 懲罰標準
① 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者。
② 在禁煙地點吸煙者。
③ 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疏忽工作者。
④ 因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⑤ 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執(zhí)行職務者。
⑥ 未經許可,攜帶不必要物品即進入工作場所者。
⑦ 涂寫墻壁、機器,有礙觀瞻者。
⑧ 出入公司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物品出入公司廠區(qū),而拒絕門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⑨ 其他違反規(guī)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訓誡懲處者。
(2)記過
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得予記過:
①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②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③ 不經許可擅自越權作主,致公司工廠蒙受損失者。
⑤私生活不檢點,影響公司信譽或運作者。
⑥擅離職守,且虛報加班事宜者。
⑦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有具體事實者。
⑧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zhèn)巫C,而制造事端者。
⑨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躲臥休息或處理私事有具體事證者。
⑩其他違反規(guī)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訓誡懲處者。
(3)記大過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記大過:
①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②泄露生產或工作上機密者。
③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秩序有事證者。
④撕毀公告或公務文件者。
⑤擅自變更公司政策或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工廠蒙受重大損失者。
⑥拒絕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監(jiān)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⑦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致使公司工廠蒙受重大損失者。
⑧工作時間,在工作
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⑨攜帶違禁品或危險物品進入工廠不聽勸阻者。
⑩其他有重大違反規(guī)定事宜,經主管認為應予記大過懲處者。
(4)免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免職:
①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工廠信譽遭受重大損失有具體視證者。
②泄露公司工廠機密,造成重大損失者。
③貪污挪用公款,證據(jù)確鑿者。
④在公司工廠內斗毆者。
⑤偷竊公司財務,證據(jù)確鑿者。
⑥請假期間內往他處工作經查明屬實者。
⑦一再不聽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且行為粗暴情節(jié)重大查證屬實者。
⑧故意破壞機件或損毀重要公務者。
⑨在公司工廠內聚賭或有傷風化的行為者。
⑩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工廠或宿舍不聽勸阻,致生事故者。
?記大過滿兩次,且經公司核定者。
?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脅主管或以暴力威脅同事有事證者。
?非法罷工、怠工或鼓勵他人怠工,有具體事實者。
?在外行為不端,被判處刑罰確定者。
?在工廠嚴禁吸煙場所吸煙且導致火災者。
?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或公然侮辱上級的行為者。
?參加非法組織,意圖破壞工廠有事證者。
?結伙糾眾,擾亂公司工廠秩序,具有事證者。
?未經請假無故連續(xù)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無故曠工滿六天者。
?有其他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情節(jié)重大者。
* 注意事項
1. 獎懲核定流程
(1)員工如發(fā)生符合獎懲標準等事時,應由直屬主管提報《獎懲呈報表》。填寫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實。
(2)管理部門依據(jù)標準的獎懲標準,簽注意見于《獎懲呈報表》。
(3)管理部門呈送總經理裁定后公布,并登記列入考績。
2. 懲罰累計
(1)員工一年的內記警告二次,得作為記過一次。
(2)記過二次得作為記大過一次。
(3)累計大過二次且經公司核定者,得予以免職。
3. 功過抵消
員工平日功過得予,每年年終考績時,由管理單位相互抵銷,其規(guī)定如下:
(1)年度內嘉獎得予警告抵消。
(2)年度內記功一次或嘉獎二次,得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二次。
(3)年度內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二次,得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二次。
4. 移送司法部門
員工所犯過失如觸犯國家法律規(guī)范時,除依照本標準有關規(guī)定議處外,并移送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 附件
《獎懲呈報表》
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