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構件吊裝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分部分項
工程工種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裝運易倒的結構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擱實,支撐牢固,防止坍塌。
3.將構件直接吊卸在工程結構樓面時,嚴禁超負荷堆放。
4.吊裝作業人員,起重司機、指揮、司索和其他起重工人,均要持特種作業證上崗。
5.吊裝前應檢查機械索具、夾具、吊環等是否符合要求并進行試吊。
6.吊裝時必須有統一的指揮、統一的信號。
7.起吊屋架由里向外板起時,應先起鉤穩定配合伸降臂;由外向里板起時,應先伸臂配合起鉤。任何情況下,均必須吊機支腿伸出支撐牢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8.禁止未伸支腿進行伸臂。
9.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預埋鐵板上,兩側斜撐不少于三道,應有焊工配合及時燒焊。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10.吊引柱子進杯口,事先在杯口放十字軸線對中,吊點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二只,松鉤前應敲緊。
11.無纜風繩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cm時,禁止無纜風繩校正。
12.禁止將任何物件放在板形等構件上起吊。
13.吊裝不易放穩的構件,應用卡環,不得直接用吊鉤。
14.吊裝屋面板、樓面板時,禁止在結構樓層上超荷載堆放板料。
15.遇有大雨、大霧、大雪或六級以上陣風大風等惡劣氣候,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16.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
(1)起重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裝盛過滿不吊;
(10)棱角物件沒有采取包墊等護角措施不吊。
17.現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期:
接受人(全員)簽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篇2:鋼結構安裝結構吊裝安全技術交底
鋼結構安裝結構吊裝安全技術交底
項目名稱:**汽配市場中心汽修城鋼結構項目
分部工程項目:鋼結構安裝
分項工程名稱:結構吊裝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結構部分進入現場后,即可進行吊裝。
2、吊裝結構所使用的吊裝器具,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備有國家權威機構頒發的上崗操作證,車輛要有合格證明。
3、現場實施吊裝作業,必須有專職安全員和現場安全員在場,負責指揮和監督。
4、構件在起吊時,構件的下方不得站人,更不能任意從構件的下方通過。
5、在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螺絲、扳子等工具,要隨時放在工具帶內,禁止拋接任何物料,以防落下傷人。
6、構件在進行拼接時,上下人員要配合一致,安全員進行監督。
7、施工人員上下鋼梁鋼柱時,須使用爬梯,爬梯應于鋼梁和鋼柱結合牢固,嚴禁在鋼柱上隨意上下。
8、鋼梁上禁止堆放零散材料,安裝用料做到隨用隨清理,防止墜落傷人。
9、施工現場用電由專職電工負責,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亂接電動工具。
10、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上崗。
11、未盡事宜必須執行國家的安全規范的要求。
交底人員:交底對象:
交底日期:
篇3:鋼結構吊裝安全技術交底(3)
鋼結構吊裝安全技術交底3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在柱、梁安裝后而未設置澆筑樓板用的壓型鋼板時,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鋼梁上鋪設適當數量的走道板。
2、在鋼結構吊裝時,為防止人員、物料和工具墜落或飛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鋪設安全網。安全平網設置在梁面以上2M處,當樓層高度小于4.5M時,安全平網可隔層設置。安全平網要求在建筑平面范圍內滿鋪。安全豎網鋪設在建筑物外圍,防止人和物飛出造成安全事故。豎網鋪設的高度一般為兩節柱的高度。
3、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處要設操作平臺。平臺固定在下節柱的頂部。
4、需在剛安裝的鋼梁上設置存放電焊機、空壓機、乙炔瓶等設備用的平臺。放置距離符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5、為便于施工登高,吊裝柱子前要先將登高鋼梯固定在鋼柱上,為便于進行柱梁節點緊固高強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節點下主安裝掛籃腳手。
6、施工用的電動機械和設備均須接地,絕對不允許使用玻璃、破損的電線和電纜,嚴防設備漏電。施工用電電器設備和機械的電纜,須集中在一起,并隨樓層的施工而逐節升高。每層樓面須分別設置配電箱,供每層樓面施工用電需要。
7、高空施工,當風速達到15m/s時,所有工作均須停止。
8、施工時還應該注意防火,提供必要的滅火設備和消防監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