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污水管理制度(三)
一、專人操作污水處理裝置,污水處理人員經過培訓后持證上崗,并能正確掌握設備操作及相關衛生知識,負責設備的保養、維修,以保證其正常運轉。
二、病人嘔吐物、引流液、手術吸出液、檢驗科液體標本等污染液體消毒后傾倒入廁,進入院內污水處理系統。
三、污水處理設備自動定時定期對污水投放次氯酸鈉進行消毒,污水處理人員每日測余氯含量兩次,符合標準后方可排放,并做好記錄。未經消毒或無害化處理的污水、污泥不得排放,清掏或作農肥。污水池內的雜物定期打撈后焚燒。
四、處理后的污水、污泥符合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和GB18466-20**《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準》,定期接受疾控中心和縣環保局的監測,院感科開展自行監測工作。
五、后勤科每月對污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檢查結果與當月獎金掛鉤,實行獎懲兌現。
篇2:縣人民醫院污水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污水管理制度
1、污水處理裝置是醫院用于處理污水的一項重要設施,醫院應安排一名工作責任性強、不怕臟的人擔任污水處理管理工作。
2、污水處理工作人員應熟悉污水處理的流程,掌握設備的性能和一般的維修技術,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3、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督促污水處理工作人員的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理,保證設備運行正常。
4、工作人員認真做好污水處理設備的各種記錄,建立檔案,做好漂浮物的無害化處理。
5、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委托的社會化管理。
篇3:醫院污水處理管理制度(3)
醫院污水處理管理制度(三)
1、污水處理人員負責全院污水處理和消毒工作,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堅持先處理后排放,排放標準按GB18466-20**執行。實行24小時排放。
2、連續三次各取樣500毫升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3、糞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4、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時,總余氯量應在2-8毫克每升。
5、污水處理員要嚴格遵守自己的職責,遇到重大疑難問題及時向科長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