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為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讓全體員工明確企業的安全管理基本理念、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并根據外部、內部安全政策、制度不斷變化而調整企業的安全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1、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的要求,在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的前提下制定。
2、企業制定安全生產方針必須表達企業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服從企業發展戰略要求,能夠讓員工理解和接受。
3、制定安全生產方針要組織企業各部門負責人、主要領導、職工代表參加討論、研究形成參初稿,經企業最高負責人決定。再將方針的初稿下發到基層單位和員工進行討論,最后經過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專門會議來決定。
4、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簽發,以文件形式逐級下發傳達,要求各生產單位必須利用各種形式將安全生產方針傳達到最基層班組和員工。
5、安全生產方針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評審、每年進行一次修訂。
6、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評審、修訂由經理辦負責,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
7、經理辦組成人員必須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傳達、評審、修訂等環節的工作。
8、安全生產方針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員的職責:
(1)責任部門職責:
1、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方針的各種會議工作。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方針評審、修訂會議。
3、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方針宣傳、公示活動。
4、收集各單位、員工對安全生產方針的合理建議,并進行歸納總結。
5、負責下發安全生產方針文件。
(2)責任人職責:
1、負責做好各種安全生產方針會議記錄。
2、收集各種安全生產方針的有關資料。
3、負責安全生產方針的上傳下達工作。
4、建立安全生產方針管理檔案
篇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公司例會)、車間級安全生產例會、班組例會。
三、例會的召開
(一)公司例會
1.公司確定每月召開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由企業安全委員會主持,各部門主管人員及分管人員必須參加。
2.例會的主題
(1)安全生產會議主題為本月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項,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研究解決辦法,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2)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批評安全生產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門及個人。
(二)車間級例會
車間級例會每三周召開一次。例會主題:
1.上周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及下周安全生產工作注意事項。
2.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
3.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等。
(三)班組級例會
班組級例會每周一次,主講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及部門安全生產規章。
(四)季度全員安全知識教育
公司每季度舉行一次全員安全知識討論會或培訓活動,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講座、安全生產知識問答及消防演練等,以加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四、建檔事項
對公司級的安全生產例會、知識講座等企業安全委員會必須做好會議、講座記錄,進行歸類存檔及發送相關部門,用以進一步學習和對有關事項的追蹤。
五、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
篇3: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制度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為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駕駛人員必須了解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規、法律和標準,熟悉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應急方法。凡直接從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業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貨物的有關知識,經設區的道路運輸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應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里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禁止客貨混裝、嚴禁拉運危險品。
車輛每年必須按時完成《道路運輸證》審驗,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并及時反饋給道路運政機構。
凡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必須了解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識,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核合格,禁止上崗從事運輸經營。
二、嚴禁未取得貨物運輸從業上崗資格證,駕駛貨運車輛從事貨物運輸。
三、嚴禁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四、禁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的規定和本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要求,連續駕駛車輛運輸超過4個小時以上。
五、禁止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禁止不進行二級維護非法買賣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不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
六、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時,必須隨車攜帶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七、禁止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從事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年第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