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技術要求
1.本工程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所有電箱必須是集團公司指定產品。
2.根據臨電平面布置圖,從配電柜到一級配電箱、一級到二級電箱的電纜在圍墻附近、臨建周邊埋地敷設,埋地0.8m,電纜上下各鋪10cm細砂,再滿鋪寬240mm的紅磚一層。電纜過大門或穿越道路時穿鋼套管保護。所有電箱下電纜經150mm鋼管引入施工作業面。
3.嚴格區分電箱等級,確保三級保護,四級控制,為方便使用,電箱應編號噴涂于門上,并作好檢查維修記錄,具體如下:J-2-1電箱序號;三級電箱以此類推。
4.本工程使用臨時配電箱應符合北京市有關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配電箱符合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系統TN-S要求。
5.二級配電箱處PE線各做一組重復接地。接地極采用50×50×5鍍鋅角鋼,接地極每根長度2.5m,間距5.0m,接地電阻<1.0Ω,塔吊接地電阻<4Ω。
6.二級配電箱的漏電開關的動作電流30mA,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7.開關箱內的用電設備不可一閘多用,每臺設備應有自己的開關箱,嚴禁一個開關電器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以保證安全。
8.電纜敷設前要檢查表面有無損傷,型號、截面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施工前做耐壓試驗,絕緣電阻值應不小于10Ω,電纜敷設時彎曲半徑不小于外徑的十倍,圍墻上每隔30m應設警告牌,寫明"下有電纜"并注明埋深,在大門口及電纜彎曲處應加設警告牌。
篇2:企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要求
企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要求
隨著企業的快速發展,生產施工現場給安全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尤其是臨時用電現象比較普遍,觸電現象時有發生。因此,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以保障設備和人員的安全,是廣大管理人員的職責和義不容辭的義務。這就需要把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臨時用電總電源由配電室引出,供至現場總配電箱,各分配電箱提供各用電設備、開關箱電源,施工單位需要接臨時電源時,必須到安全辦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電儀車間方可給予安排接線。
二、合理選用電器裝置是減少觸電危險和火災爆炸危害的重要措施,在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必須采用封閉式電氣設備;在易燃易爆的環境中必須采用防爆電氣設備。
三、各配電箱均設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小于4Ω,所有電器設備金屬外殼用專用保護零線連接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用大地作地線或零線,專用保護零線由配電室的零線引出,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加裝熔斷器。
四、線路的鋪設,需要的線徑、絕緣等級,嚴格執行用電規范安全要求。
五、為了防止人體觸電或接近帶電體,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置遮攔、護罩、護蓋等安全裝置,以防觸電。
六、對配電箱進行檢修、檢查時,必須將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別斷開,并懸掛有人工作的標識牌,嚴禁帶電作業。
七、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柜→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柜。
八、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一般使用36V安全電壓,其金屬外殼必須可靠外接地或接零,使用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作業。
九、照明電源應獨立設置,與設備電源分開,導線使用移動耐磨、絕緣良好的護套軟線,進入容器作業照明線路、電動工具一般要求使用安全電壓36V。
十、電焊機的焊接現場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有易燃易爆物的現場嚴禁動火,確需動火時必須清理好現場,在有關部門同意后,在有人監護的前提下,方可動火。電焊機的電源線、二次線必須完整,絕緣良好,電焊機的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電焊機不應放置在有水或潮濕的地方,露天放置應設防雨篷或防雨罩。
希望各施工、生產管理部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定,監督本單位臨時用電的使用情況,建立臨時用電巡回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制止,確保臨時用電設施完好,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
篇3: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北京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