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目標責任狀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責任,做到各知其責、各負其責。保證人身安全,實現安全生產。
一、項目經理必須具備上級部門頒發的《項目經理資格證》,方可簽訂本責任狀。
二、承包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建筑面積:
5.總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現場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責任人
1.合同期內杜絕重傷、死亡事故
2.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內
3.施工人員、工人安全教育必須達到100%
4.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針對性
5.施工用電達到部頒標準
6."三寶"、"四口"防護達標
7.各種腳手架搭設達標
8.施工機具防護齊全有效
9.模板工程達到部頒標準
10塔吊達到部頒標準
11.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
12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
四、考核辦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進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標準按JGJ59-99標準評分進行考核。
1.達到優良的獎勵。
2.達到合格的獎勵,不合格的罰款。
3.每發生一起重傷、死亡事故,罰款10000-50000元。
4.輕傷事故頻率每超過1%,罰款1000元。
5.隱瞞一起已未遂事故,罰款1000元。
五、附加說明
1.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經上級主管部門認定,不屬違約行為。
2.本責任狀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項目工程終止失效。
公司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2:中學安全工作目標責任狀
中學安全工作目標責任狀
為了配合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在學校對學生進行正常的安全教育的基礎上,現與班主任簽訂以下安全教育責任狀:
一、所有學生不得在教室內觸摸插座,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器,在宿舍內點明火。
二、學生上學、放學時不得走機動車道,不逆向行車,過馬路或遇到危險地段要下車推行,遇到大霧或雨雪等惡劣天氣要慢行,不脫把騎車、搭肩騎車。
三、所有學生外出游玩或住宿生往返學校時,必須乘坐證照齊全、車況良好的車輛,不得乘坐超載車、三輪車、摩托車等危險系數高的車輛,更不得自己駕駛摩托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得騎電動自行車。
四、住外學生必須由學生家長本人親自陪讀(父親或母親,其他人無效),并與學校簽訂《安全責任狀》,沒有家長陪讀的不得私自在外住宿。
五、任何學生都不得進入“三室二廳一吧”等娛樂場所。
六、保管好貴重物品,任何學生隨身攜帶的零花錢不得超過50元。
七、在沒有老師、家長帶領的情況下,不得下河游泳或外出活動。
八、不得在各樓層的樓道、走廊內追逐嬉鬧,不得在樓頂上納涼、睡覺。
九、不購買小攤販出售的“三無”食品和霉變食品。
十、不跟隨陌生人離開校園。
十一、不接收陌生人給予的糖果、食品或錢物。
十二、不得將水果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帶入校園,一經發現,予以沒收。
十三、所有學生必須遵紀守法,不得發生打架等校園暴力事件。
以上責任狀,由班主任與學校簽訂。希各班主任教育到位并自覺遵守,嚴格監護。如果教育不到位的或班主任監護不力的,其后果由班主任負責。
此責任狀一式兩份,一份存學校,一份由班主任保管。
學校(簽章) 教務處(簽章)
班級 班主任(簽章)
20**年4月12日 20**年4月12日
篇3:中學校長室與年級主任安全工作目標責任狀
中學校長室與年級主任安全工作目標責任狀
為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開展創建和諧校園的意見》,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學校內部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和責任感,分清安全工作責任,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學校工作安全無事故,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特與 級主任簽訂如下工作責任狀:
一、宣傳
1、各級部必須充分利用班會,長期地經常地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文明教育,增強每一位同學安全防范的意識。
2、各級部必須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等宣傳工具,對學生進行自我安全防范常識、安全法規等教育,讓每個學生都能牢記和使用常用的安全電話,掌握提高安全自護、自救技能。
3、發揮班干、團干的宣傳骨干作用,使他們成為安全管理的宣傳員、監督員和自覺執行者。
二、管理
1、結合本級部實際,制定級部安全文明公約、安全防范制度。
2、落實每日一查制度。(包括防火、防盜、防擅自離校、防毒(含吸煙、洶酒、吃不衛生不安全的食品等)
3、各班級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治保委員),每月評選一名班級治安積極分子,并上報和表彰。
4、注意學生心理動態,做好學習有困難行為有缺陷學生的思想轉化工作,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5、積極開展形成多樣的、學生喜聞樂見的安全教育活動,并形成自己的特色風格,讓學生在活動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6、主動配合總務處,強化落實“桌凳財產個人負責”和“門、窗、燈、黑板班級負責”制。離開教室,要關好燈、鎖好門。班級的貴重財產要建立檔案,要有借用登記冊,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7、主動配合教務處,強化落實“日清夜查”制。在正常上學時間里若發現學生沒經允許離開班級(學校)半天以上,必須向教務處報告,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明確學生的去向,采取措施追回。
8、強化落實“夜間查房”制,確保宿舍內無人留宿,寄宿生無人外宿。
9、主動配合學校,強化落實“五不準”制。(1即不準學生騎摩托車上學。2不準學生翻越圍墻。3不準學生玩明火、點蠟燭。4不準非法組織學生集體外出。5不準乘坐三無車輛、超載、超限和農用車三輪車。(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10、年級在評選 “三好生”、“優干”、“優秀團員”的活動中,實行安全一票否決權制。
三、責任
1、“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年級主任必須全面地對本年級學生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負主要的直接的責任。
2、學校在評選“先進班級”、“文明班級”、“先進團支部”等活動中,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
校長: 年級主任:
20**年4月12日 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