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裝修項目工程管理程序
在本項目的管理過程程序,我公司將從四個方面著手:
1.施工準備階段
在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甲乙雙方的交易關系正式確立后,應由公司和項目部經理展開施工準備工作。
a.成立項目經理部,根據工程管理的需要建立機構,配備管理人員。
b.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書),主要是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計劃進度及施工平面圖,用于指導施工準備和項目施工。
c.制訂施工項目管理規劃,以指導施工項目管理過程。
d.進行施工現場準備,使現場具備施工條件,有利于進行文明施工。
e.編寫開工申請報告,審批開工。
2.施工過程
由項目經理領導下項目經理部實行有目標的全面管理,完成合同條件規定的全部施工任務,達到驗收、交工的條件:
a.按施工組織設計的安排進行施工。
b.在施工中努力做好動態控制工作,保證質量目標、造價目標、安全目標、節約目標的實現。接受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完善管理工作。
c.管好施工現場,實行文明施工。
d.嚴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處理好內外關系,管好合同變更及其它的經濟簽證。
e.做好記錄、協調、檢查、分析工作等。
3.驗收、交工與結算階段
在施工項目基本結束,應對項目成果進行總評、評價、對外結清債權債務,結束合同條件的交易關系:
a.工程收尾,對自檢、業主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置、完善。
b.進行(配合)整體項目的調整、調試。
c.在預檢的基礎上接受正式驗收。
d.整理、移交竣工文件,進行財務結算,總結工作,編制竣工總結報告。
e.辦理工程交付手續。
f.完成項目部的管理使命。
4.用后服務階段(回訪維修階段)
這是施工項目管理的最后階段,也是執行合同條件的最后環節。在竣工交付后,按合同規定的責任期進行用后服務,回訪維修,保證使用單位的正常使用:
a.為保證工程正常使用而作必要的技術咨詢服務。
b.進行工程回訪,聽取用戶意見,總結經驗,觀察使用中的問題,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和保修。
篇2: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質量管理
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質量管理
1、各施工單位應當認真貫徹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建立質量管理機構,設置專職質檢員,建立質量責任制,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對各自施工工程范圍的施工質量負責。
2、施工單位應按照新修訂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系列規范的標準,控制工程質量,按照"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為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3、業主要求總承包單位按照本工程的總體質量目標參與全部工程質量管理,總承包單位應按照總體質量目標,針對充分滿足使用功能、設計效果和觀感質量,全面提高工程質量整體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議,各分包施工單位應給予配合執行。
總承包單位配合監理單位加強施工單位自身質量管理能力,充分強化和調動各施工單位的質量意識和積極性,實現全員、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4、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質標準,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監理組織,業主、總包單位和各分包單位責任人參加質量檢查,對各施工單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對不合格工程或質量隱患下達整改指令,并將評定結果在監理例會上通報。
5、各分包施工單位應服從總包單位質檢員的各項口頭或書面的整改要求,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單位,總包單位應報業主和監理,經批準后可采取強制措施。
6、各分包單位必須編制分項工程作業設計或施工方案,由總包單位報業主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實施,方案必須符合工程總體質量目標要求。
7、各分項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檢驗標準、設計和相關合同文件要求,材料進場時,提供產品合格證和有效質量證明文件,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材料,必須有施工單位和監理方見證取樣,并送具有檢測資質的單位檢驗。
8、對施工單位私自更換工序做法及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換具有同樣效能的材料的行為,一經發現監理單位將給予嚴厲處罰,并對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處理。
9、施工過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經驗收,不得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責任人對分項工程的工序節點和成品驗收,驗收時必須先向監理報驗,并提前24小時向監理單位送報驗材料。
10、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是施工質量可追溯的依據,各單位應該與工程同步,及時有效的整理,要求項目齊全,內容具體,手續完備,真實、準確、可靠。
工程資料的填寫按照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工程施工統一用表》的規定整理填寫。
11、工程竣工時,施工單位必須交業主一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包括音像資料),必須是原件,復印件必須字跡清晰,有關簽字完整有效。
篇3:房地產項目工程交接驗收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交接驗收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使工程質量、使用功能符合開發要求,方便物業管理,減少與業主之間的糾紛,明確開發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的責任及物業與開發單位之間的管理界限,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開發的所有項目在竣工驗收后的交接驗收過程。
3內容
3.1交接驗收的依據
3.1.1工程發包合同;
3.1.2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竣工驗收資料;
3.1.3國家現行施工規范;
3.1.4質量監督站的驗收意見;
3.1.5委托物業管理合同;
3.1.6銷售合同、業主入住手冊;
3.1.7國家有關其他規定。
3.2交接驗收的組織
3.2.1在質量監督站最后一次整改報告批復后。
3.2.2由項目公司經理組織、安排。
3.2.3參加人包括開發部、工程部、銷售部、經濟部、、物業公司、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相關人員。
3.2.4項目公司指定專人進行記錄,完成后請相關責任人在原始記錄上簽字,并于三天內將整理記錄發于各參與單位。
3.3交接驗收的程序
3.3.1開發部、銷售部的側重點在于工程的使用功能、標準是否符合要求。
3.3.2工程部主要以工程施工質量、工程的完整性為重點。
3.3.3物業公司的驗收重點除工程質量外,更要著重于檢修的方便、設備的運行、技術資料的完整等。
3.3.4按照專業分組進行驗收,一般劃分為土建(含建筑、結構、裝飾等)、設備(含給排水、采暖、通風、空調等)、電氣(含變配電、動力電、照明電、消防、通訊、安防等)。
3.3.5每天(或每單位工程)驗收完畢后,各組進行分組整理交給記錄人員統一匯總。
3.3.6屬于施工單位質量問題的,要求監理公司針對匯總情況下達整改通知,限期完成。
3.3.7屬于開發單位自行安排的項目,項目公司經理應要求工程部、經濟部督促完善。
3.3.8各方整改完畢后,經驗收通過后由項目公司經理簽字,交由物業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