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及基坑支護施工監測的內容
1、施工監測包括下列內容:
(1)支護結構位移的量測;
(2)地表開裂狀態(位置、裂寬)的觀察:
(3)鄰近建筑物和重要管線等設施的變形測量和裂縫觀察:
(4)基坑滲、漏水和基坑內外的地下水位變化。
在施工開挖過程中,基坑頂部的側向位移與當時的開挖深度之比如超過O.3%~O.5%時,即加密觀察、分析原因并及時對支護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時增用其他支護方法。
2、監測點布置
(1)土釘墻位移觀測點10 個;
(2)周圍建筑物沉降觀測點20 個。
具體見監測施工方案。
3、監測方法及實施
3.1 監測方法
監測方法以儀器觀測為主,儀器觀測和目測調查相結合。
3.2 前期準備
(1) 建立監測控制系統,埋設控制點,測放位移測線(點),固定并標記、保護。施工水位觀測井。
(2)熟悉有關技術資料(支護、降水、監測),進行技術交底,分工分責,落實到人。
(3)建立監測制度,明確觀測周期、記錄制度、測點保護,資料匯總以
及信息返饋等。
3.3 監測實施
(1) 觀測、記錄原始值和初期狀態
(2) 觀測周期:現場監測時間間隔按下表執行(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加密)。
觀測周期表 表8
施工階段觀測周期
開挖階段12h 次每天2 次
地下工程
施工階段第一周12h 次每天2 次
第二周1 天1 次
第三、四周2 天1 次
>四周1 周1 次
(3)監測警戒:當遇到以下情況時應減緩施工速度并加密、加強觀測,有異常情況時應停止施工并采取相應措施。
1)變形實測值接近或達到(估)算值或發生突變時;
2)基坑水位達到或超過設計降深,應停止降水;
3)基坑周圍環境水位下降接近或超出計(估)算值時,應采取加灌措施;
4)遇到異常情況時。
4、抽水監測與管理
(1)降排水之前觀測一次自然水位,在抽水開始的5~lO 天內,要求每早晚各觀測一次水位、流量;以后改為每天觀測一次,并作好記錄。進入雨季或出現新的補給源時,應增加觀測次數。
(2)對觀測記錄應及時整理,繪制Q~t(抽水量與時間)與S~t(水位下降值與時間)關系曲線圖,分析水位下降的趨勢與流量變化,預測水位下降達到設計要求的時間;根據實際抽水情況,研究降水設計的可靠程度或提出調整措施:查明抽水過程中的不正常狀況及其產生的原因,及時組織排除。
(3)對抽水設備應建立定期檢修保養制度,保持設備的正常運行。降水期間不得停泵。
(4)抽出的水應排至降水區以外,不應產生回滲。遇有大雨或暴雨,應及時排除地面和基坑積水,以減少下滲,保證降水。
篇2:基坑支護工程變形監測信息化施工
基坑支護工程變形監測與信息化施工
為了保證基坑及毗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及監測支護工程的變形情況,基坑支護工程應進行變形監測。此部分工作宜委托有測繪資質的第三方單位進行。
一、基坑支護變形監測的目的
1、將監測數據與預測值相比較以判斷前一步施工工藝和施工參數是否符合預期要求,以確定和優化下一步施工參數,做到信息化施工。
2、將現場測量結果用于信息化反饋,保證施工安全,以便于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二、基坑允許暴露時間及基坑邊堆載要求
1、本基坑為臨時性支護,根據本工程具體地質條件及環境,基坑設計允許暴露時間為:6個月。
2、本基坑設計附加荷載為10KN/㎡,在基坑未封閉之前,基坑周邊1.5H范圍內(H為基坑開挖實際深度)嚴禁超載。離基坑邊1.2m范圍內嚴禁堆載。
三、監測內容及工作量布置、基本要求
基坑監測的內容及項目很多,如地下水位變化和降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監測、周圍建筑物沉降監測、圍護結構的水平位移監測、基坑周圍地表裂縫監測、基坑周圍地面超載狀況監測、支護結構的內力和變形監測及土體側向變形監測、基坑底隆起監測等,而擬建建筑在施工期間及使用期間的變形觀測不包括在本基坑工程的監測范圍。針對本基坑深度實際情況,結合ⅩⅩ地區的實際地質條件,本基坑支護工程計劃監測項目為地下水位變化和降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監測、圍護結構的水平位移監測及沉降觀測。
1、地下水位變化和降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監測
抽降地下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沉降以及由此導致基坑周邊的建(構)筑物及城市公共設施的變形。降水對地面及建(構)筑物沉降產生影響的因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抽降漏斗形成過程中由于降水井質量低劣,隨著水力坡度增大而大量涌砂,細顆粒被井水攜帶排出,產生潛蝕和管涌,結果導致粗顆粒重新排列壓密進而引起沉降;二是地下水位下降,動水位與靜水位之間的地基土層中的重力水被疏干,引起有效應力的增加所產生的附加沉降。因此對此部分的監測可主要監測地下水含沙量的監測,周邊建筑物沉降的監測可與下文的沉降觀測合并進行。
根據我公司多年降水經驗及ⅩⅩ市大量觀測資料,基坑抽降水,出水含砂量按標準粗砂含量<1/5萬;中砂含量<1/2萬;細砂含量<1/1萬來控制,降水引起的周邊沉降能滿足規范要求。
2、沉降觀測
沉降觀測包括基坑周圍土體分層沉降內容,沉降觀測點共布置13個,詳見基坑監測點平面布置示意圖NO:10。基坑周圍土體沉降觀測點具體于現場靈活布置。
3、位移觀測
位移觀測包括支護結構水平位移及土體側向變形監測,土體側向變形后對支護體系作用土壓力,表現為支護體系的水平位移。水平位移觀測采用全站儀觀測。固定控制點設于每一支護段兩邊邊線延長線上,其作法按永久性標志制作;位移觀測點沿基坑四周布置,在樁頂連系梁頂面位置埋設鋼釘,共布置13個監測點,具體數量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增加,詳見基坑監測點平面布置示意圖NO:10。
變形觀測必須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觀測點位置必須滿足相關要求,測量精度要求達到建筑測量等級二級要求,即觀測點測站高差中誤差不大于0.50mm,觀測點坐標中誤差不大于3.0mm。
4、基坑變形監測基本要求:
監控值:是設計過程中的控制值,有時可以用最大允許值作為監控值。
報警值:是在施工過程中需要采取處理應急措施的值。
(1)、支護結構水平位移:監控值:30㎜;報警值:25㎜
(2)、基坑周邊地面沉降:監控值:30㎜;報警值:20㎜
(3)、基坑降水含沙量:監控值:1/1萬;報警值:1/2萬
四、基坑降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及監測方案
1、基坑降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分析
抽降地下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沉降以及由此導致基坑周邊的建(構)筑物及城市公共設施的變形。降水對地面及建(構)筑物沉降產生影響的因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抽降漏斗形成過程中由于降水井質量低劣,隨著水力坡度增大而大量涌砂,細顆粒被井水攜帶排出,產生潛蝕和管涌,結果導致粗顆粒重新排列壓密進而引起沉降;二是地下水位下降,動水位與靜水位之間的地基土層中的重力水被疏干,引起有效應力的增加所產生的附加沉降。
2、降水監測方案
①、施工過程的質量監控:根據降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原理分析,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證井管結構合理,濾料(礫)與地基土層顆粒級配相適應,填料(礫)均勻且厚度保證,施工工藝得當。
②、出水量及含砂量監測: 降水運行時,應每天監測抽排水的出水量及含沙量,取一定容量的地下水送化驗室進行含沙量分析,按照粗沙含量<1/5萬;中砂含量<1/2萬;細砂含量<1/1萬來控制含沙量;出水量在抽水6天內不應出現掉泵現象。如果超過上述報警值,應采取換小泵或者重新洗井等綜合治理應急措施。
③、動水位、水泵運行情況、降水電路情況的監控,確保降水設備正常運行。
④、注意保護井口,防止雜物掉入井內,經常檢查排水管、溝,防止滲漏,如出現坑壁滲水,應及時查明原因,解決或有效疏導滲水,確保坑壁安全。
五、沉降觀測方案
(一)沉降觀測的主要技術要求
1、本方案所依據的有關技術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標《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93);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標《建筑變形測量規程》JGJ/T8-97;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標《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
2.設立水準基點
水準基點是整個觀測工作的基準,為保證觀測值的高可靠性,根據有關規范,在施工區附近(變形范圍外)共布設供沉降觀測使用的三個水準基點。
3.設立沉降觀測點
我公司根據該工程的具體情況共布設13個沉降觀測點,其具體位置見基坑監測點平面布置示意圖NO.10。
4.沉降觀測周期安排
初始值觀測基坑開挖前即進行,基坑在開挖過程中,擬每4~5天觀測一次,基坑開挖完畢后(基礎施工期間),擬每周左右觀測一次,直至基礎施工達到±0.00層為止(期間如遇異常沉降、長時停工、暴雨積水等特殊情況時適當增加觀測次數),觀測次數根據基坑沉降的具體情況而定。
5.本工程考慮為低壓縮性地基土的類別,沉降量觀測中誤差ms≤±0.5mm。
6.每次觀測時需詳細記錄天氣情況、基坑開挖及基礎施工情況,以作為資料整理、分析的一種依據
。7.首次觀測前,由工程負責人編制"施測綱要",并經主任工程師審核、技術處審定,然后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做到全體作業人員了解各項內容及要求,其后整個工程嚴格按照ISO9001的標準要求進行監控和作業。另外在首次初始觀測時,應適當增加觀測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8.每次沉降觀測完畢后,下一次觀測時應向有關方面提交上一次臨時觀測資料。如有異常,及時通知有關方面,以便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工程結束后,一個月內提交總的工程技術報告書。
(二)沉降觀測方法和精度
整個觀測工作將嚴格按照前述有關技術標準中"沉降觀測"的二級(等)精度要求執行。水準測量(高程及沉降值)采用德制蔡司Ni004精密水準儀配合銦鋼尺進行觀測。
1、水準基點的高程測量和限差
(1)水準環線閉合差δ△h≤±O.3 (mm)(n為兩水準點間之測站數),相鄰基準點高差中誤差m0≤±0.5mm;
(2)為確保各水準基點的高程精度,規定各測站的視線長度小于3Om;
(3)測站上的觀測限差:同一尺測微器兩次重合讀數之差δ讀≤±O.15mm(30個單位)。
為了確保沉降量有較高的置信度,對已設水準基點的穩定性應定期檢測,擬每六個月進行一次。檢測時若相鄰水準基點間的高差較差小于±O.5 mm(n為測站數),則認為水準基點是穩定的,否則需再次復查,若復查結果證明水準基點確有變動,這時需用統計檢驗的方法,來判定其變動情況及原因,在查明原因后處理之。
2、沉降觀測點的觀測措施和限差
以沉降量觀測中誤差ms≤±0.5mm來推算沉降觀測點的水準測量的各項限差,具體如下:
(1)水準線路閉合差定為:f△h≤±0.3 毫米(n為測站數),高程中誤差mH≤±0.5mm;
(2)各測站視線長度小于30m;
(3)同一尺測微器兩次重合讀數之差δ讀≤±0.25毫米(50個單位)。
3、觀測值的平差計算和成果整理分析
對野外觀測記錄進行全部復核確系無誤,并檢核有關限差均滿足要求后,用計算機專業平差軟件進行數據處理以計算各觀測點之高程和精度。將各觀測點之高程匯總在已編定的統計表格中,并據此計算分次和累計沉降量,同時在備注欄中注明日期、天氣及施工情況,由此形成臨時觀測資料,然后再及時送交有關方面。若發現有明顯的異常沉降,則及時告之委托單位,以便查明原因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三)提交的成果內容
觀測期間,原則上每觀測一次向甲方報送臨時觀測資料一次,如有異常則加密觀測并及時報告。觀測完畢后,根據有關規范及設計要求編制并提交最終合格的成果報告,其最終提交的成果資料包括:
l、水準基點及沉降觀測點的布置圖;
2、各沉降觀測點的沉降觀測成果表;
3、沉降曲線圖;
4、沉降觀測技術報告書。
(四)方案組織實施設備建議
儀器設備:根據工程特點,建議采用德制蔡司Ni004型精密水準儀和銦鋼尺(經法定計量授權單位檢驗合格)施測,外業采用SHARP5000型電子手薄現場計算限差,內業采用臺式PC計算機+清華三維NASEW專業平差軟件平差計算,AutoCAD軟件繪圖。
每次觀測時,為了提高觀測精度及可靠性,宜采用相同的觀測網形和觀測方法,并使用同一臺(套)儀器設備,且每次固定相同觀測人員(專人負責)、選擇最佳觀測時段、在基本相同的環境和條件下觀測。
六、水平位移觀測方案
(一)水平位移觀測目的
為保證基坑在開挖過程及開挖后基礎施工中的安全,根據高層建筑基礎施工有關規范要求,應對基坑進行水平位移觀測,以測定位移量隨時間變化的規律。
(二)水平位移觀測的主要技術要求
1、本方案所依據的有關技術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標《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93);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標《建筑變形測量規程》JGJ/T8-97;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標《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
2、水平位移精度要求:
觀測精度按二級變形測量要求進行,即觀測點坐標中誤差≤3mm。
3、水平位移觀測周期:
水平位移觀測周期與沉降觀測周期同步。
4、使用儀器及其精度:
瑞士產徠卡TCR702激光全站儀配合筆記本電腦野外自動采集數據。內業計算軟件:清華山維EPS98(商品化軟件)
儀器精度: 測距2mm±2ppm測角±2〃
(三)水平位移觀測點及基準點的布設
1、觀測點的布設
水平位移觀測點布設13個,具體數量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增加,其具體位置見基坑監測點平面布置示意圖NO.10。
2、基準點及工作基點的布設:
為滿足位移觀測的高精度要求,作為位移觀測的工作基點均不能離建筑物太遠,因而工作基點本身可能產生變動,為了檢查與測定工作基點的位移,通常需設置基準點,以便對工作基點進行定期的檢核。
此工程共布設2個在變形范圍外的基準點和3個工作基點(可根據具體情況在現場調整)。
(四)水平位移觀測方法
由于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基坑主要位移方向均向基坑內,因此主要選用測邊角法或視準線法(測小角法)進行:
1、測邊角法:
根據基坑及施工現場通視情況,大部分監測點不便選用測小角法,則采用測邊角法:
在工作基點安置2〃級激光全站儀,定向后,采用方向觀測法一測回測定所有的監測點的角度及距離,計算出各觀測點坐標,對相鄰兩次觀測周期的成果進行比較,可計算出位移量。
2、測小角法:
在工作基點安置2〃級激光全站儀,照準另一工作基點進行定向,采用方向觀測法一測回測定基坑同一條邊緣上所有的監測點的角度,由兩觀測周期間同一觀測點角度之差可計算出監測點的位移量。
(五)提交的成果內容
觀測期間,原則上每觀測一次向甲方報送臨時觀測資料一次,如有異常則加密觀測并及時報告。觀測完畢后,根據有關規范及設計要求編制并提交最終合格的成果報告,其最終提交的成果資料包括:
l、水平位移觀測點及基準點位布置圖;
2、觀測成果表;
3、水平位移曲線圖;4、觀測成果分析資料
七、基坑后期監測事項
(1)、在后續施工監測中,應注意坑邊堆載:不得大于10kN/㎡。在基坑未封閉之前,基坑周邊1.5H范圍內(H為基坑開挖實際深度)嚴禁超載。離基坑邊1.2m范圍內嚴禁堆載。
(2)、嚴禁向坑壁大量排水和用水浸泡基坑四周的土體,應盡量避免地表水流入基坑。
(3)、在施工地下室時,嚴禁停斷抽水的電源,,以防水位回升造成重大損失,后續施工單位應與基坑降水工作密切配合,確保安全,保證整個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4)、不得在原支護體系條件下超挖,否則有可能導致基坑變形過大,甚至出現更大的險情,給工程帶來安全質量隱患。
(5)、在基坑開挖完成后的一個月內,應加強變形觀測工作。
八、基坑變形監測周期及信息化施工
本工程臨近建筑物及基坑周圍土體沉降觀測工作從降水井開始抽水直至結構施工至基坑回填且降水井停止抽水或抽水出砂率得到完全控制結束。基坑位移觀測工作從支護結構施工開始至結構施工至基坑回填結束。
本監測系統可以全面地監測基坑支護結構在施工、基坑開挖過程中的應力狀態以及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監測點及監測儀器均應按相關要求設置,保證其整個監測過程中能正常使用。各變形監測點及各監測儀相應的初始值均應在施工前取得。
監測工作須遵照以下原則進行:
1、降水前期出砂率較大時臨近建筑物沉降觀測須每天監測一次。
2、土方開挖過程中每整體下挖一層須監測變形一次。
3、土方停挖后初期隔天觀測一次,如情況正常,各項觀測指標趨于穩定,可每7天監測一次。
4、發現異常情況,須加密監測周期,每天不少于二次。
5、土石方開挖完畢,基礎及地下室施工期間,情況正常時,每周觀測一次,地下二層施工完畢后,每半個月觀測一次,地下一層施工完畢后,每月觀測一次。
對監測所得數據,必須立即整理分析,以圖表的方式將結果匯總。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分析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當監測結果超出預警指標:差異沉降大于3%,基坑上口位移大于3cm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并會同相關單位分析原因,采取補救措施,以避免工程事故,減少損失。
九、信息化施工及預警指標出現后的措施
1、信息化施工
對監測所得數據,必須立即整理分析,以圖表的方式將結果匯總,交由專業技術負責人審查。
基坑開挖過程中,應用監測信息指導施工,以保證基坑開挖能安全地進行。本工程采用分層開挖,每一層土開挖,監測系統都能測到支護邊的位移,觀測是連續進行的。因此,一般來說,在險情出現以前,監測數據早有反映,完全可以避免險情出現時再來采取措施。在基坑開挖過程中,一旦某一部位出現監測數據急劇變化,應放慢基坑開挖速度或停止施工。如果監測信息反映出變形,向預警指標發展,則停止施工,加密監測頻度,并立即分析原因,采取以下措施:在基坑底部用槽鋼或工字鋼進行內支撐,內支撐支在相對的坑壁或地面支點上。這樣,坑壁在內支撐作用下,向內的位移可以控制住。同時對出現問題的一側采取機械作業挖土方回填坡腳,直至觀測數據趨于穩定為止,觀測數據趨于穩定后,及時對支護結構采取加固措施(措施:在樁間可采取增加錨桿,主筋直接覆蓋在樁體上,噴射砼形成腰梁,注漿后對土體進行加固,控制變形,然后再開挖)。
2、應急預備方案人員組織措施
(1)、組織程序:發現險情-及時報告安全員及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以項目經理與安全員為主組成臨時搶險部,并立即制定出初步的措施-在報建設、監理及總包單位的同時,積極組織搶險預備組成員進行搶險工作-搶險完成后及時匯報建設、監理及總包單位-做好搶險記錄,總結經驗。
(2)、搶險人員組成及聯系電話
項目經理:(施工組織時安排)
安全員:(施工組織時安排)
項目副經理:(施工組織時安排)
搶險預備組組長:(施工組織時安排)
搶險預備組組員: (施工組織時安排)
篇3:大廈基坑支護施工監測應急措施
大廈基坑支護施工監測及應急措施
為確保施工安全和基坑開挖的順利進行,從圍護工程開始施工至地下室底板完工,應進行全過程的施工監測,以便及時掌握施工全過程圍護結構、周圍土體的受力與變形情況,及時掌握基坑開挖對周圍環境,尤其對建筑物、道路的影響程度,以便在監測信息指導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調整施工方案,避免基坑開挖的重大事故發生,減少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一)監測內容
土釘圍護的施工監測應包括如下內容:
(1)圍護體的位移及沉降;
(2)地表開裂狀態及周圍環境變形;
(3)基坑滲漏和危及支護安全的水害來源。
(4)基坑底部土體有無隆起,圍護外側土體有無下沉。
(二)監測點的設置
(1)監測點、后視點、水準基點應設置在基坑施工影響范圍外。
(2)沉降和位移監測點應設在基坑邊壁和基坑底部,間距不宜大于30m。
(3)地表開裂,宜采用標記法進行觀察和比較,有裂縫時,先測量其寬度并做好記錄,然后用水泥漿灌實抹平,必要時可拍照留存。
監測點的設置詳見附圖。
(三)監測次數及方法
(1)在基坑開挖期間,每天監測次數一次為宜,當位移出現發展趨勢或接近預警值時,應加大監測的頻率。
(2)地下室底板完工后可減少監測次數,地下室側墻完工后停止監測。
(3)位移觀測用Et-02電子經緯儀,沉降觀測用精密水準儀,精度為標準二等水準。
(四)監測數據處理及反饋
監測數據應即填入規定的表格,及時向項目經理報告,定期向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報告。如發現數據明顯變化或臨近報警值時應即向項目經理、業主、監理工程師報告。
(五)報警值
根據設計規定,報警值如下:
(1)1-1剖面坡頂水平累計位移40mm,連續3日位移速率大于3mm/d,并且有發展趨勢。
(2)其余剖面坡頂水平位移累計60mm,連續3日位移速率3mm/d,并且有發展趨勢。
(3)地面沉降大于基坑開挖深度的1%。
當位移接近或達到預警值時,或建筑物底部或周圍土體出現可能導致剪切破壞的跡象或其他可能影響安全的征兆(如流砂、涌土、隆起、陷落等)時,應立即報警,確定可能采用的應急措施,排除險情。
(六)應急措施
1.由于基坑施工受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可能會發生各種險情,為能及時排除險情確保安全,應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監控小組,在土方開挖和土釘墻施工階段進行24h監控,監控內容包括:墻體水平位移,土釘墻結構變形,周邊土體,道路及管線的變化。
(2)施工現場準備砂袋。
(3)當圍護體位移超過預警值時,使用砂袋壓載,防止支護結構位移的發展。
(4)當支護結構的位移增大時,必要時可使用挖土機迅速回填土方反壓,以阻止位移的進一步發展,并在位移較大處設置超前支護,待穩定后方可繼續開挖。
(5)當施工時遇上流沙等土層時,應先打入豎向注漿管進行加固,然后開挖。
2.為了確保安全施工,針對假設出現的幾種險情,制訂了如下應急措施:
(1)圍護體滑移的應急措施
根據監測信息,如發現圍護體位移超過容許值,應即采取如下措施阻止位移:
1)坑外卸荷,具體辦法同上相關措施。
2)在坑內緊急壘堆砂袋或回填壓載。
3)位移較大并有發展趨勢時,可在坑內設置內撐。內撐可為水平撐或斜撐,
可用型鋼或堅固的木料支撐。
4)必要時可采取增加或加長水平土釘的措施,可酌情在松動的圍護體內設置豎向土釘(注漿)。
(2)坑底土體隆起的應急措施
1)由于圍護體滑移造成的坑內土體隆起,應采取處理圍護體滑移的措施,同時用重物(疊袋、回填土)壓制隆起的土體。
2)由于淤泥繞過圍護體流向坑內造成的土體隆起,應在坑內利用重力壓制隆起土體的同時,對圍護體進行加固。設置豎向土體(注漿)加固圍護體的有效措施。
(3)周邊道路或地下管線破壞的應急措施。造成周邊道路或地下管線破壞的直接原因就是圍護結構位移或坑底土體隆
起,因此防止發生此種情況的預防措施是:1)加強施工監測,實行信息化施工。2)發生圍護位移或坑內土體隆起時,應即采取措施處理。
(4)地表裂縫的應急措施
1)及時查明地下裂縫原因,采取相應措施阻止裂縫的發展。
2)及時用濃水泥漿灌縫。
(七)深層監測
1.監測方案依據及內容
(1)監測方案的編制依據
1)業主提供之總平面布置圖;
2)業主提供之綜合地下管線圖;
3)業主提供的基坑圍護方案及相關圖紙;
4)有關相類似基坑信息化施工監測實例。
(2)監測項目
為了及時收、反饋和分析周圍環境和圍護結構在施工中的變形信息,實現信息化施工,確保基礎施工安全。綜合業主提供的資料,基坑圍護方案中對施工監測的要求及本工程特點,考慮本監測工程設置以下幾方面的監測內容:
1)周圍地下管線變形(沉降、位移)監測;
2)基坑外地下水位監測;
3)深層土體位移(測斜)監測;
4)圍護墻頂變形(沉降、位移)監測。
2.監測點的埋設及施工監測方法
(1)地下管線監測點
模擬點埋設方法為:在地下管線相應上方開挖約30cm深洞,將頂面刻劃"+"的鋼筋埋入其中,并用混凝土將其固定;間接點法埋設即直接將頂面刻劃"+"的道釘打入地下管線對應上方路面。
測量方法:沉降監測按國家二等水準測量各限差要求進行測量,每次測量宜做到閉合或附合,并符合二等水準的各項精度要求。位移測量采用小角度法。
(2)周圍建筑物沉降監測點埋設:建筑物監測點直接用沖擊鉆在外側墻體上打洞,并將道釘打入或用
"L"形鋼筋用水泥砂漿固定。測量方法:同地下管線監測。
(3)基坑外地下水位監測孔
埋設:采用鉆孔埋設。將面包裹工業濾網的PVC水位管放入鉆孔內用中砂回填至密實,再用混凝土封口,以免地表水滲入影響觀測,水位孔深度均為10.
0m。測量方法:直接量取監測孔內地下水位距水位管口的距離。(4)深層土體位移監測
埋設:采用鉆孔埋設。在埋設點上用鉆機鉆孔,到達設計深度后,逐段安放測斜管,頂底封閉,接頭處用自攻螺釘擰緊,并用膠布密封。安放完畢后用膨潤土及黃砂回填,直至鉆也隙密實為止,并用混凝土封口,孔深根據基坑深度確定。測斜管內的十字導槽必須有一組垂直于基坑邊線。
測試方法:先以測斜孔底為起測基準,以0.5m點距由下向上進行測試,測試數據處理時均用經緯儀測得的測斜管口的位移值進行測斜成果的修正,經計算處理產生測斜曲線及數據報表。
3.監測精度及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報警值
(1)技術措施
1)為了確保各項監測項目的精度,投產的儀器必須按規定內容檢查標定其主要技術指標,儀器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做記錄歸檔。遇特殊情況(如受震、受損)隨時檢查、檢定。不合格儀器堅決不能投產使用。
2)水準測量宜采用閉合或附合路線觀測方法。
3)盡量做到測量定人,定儀器;觀測數據不得隨意涂改,測量數據有疑問時,因做至反復觀測尋找問題原因。
4)各監測項目變形量或測量值接近或到達報警值時,應及時發出預警報告或報警,并提請業主及有關單位注意。
(2)報警值1)地下管線監測報警值由專業管線公司給定,具體報警值為累計變量≥±10mm,日變量≥±3mm。
2)其他有關監測內容報警值敬請設計單位確定,一經確定,我司將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4.施工及組織
(1)監測頻率基坑開挖至底板完成其間,地下管線變形監測2次/d、基坑外地下水位監測1-2次/d、深層土體位移監測1~2次/d、圍護墻頂面變形監測1-2次/d。
地下室結構至±0.00其間,地下管線變形監測1次/3d、基坑外地下水位監測1次/3d、深層土體位移監測1次/3d、圍護墻頂面變形監測1次/3d。
(2)提交的測試成果
建立監測成果及時匯報制度。正常情況下當天的監測成果第二天呈報業主和有關部門,敘述監測點(孔)當次及累計的成果動態及有關注意問題。如遇報警情況,先當場口頭通知同時4h內提交正式報警資料。