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種水泥類型的定義
(1) 水泥:加水拌和成塑性漿體,能膠結砂、石等材料既能在空氣中硬化又能在水中硬化的粉末狀水硬性膠凝材料。
(2) 硅酸鹽水泥:由硅酸鹽水泥熟料、0%~5%石灰石或粒化高爐礦渣、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硅酸鹽水泥,分P.I和P.II,即國外通稱的波特蘭水泥。
(3) 普通硅酸鹽水泥:由硅酸鹽水泥熟料、6%~15%混合材料,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普通硅酸鹽水泥(簡稱普通水泥),代號:P.O。
(4) 礦渣硅酸鹽水泥:由硅酸鹽水泥熟料、粒化高爐礦渣和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 稱為 礦渣硅酸鹽水泥,代號:P.S。
(5) 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由硅酸鹽水泥熟料、火山灰質混合材料和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代號:P.P。
(6) 粉煤灰硅酸鹽水泥:由硅酸鹽水泥熟料、粉煤灰和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粉煤灰硅酸鹽水泥,代號:P.F。
(7) 復合硅酸鹽水泥:由硅酸鹽水泥熟料、兩種或兩種以上規定的混合材料和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復合硅酸鹽水泥(簡稱復合水泥),代號P.C。
(8) 中熱硅酸鹽水泥:以適當成分的硅酸鹽水泥熟料、加入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具有中等水化熱的水硬性膠凝材料。
(9) 低熱礦渣硅酸鹽水泥:以適當成分的硅酸鹽水泥熟料、加入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具有低水化熱的水硬性膠凝材料。
(10)快硬硅酸鹽水泥:由硅酸鹽水泥熟料加入適量石膏,磨細制成早強度高的以3天抗壓強度表示標號的水泥。
(11) 抗硫酸鹽硅酸鹽水泥:由硅酸鹽水泥熟料,加入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抗硫酸鹽腐蝕性能良好的水泥。
(12) 白色硅酸鹽水泥:由氧化鐵含量少的硅酸鹽水泥熟料加入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白色水泥。
(13) 道路硅酸鹽水泥:由道路硅酸鹽水泥熟料,0%~10%活性混合材料和適量石膏磨細制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稱為道路硅酸鹽水泥,(簡稱道路水泥)。
(14) 砌筑水泥:由活性混合材料,加入適量硅酸鹽水泥熟料和石膏,磨細制成主要用于砌筑砂漿的低標號水泥。
(15) 油井水泥:由適當礦物組成的硅酸鹽水泥熟料、適量石膏和混合材料等磨細制成的適用于一定井溫條件下油、氣井固井工程用的水泥。
(16) 石膏礦渣水泥:以粒化高爐礦渣為主要組分材料,加入適量石膏、硅酸鹽水泥熟料或石灰磨細制成的水泥。
篇2:水泥公司員工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水泥公司員工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經公司研究決定,凡本公司員工私人車輛進入公司,均須先到安保部辦理登記手續,出具相關齊全的資料(駕駛證、行駛證),并領取車輛出入證。未辦理出入證的車輛,門衛執勤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公司。嚴禁在公司內無證駕駛。
2、由安保部具體辦理相關員工《機動車輛出入證》。請駕駛自備車(摩托車除外)的員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帶好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到公司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
3、汽車停放應按照各單位指定的區域、車位集中停放。嚴禁汽車在車間門口、料場、馬路旁邊、交叉路口、道路轉彎處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方停車,同時應服從安保部人員的管理。指定區域為公司辦公樓前、二線辦公樓前和一線辦公樓前。員工的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車棚。車棚按員工上下班時間開關,開門時間為一小時,其它時間不予取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有車間主任以上領導簽字的便條,方可放行。
4、車輛進出公司必須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h,禁止鳴號,如因超速行駛發生行車安全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車主應保管好自己車內物品(貴重物品請勿放在車內),并由個人承擔保管責任。
5、違規停放的員工車輛,一經安保部發現清走并集中管理,車主必須由本單位領導親自帶領,到安保部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領回車輛。
6、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二、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1.上級政府部門的車輛進入公司,必須在警衛室進行登記,取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入。
2、所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廠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廠區需要有主任以上領導核準后,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員監督其車輛的進入及放行,出門時自覺接受檢查。
3、進出公司時應謹慎駕駛,避免發生碰撞,停放公司內的車輛要鎖好門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發生丟失后果自負。
4、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5、本制度自20**年2月**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水泥有限公司
20**年2月**日
篇3:水泥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管理制度
1、為了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維護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的開展,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的管理負主要責任,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職業病防治管理經費投入計劃,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確保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的投入。
3、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4、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按企業銷售額的3-5%提取,保證經費按時、足額到位。
5、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計劃不足時,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追加,以確保職業病防治經費的投入。
6、積極采用先進的技術裝備,努力彌補職業衛生工作欠賬,確保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的有效使用。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